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的內容

護照本身的內容,各個國家都比較相近。封麵印有國徽和國名的全稱及護照種類的名稱,封底都印有使用護照的注意事項,封裏一般都印有“請各國軍政機關對持照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協助”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第一頁有持照人的護照號碼、姓名、性別、身份、婚姻狀況、出生日期、出生地點、有效期至、身份證號碼等,並貼有本人照片;第二頁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請各國軍政機關對持照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協助”字樣並附有英文譯文;此外還有簽發日期,簽發地點和發照機關的蓋章;第三頁是關於偕行兒童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加注日期,並貼有兒童照片;第四頁和第五頁是延期頁;第六至第八頁是備注頁;第九至第三十二頁是簽證頁;最後一頁是注意事項,其內容是:

(1)護照為重要身份證件,應妥為保存使用,不得損毀、塗改、轉讓。

(2)頒發護照和護照延期、加注及換發、補發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及授權的公安機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或者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關辦理。

(3)已經在外國定居的公民要及時向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辦理加注手續。

(4)護照遺失應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或者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報告。最後是持照人簽名欄目。也有的國家的護照上還包括持照人的職業、籍貫、身高、眼睛和頭發的顏色、顯著特征等。此外,護照內一般還包括“偕行兒童”的照片、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加注日期等。

由於各國的護照都允許到期後可以延期,所有護照內都有延期專頁和備注專頁。為了方便各國頒發簽證,護照內包括許多簽證頁,每一頁上都印有“VISA”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