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生產的發展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全民所有製單位職工的平均工資,由一九五二年的446元增加到一九八四年的1,034元,增長了1.3倍,年平均增長速度為2.66%。總的來看,職工平均工資除增長緩慢外,還有一個明顯的特點是,在各個時期之間增長不勻衡,波動很大。
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在總的增長過程中出現了增長較快——增長減慢——再增長較快的曲折上升情況,直至一九八○年以後,才進入穩定增長的新時期。三十多年來我國職工實際平均工資和貨幣平均工資在曲折中增長是同步的。各時期的情況是:
穩步增長的“一五”時期。全民所有製單位職工平均工資一九五二年為446元。到一九五七年達到637元,增長191元,平均每年增加38.2元,這是年平均工資增加比較多又比較正常的時期。五年裏貨幣平均工資每年增長7.4%,扣除價格上漲因素實際平均工資每年增長5.4%。
工資下降的“二五”和“三五”時期。這兩個時期,由於“左”的影響或增加職工過多等原因,全民所有製單位職工平均工資不僅未能增加,反而下降了。“二五”時期,一九六二年平均工資由一九五七年637元降低到592元,減少45元。“三五”時期,一九七○年平均工資由一九六五年的652元降低到609元,減少43元。五年裏,貨幣平均工資年平均下降1.4%,扣除價格變動因素,實際平均工資年平均下降1.2%。
停滯不前的“四五”時期。一九七一年至一九七五年,全民所有製單位職工平均工資基本上沒有增長。一九七○年為609元,一九七五年達到613元,僅增4元。五年裏,貨幣平均工資年平均隻增長0.1%,扣除價格上漲因素,實際平均工資年平均下降0.1%。
較多增長的新時期。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自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四年,由於恢複獎金、計件工資,多次調整職工工資,調整工資地區類別等,職工平均工資增長較快,增長幅度較大。全民所有製單位職工平均工資,一九七八年為644元,到一九八四年達到1,034元,淨增390元,平均每年增加65元。六年裏,貨幣工資年平均增長8.2%,扣除價格上漲因素,實際平均工資年平均增長5%,成為建國以來貨幣平均工資與實際平均工資增長最快的時期。
我國職工除領取貨幣工資外,還享受各項補貼,如房租補貼,糧食補貼,副食品價格補貼等。國家、集體支付給職工的保險福利費,或者減少職工的支出,或者增加職工的收入。我國職工的工資增長和生活的改善,還有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由於城鎮就業麵的不斷擴大,職工平均贍養指數相應降低,按家庭人口計算的平均收入的增長,比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快得多。
城市職工家庭平均每戶就業人口,一九五七年為1.33人,一九六四年為1.56人,一九八四年增加到2.36人;每一職工平均贍養指數一九五七年為3.29人,一九七八年減為2.06人,一九八四年又減到1.71人。職工家庭每人每年生活費收入,一九五七年為235元,一九七八年為316元,到一九八四年已增加到608元,比一九五七年增加了1.6倍,扣除價格上漲因素,仍然提高89%。毛澤東在《論十大關係》中講到:“我們的工資一般還不高,但是因為就業的人多了,因為物價低和穩,加上其他種種條件,工人的生活比過去還是有了很大改善。”
職工改善生活的主要標誌是,生活費支出的增加,導致消費結構的變化,購買消費品的品種、數量增加,質量提高了。城市職工家庭平均每人全年生活費支出,一九八四年為559元,比一九五七年222元增加1.52倍。職工購買商品的支出,如購買食品、服裝、日用品的支出,都是成倍增長。職工家庭擁有的耐用消費品,如自行車、縫紉機、收音機、手表、沙發、大衣櫃等,已經達到普及程度,並已開始擁有電冰箱、洗衣機、錄音機、電視機等高檔消費品。
職工工資水平的增長同國民經濟發展的關係
