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規律不是沒道理,而是更深刻,乍一聽沒道理,仔細一想更有道理。隻是心理的道理隻能信,不能辯,信則感覺更有道理,不信則感覺沒一點道理。因為信的人願意按照反邏輯思維看問題,則會發現邏輯隻是表層的道理,是物性的道理,反邏輯才是深層的道理,是人性的道理。不信的人總是跟著感覺走,隻願意按照邏輯規律看問題,則會覺得邏輯很有道理,結果一做就錯,越做越錯,越錯還要越做。
對於經驗過的事情,人們憑著大量生活經驗,能夠感覺到反邏輯規律更深刻,雖然自己悟不出來,一經醫生點破,就會茅塞頓開,感覺更有道理;對於從來沒經驗過的事情,人們就無法接受反邏輯規律,告訴他,他也無法相信。狗咬人讓人反邏輯,大多數人能夠相信,但心理性的疼痛,就沒有人能夠接受,他們會以一種不屑置辯的口氣說:“讓它使勁痛它就不痛了?”能不能關鍵在於做不做,做不做關鍵在於信不信,信不信關鍵在於有沒有膽量。“怕死”就自然不信不做,“不怕死”就自然信和做,信了做了,就會當場消除,擺脫疼痛的困擾;不信不做,就隻能陷在痛苦中不能自拔,吃藥打針都徒勞無益。
物理與心理,存在著邏輯與反邏輯的兩種對立的思維規律,從而構成了認識上難以逾越的障礙。局限於邏輯領域內思維的人,形成了難以認識心理領域的心理障礙。能夠突破邏輯領域、能在反邏輯領域內思維的人,才是真正的明智。
心理屬於主體,物理屬於客體,主體與客體將世界分成了陰陽兩界。主體為陰界,亦稱陰間,客體為陽界,也稱陽間。《易經》把它形象地畫成一個黑白互回的太極圖。自古陰陽相隔,難以溝通,互不理解,從而形成了主體科學和客體科學長期的對立鬥爭。客體是陽間,能夠看得見,摸得著,實實在在,證據確鑿,符合邏輯,是物理學規律,是順向規律,讓人感覺有道理。主體是陰間,看不見,摸不著,言之無據,不合邏輯,是心理學規律,是逆反規律,讓人感覺沒道理。所以假如主體科學與客體科學辯論,主體科學永遠辯不過客體科學。心理病人是按照物理的邏輯規律,看心理的反邏輯問題,他的說法符合邏輯,有症狀作為證據,讓人感覺有道理。心理醫生是用心理學規律看心理問題,他的說法不合邏輯,沒有證據,讓人感覺沒道理。所以心理病人要與心理醫生辯論,心理醫生永遠辯不過心理病人。所以心理隻能信,不能辯,信的心理病人可以治療,絕對不信的治也沒用。
客體科學長於辯論,提倡辯論,認為“話不說不透,理不辯不明”,總是尋找機會與異己學說辯論,並且敢於武斷地否定別人的科學性,以嚴厲的言辭斷定別人不科學,並且堅決主張消滅和揚棄其他學說。所謂“理不辯不明”其實是片麵的,這種觀點隻在客體科學領域內成立,在主體科學領域內不成立;在物理學領域內成立,在心理學領域內不成立。因為辯論都是邏輯爭辯,符合邏輯讓人感覺有道理,反邏輯讓人感覺沒道理。而主體科學和心理學恰恰都是反邏輯的,用反邏輯的標準與邏輯標準爭辯,豈不是自找沒趣。但不符合邏輯未必就不是真理,符合邏輯未必就是真理,在主體科學和心理學領域,反邏輯才是真理。邏輯是物理學領域的真理,反邏輯是心理學領域的真理;邏輯是定理,反邏輯是哲理;邏輯是局部真理,哲理是普遍真理;邏輯是絕對的,哲理是相對的;邏輯是靜止僵化的,哲理是運動靈活的;邏輯是一條直線,無限延伸必有盡頭,最終都是死胡同,哲理是一個圓周,無限延伸,周而複始,永無止境。
到底是雞生蛋,還是蛋生雞?這是個邏輯問題,無限延伸必定是個死胡同,任何人也回答不了這個問題。但一提到這個問題,人們自然就會要問,按照邏輯是個死胡同,那按照反邏輯,或按照哲理該如何回答這個問題?按照反邏輯或哲理規律就不該回答這個問題,不僅不該回答這個問題,而且都不該提出這個問題。因為這是個邏輯問題,隻要提這個問題就是邏輯思維,回答這個問題還是邏輯思維,已經違背了反邏輯和哲理的標準。如果按照反邏輯思維或哲理思維也能做出回答,隻是這種回答對於邏輯主義者毫無意義,他們會嗤之以鼻,視為謬誤。反邏輯的回答是,雞也能生蛋,蛋也能生雞。這種回答邏輯主義者肯定認為是廢話,等於沒說。因為邏輯是絕對的,要求非是即非,非此即彼。反邏輯和哲理是相對的,亦是亦非,亦此亦彼。但邏輯讓人感覺對,反邏輯讓人感覺不對,邏輯讓人感覺有道理,反邏輯讓人感覺沒道理。所以隻要不相信反邏輯,總是站在邏輯的角度跟反邏輯辯論,反邏輯就毫無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