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 運費在目的地支付
貨物運達最終卸貨地點交給買方時,買方有責任支付可能未付承運人的任何運費。如果賣方未曾在提供的發票內將此項未付的運費作相應的扣除,買方有權從合同貨款內扣去。
如果因單據無可避免地在貨物運達後才能提供以致賣方必須支付可能未付承運人的運費,那末,賣方可向買方索還這筆款項。
除依照第10條規定外,關於未付的運費,不論在任何情況下,不能要求買方支付大於合同貨款的金額。
第九條 運費在目的地支付(1 / 1)
第九條 運費在目的地支付
貨物運達最終卸貨地點交給買方時,買方有責任支付可能未付承運人的任何運費。如果賣方未曾在提供的發票內將此項未付的運費作相應的扣除,買方有權從合同貨款內扣去。
如果因單據無可避免地在貨物運達後才能提供以致賣方必須支付可能未付承運人的運費,那末,賣方可向買方索還這筆款項。
除依照第10條規定外,關於未付的運費,不論在任何情況下,不能要求買方支付大於合同貨款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