清代有個王少香,學習寫詩,連平仄聲都搞不明白。他住在很偏僻的地方,那裏沒有幾個舞文弄墨的,人們覺得他能寫幾句詩很了不起,他自己呢,也就稱起詩人來了。
有一年,“詩人”到了北京,動不動就贈人一首詩。真正懂詩的李九溪看了他的“作品”,批了“放狗屁”三個字。
有人見了,說:“你怎麼罵人罵得這樣狠呢?”李九溪說:“我這可是第一等評語呀!還有二等、三等,那才是惡罵呢!”
這人可聽糊塗了,請他加以解釋。
李九溪說:“‘放狗屁’,是說人偶然放了個狗屁,其中還有人味,所以是一等評語。第二等是‘狗放屁’是狗而不是人了;好在這狗屁不多,不是終日放屁,列第二等。第三等則是‘放屁狗’,以放屁得名的狗,就全是狗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