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的查驗
頒發護照是件很嚴肅的工作,公安機關在審核和製作護照過程中經過反複檢查,一般都不會發生問題。但為了確保申請人護照無任何差錯和紕漏,申請人本人在領取護照後,必須進行認真細微的“自我查驗”,以做到萬無一失,準確無誤。
“自我查驗”的程序,一般應是:
1.封麵是否印製清晰,字跡清楚;
2.照片是否本人;
3.姓名是否準確(包括中文和漢語拚音);
4.編號是否清楚;
5.逐字檢查每一項內容(性別、身份、婚姻狀況、出生日期、出生地點、有效期、身份證號碼等)是否符合本人實際情況;
6.塑封是否嚴密;
7.發照機關的紅色印章是否清楚,是否有準確的簽發日期,簽發地點和簽發人簽字;
8.是否有應填寫的空白欄目沒有填寫;
9.是否有缺頁和印製不清楚的地方。
如果護照上所有的項目都準確無誤,即可收好帶回。
如果發現護照上有誤,要立即向公安機關領取護照處的工作人員提出並要求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