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案件的初始,是因為我接到了一個朋友的舉報。他告訴我,一年多以前,在鹿城東郊發生的那起東英幫和鹿城本地幫的火拚,當時曾有人死了,屍體被埋在了現場那附近。於是,我才帶著人對那裏進行了搜索。出於安全的考慮,我那位朋友的名字,並不方便透露。”秋宇頓了頓,又道:“任何案子,現場都是最重要的環節,接下來,我就先說現場的情況。”
“現場所在的那個山箐,屬於鹿城區南廠鎮老鴨村委會的鴨頭嶺村。八年前,也就是二零零四年,這個山箐周圍近五百畝的山林,連同那個廢棄的服裝廠,都被一個人給買了。這個人,叫做李燕,是個男人,外號小燕子。”
“小燕子這個人我非常的熟悉,當年我還在東合派出所的時候,他曾因在山上搶劫強 奸了一名十三歲的幼女而被判刑。這起案子,當時是我辦理的,本以為能讓他做個十年八年的牢,卻在我離開派出所之前的頭一個月,便刑滿釋放了回來。也就是說,因為搶劫和強 奸幼女兩項罪名,他僅僅隻是坐了兩年多的牢。”
“這小燕子是個什麼人?”吳偉一臉不可思議的問道:“居然如此的神通廣大。”
“他隻是東合鎮一個普普通通的農民,當年修建水庫的時候,他家同樣也屬於搬遷戶,現在,應該居住在寧安小區。其實,我也非常詫異,這麼一個普普通通的人,怎麼可能會犯了這麼嚴重的罪行,反而才坐了這麼短時間的牢。他是二零零四年刑滿釋放的,而那塊山林是二零零五年的時候被他買的,一個剛剛刑滿釋放沒多久的人,有那種能力來買這麼大一片山林麼?”
“應該不太可能吧?”吳偉皺著眉頭說道:“或許,是別人買了以後,借用他的名義來作為法人。”
“沒錯,我也是這麼認為的。”秋宇認真的說道。
“但是,如果真是這樣,那這個真正買了山林的人又是誰,他又是為了什麼呢?”吳偉不解的問道。
“這個問題,將來或許會有答案,我繼續說現場的情況。”秋宇頓了頓,又道:“現場埋屍體的地方,是一個極其隱蔽的山箐。需要從那個廢棄工廠的後麵,經過一個前麵的山箐和一個山洞才能到達,從高空俯視下來,根本發現不了那個地方。人就算去到那附近,也不太容易發現那裏。因此,可以說,那裏完全就是一個處理屍體的絕佳場所。或許,很多人會說,把屍體燒了才是最穩妥的辦法,但實際上,除非有殯儀館那種專業的火爐,否則,真要想燒了一具屍體,還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既費時又費力,還極其容易暴露。其實,用掩埋的方式,隻要事前處理得極其小心細致,絕對是最穩妥的辦法。殺了這六個人的人,正是采用了這種既簡單,又穩妥的辦法。”
“現場一共發現了六具屍體,最先發現的兩具雖然已經高度腐敗,但身體上各個部位的肌肉組織還勉強完好,並沒有呈現白骨化,說明距離現在的時間並不算遠。而兩具屍體都在同一個坑裏,腐敗程度又沒有多大區別,這就說明,應該是同一時間被埋在裏麵的。另外的四具屍體,都已經呈現白骨化,又分別埋在了不同的四個地方,說明離現在已經有了很長時間,而且是在不同的時間段埋進去的。”
“那個廢棄的工廠,裏麵幾乎空無一物,以前的那些設備,能搬走的早已搬走了,根本沒有什麼東西遺留下來。不過,通過搜索,我們還是發現了一些有價值的東西。何強副隊長帶著人,在裏麵找到了一些鋤頭和鏟子之類的工具,還有大量的繩索。”
“這事說起來,運氣非常的好,鋤頭和鏟子看上去雖然已經很長時間沒有使用,不過,卻是一直放在一個房間裏的,屬於相對來說比較密閉的環境,保存得非常的完好。在其中一把看上去並不顯眼的鏟子上,我們在把手與鏟頭連接的縫隙內,發現了極其少量的陳舊血跡和已經腐敗了的肌肉組織。經過DNA鑒定,這些血跡和肌肉組織,屬於一開始發現的那兩名死者,也就是還沒有完全白骨化的那兩具屍體。在把手上,我們還檢出了一個人的DNA,這個人的DNA既不屬於我們在半山坡抓到的那個聾啞人,也不屬於死者,在DNA數據庫裏,也沒有與之對應的數據。另外,那些繩索,與那兩具屍體手腳上捆綁的繩索,屬於同一種類型。在繩索靠近斷頭的部位,也提取到了極其微量的接觸性DNA,而且,經過比對,與鏟子把手上的DNA,屬於同一個人所留。”
秋宇說到這裏,頓了頓,又道:“接下來,我說一下屍檢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