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旅遊從業人員不得向遊客兜售物品或者購買遊客的物品,不得偷盜遊客的財物,不能欺騙、脅迫遊客消費或者與經營者串通欺騙、脅迫遊客消費。
⑤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遊客索要小費,不準因遊客不給小費而拒絕提供服務。
旅遊從業人員不得收受向遊客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經營者的財物。
⑥不得營私舞弊、假公濟私。導遊人員不得“遊而不導”,不擅離職守,不懶散鬆懈,不本位主義,不推諉責任。
⑦導遊人員要關心遊客,不能態度冷漠、敷衍了事,更不能在緊要關頭臨陣脫逃。導遊人員不要與遊客過分親近,不介入旅遊團內部的矛盾和糾紛,不在遊客之間撥弄是非;對待遊客要一視同仁,不厚此薄彼。
⑧旅遊從業人員有權拒絕遊客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嚴或者違反其職業道德的不合理要求,不得迎合個別遊客的低級趣味在講解、介紹中摻雜庸俗下流的內容。
敬業愛崗是指敬重自己所從事的職業,有職業榮譽感。首先,要認識到勞動是每位社會成員的職責和義務,並將勞動看成一種美德;其次,把任何一種對社會有益的勞動都看成是光榮的,任何一種形式的勞動都是社會的需要;再次,勞動是衡量每一個人社會價值的尺度。敬業既包含對職業的認識和體驗,又包含著對國家、社會、家庭及自身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因而常常同職業責任和職業紀律等結合在一起,但它主要還是一種由認識、體驗上升為自覺意誌的道德情感。有了這種道德情感,從業人員就能充分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不但能自覺增強職業責任感和職業紀律性,而且能形成以苦為樂、以苦為榮的奉獻精神和犧牲精神。所以敬業意識不僅是安心本職、鑽研業務、盡心盡力、事業有成的思想基礎,也是服務群眾、奉獻社會的一種高尚的道德境界。
(3)公私分明,誠實善良
“公私分明,誠實善良”對於從事第三產業的人員來說尤為重要,因為第三產業主要是為其他產業提供服務的,在服務中必須公私分明、誠實待客。旅遊業是第三產業中的一個重要產業,旅遊從業人員在工作中要做到不謀私利、公私分明。無論是來自遊客方麵,還是來自其他方麵的誘惑,都應有較強的自控能力,自覺地抵製各種精神汙染,對待遊客要真誠公道、信譽第一,服務中要做到“誠於中而形於外”,不弄虛作假,不欺騙遊客。
誠實守信是企業經營、立業之本。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遊客提供服務,不得隨意變更服務內容、降低或變相降低服務標準;服務項目要明碼標價,做到質價相符;不做虛假廣告宣傳,故意誤導、欺詐遊客。提倡旅遊企業之間簽訂“誠信經營合約”,做到信守承諾、公平交易、互助互信、共同發展。
例如,導遊員肩負著引導旅遊者參觀遊覽,用流暢的語言、豐富的知識和嫻熟的技巧進行導遊講解,傳播一國(一地)文化的重任。講解是導遊工作的主要手段。因為導遊不導或遊而不導,旅遊者隻能用眼睛看,不能用耳朵聽,眼前的景物便如過眼煙雲,不可能留下深刻的印象,也就達不到增長知識的目的。導遊員有聲有色地把一個景點的知識、典故、傳說、軼事等講解清楚,主動介紹,以多取勝,遊客們就會乘興而遊、滿意而歸,增加了旅遊的附加值。
(4)克勤克儉,賓客至上
“克勤克儉,賓客至上”是服務行業一項基本的道德規範,也是服務人員的基本服務標準。勤,就是要為發展我國的旅遊事業而刻苦學習、勤奮工作,在平凡的旅遊服務過程中兢兢業業、盡職盡責。儉,就是要例行節約,優化資源配置,反對鋪張浪費。
旅遊從業人員在工作中要兢兢業業、盡心盡責,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要一切為遊客著想,主動熱情地為遊客提供優質的導遊服務,把令遊客滿意作為衡量自己工作的唯一標準。“賓客至上”是服務行業的座右銘,它既是宣傳的口號,又是服務行業的服務宗旨、行動指南,是處理問題的出發點。因為“賓客至上”意味著“顧客第一”、“顧客就是上帝”,旅遊者是旅遊業存在和發展的基本保證,旅行社需要旅遊者,導遊員本人也需要旅遊者。沒有旅遊者,導遊工作便沒有服務對象;沒有旅遊者的消費,旅遊產品的價值就不能實現,導遊員的勞動就失去了對象,從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