職工工資水平提高的速度和幅度,與國家一定時期的政治經濟形勢有密切關係。但是在直接影響和決定工資水平的諸因素中,社會勞動生產率的水平、國民收入中積累和消費的比例、農民收入的水平、物價水平等因素尤為重要。工資水平的增長,應該建立在恰當處理與這些因素的相互關係的基礎上。
一、平均工資的增長同社會勞動生產率提高的關係
提高勞動生產率,是發展生產和增加國民收入的主要途徑,是職工工資水平增長的基礎。三十多年來,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同社會勞動生產率提高的關係不夠協調,而且各個時期之間起伏較大。
一九五二年至一九八四年期間,社會勞動生產率年平均增長5.5%,職工貨幣平均工資年平均增長2.66%,職工實際平均工資年平均增長1.36%。職工貨幣平均工資與社會勞動生產率增長的比例係數為0.48,職工實際平均工資與社會勞動生產率增長的比例係數為0.25。職工實際平均工資的增長過低於社會勞動生產率的增長。
二、職工工資水平同國民收入的積累與消費比例的關係
職工工資水平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國民收入的積累和消費的比例、消費基金內部比例的狀況。經濟建設發展與職工生活改善是否妥善兼顧,是衡量積累和消費比例是否恰當的重要尺度。
新中國成立後三十多年的實踐證明,凡是國民收入增長較快,積累和消費比例及消費基金內部比例恰當的時候,就既能保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增加積累資金的需要,又能實現職工工資水平的提高和職工生活的改善。相反,在國民收入增長慢或積累和消費比例以及消費基金內部比例失調的時候,雖然積累資金得到了較快的增加,但職工的工資水平卻未能獲得應有的增長,甚至出現下降的情況。
“一五”時期和一九六三年至一九六五年三年調整時期。國民收入年平均增長速度分別為8.9%和14.7%;積累率分別為24.2%和220.7%,同一時期職工貨幣平均工資年平均也分別增長7.4%和3.3%(年實際平均工資增長7.2%)。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四年期間,積累率雖然平均超過了30%,但由於國民收入年平均增長8.3%,職工的年平均貨幣工資仍增長了8.2%。
“二五”時期,國民收入年平均下降3.1%,積累率卻提高到30.8%,以致職工年貨幣平均工資下降1.5%(年實際平均工資下降5.4%)。“三五”時期,雖然國民收入年平均增長8.3%,積累率也隻有26.3%,但由於消費基金中用於按勞分配的個人消費部分的比重降低,以致職工年貨幣平均工資還下降1.4%。“四五”時期,國民收入年平均增長速度僅為5.5%,而積累率卻提高到33%,導致職工年貨幣平均工資僅增長0.1%(年實際平均工資下降0.1%),使經濟建設發展同職工生活改善之間出現不協調現象。
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四年這一時期,積累和消費的比例關係處理得比較恰當,職工生活有了明顯改善。正如趙紫陽指出的:“積累在國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在調整初期由一九七八年的36.5%降低到一九八一年的28.5%,從一九八二年起略有回升。這幾年我們在調整中糾正了過去片麵強調積累而忽視消費的做法,正確認識和發揮人民消費對於促進生產的積極作用,生產、建設迅速發展,人民生活也顯著改善。這是我國經濟發展戰略上又一個具有深遠意義的變化。”
三、職工工資收入與農民收入的關係
我國有10億多人口,其中8億多在農村,4億多勞動力中就有3億勞動力從事農業生產和農副產品加工工業。農民的狀況如何,對我國經濟的發展和政權的鞏固關係極大。因此,使職工的工資水平及其增長速度同農民的收入水平及其增長速度保持相應的關係,對促進農村經濟的全麵發展,正確處理工農關係、城鄉關係和鞏固工農聯盟等,都具有重要意義。
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安排職工工資收入與農民收入的關係,必須統籌兼顧工農生活,適當安排城鄉關係,既要承認合理的差別,又要逐步縮小兩者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