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在有爺爺奶奶或兄弟姊妹的家庭裏,父母應該有意識地教會每個孩子學會與家庭中其他成員合理地分享食物和衣服,學會使自己的要求與家庭中其他成員的需求相適應。在獨生子女的家庭,就必須教會孩子跟父母合理分享東西。並且經常教導孩子,讓孩子知道和懂得,雖然家裏隻有一個孩子,但這絲毫不意味著他就是全家惟一有特權的成員,就是皇帝。認識不少父母,尤其是一些善良的母親,他們對待自己非常苛刻,常常是節衣縮食。好吃的讓孩子吃個飽,自己不吃。好料子讓孩子穿,自己穿舊的。然而,孩子並不能理解父母的這番苦心;反而以為是家裏有錢,養成一種大手大腳的習慣和極端的利己主義,甚至造成他們在父母麵前有一種特權。這樣的孩子長大以後當然也不會懂得孝敬父母,因為他們心中至高無上的就是自己。有的孩子甚至可笑到這種程度,說他們的父母不喜歡吃好的,隻喜歡吃粗茶淡飯;不喜歡穿新衣,而喜歡穿舊衣。

所以,父母最好是讓孩子從小就懂得他們所使用的一切——衣服、玩具、圖書、文具和體育用品等的價值。教育孩子愛惜衣物、愛惜書籍、玩具;不應該對丟失和損壞物件感到無所謂。因為每一件衣物都是各階層的勞動換得的,也是父母辛勤的勞動所換來的。這就是我國古訓所講的:“一飯一粥,當思來之不易。”

與此同時,父母還應該有意識地安排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勞動。如父母在做事時,吩咐在旁的孩子拿工具,或幫助打掃衛生。十一二歲的孩子就可以幫助父母在鄰近商店購買一些簡單的東西,或寄信等。也還是我在這一節開頭所講的那位老太太。她告訴我,她兒子回憶起童年生活時,也總是講他十二歲就開始洗自己的內衣內褲,好像是母親虐待了他。我聽了當即告訴那位老太太。你做得對。你這樣做就從小培養了孩子的勞動習慣和獨立生活能力。他將來明白了事理,他不但不會埋怨你,還會終生感謝你這位好媽媽!

因為全家人生活在一起,本應當相互分擔日常生活中的勞務。相互關注、體貼和幫助,這些都對孩子感情和社會交際能力的發展有很大的益處。父母應該使孩子懂得他的父母為了全家的幸福,為了生活是怎樣工作和勞動的,進而促使他產生幫助父母的良好願望。

因而,對孩子進行勞動教育,教會孩子幫助長輩從事一些家庭勞動是非常必要的。但是遺憾的是,我們許多父母都對這一點缺乏應有的認識。他們認識不到教會孩子,尤其是從小教會孩子幫助長輩做家事是培養孩子勞動習慣和勞動感情的主要和基本途徑。另外,一些父母還有一些糊塗的觀念。一是認為這些家務事自己還可以做得了,還年輕,不是老得動不得,不必去讓孩子分擔或代勞。有的父母還認為孩子將來反正有做不完的事,操不完的心,就讓孩子童年和少年時期多玩一點,自己多做一點。另一種糊塗思想是有些母親做事特別認真,他們總覺得孩子做事做不好。孩子掃過的地,他們認為沒有打掃幹淨,自己要打掃第二遍。孩子洗的碗或手帕,他們認為沒有洗幹淨,自己要重洗。因而,不如幹脆自己動手,還省事些。孩子不會做事,正需要學習做事。孩子沒有經驗,也沒有實踐,當然不可能一開始就做得那麼好。正因為做得不好,才需要父母的教育,才更需要鍛煉。而恰恰這一點,那些父母卻忘記了或者忽視了,或者是缺乏耐心。結果,家中一切由父母包辦,父母年輕,不需要幫手,但是到了中、老年,精力衰退,需要幫手時,孩子卻又因為沒有勞動習慣,不會做事;而由於沒有勞動習慣,這時父母想喊也喊不動了。這類事情在許多人的身邊簡直是隨處可見。十七八歲,甚至一二十歲的小夥子坐在家裏玩撲克、看電視;而五十幾歲的老父、老母都要到商店裏去買東西、打掃室內。還有一些已經結了婚的青年男女,他們自己沒有房子,和父母住在一起。照理,他們同老人住在一起應該可以同老人分擔一些沉重的家務,然而事實則恰恰相反,他們除回家吃飯和睡覺外,四手不伸。房間要父母打掃,衣服也要父母洗。這都是因為從小父母沒有教會他們勞動,他們從小就是一切由父母代勞慣了,所以才養成了好逸惡勞的惡習。沒有勞動習慣,不熱愛勞動的人,必然就不能吃苦,一旦生活上發生什麼變故,他們就會對生活喪失信心;而且,即使沒有什麼變故,他們在自己的日常工作中也會缺乏刻苦鑽研的精神,也不能做出什麼成績。

勞動習慣和對勞動的感情是不可能天生的,也不可能是先天的,它需要父母的細心培養和不斷的教導。為了孩子的明天,為了熱愛孩子,年輕的父母們必須從小培養孩子的勞動習慣和教會孩子熱愛勞動。一切由父母代勞,這不是對孩子真正的愛護,這是在毀滅孩子。

這樣,通過多方麵的培養和引導,孩子最終會養成勤勞而節儉的良好習慣。

3.遺子以金不若教子以經

有這樣一個例子,東北的爺爺聽到北京上學的小孫子考試得了100分,特寄來100元錢。爺爺萬萬沒想到小孫子是這樣花這筆錢的。小孫子對同學說:“誰給我做值日,我給他1元錢。”又對同學說:“誰給我寫生字,我給他2元錢。”這就是金錢刺激的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