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集中統一的工資管理體製,是由於曆史原因形成的,也起了積極作用。但是,在國民經濟進入新的曆史時期,有必要進行相適應的改革。
新時期改革工資管理體製的探索
一九七八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把我國社會主義建設推進到一個新的曆史時期,從此結束了多年來“左”的影響和幹擾,重新回到按客觀經濟規律辦事的軌道。在完成了國民經濟調整工作的基礎上,開始有步驟地進行經濟體製的改革,以保證我國社會主義建設朝著四個現代化的總目標前進。
一、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為工資管理體製改革指明了方向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改革我國經濟體製的問題。全會指出,現在我國經濟管理體製的一個嚴重缺點是權力過於集中,應該有領導地大膽下放,讓地方和工農企業在國家統一計劃的指導下有較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一九七九年四月,中國共產黨中央工作會議確定了國民經濟實行“調整、整頓、改革、提高”的方針。在經濟體製改革方麵,提出要以計劃經濟為主同時充分重視市場調節的輔助作用;擴大企業自主權,把企業經營好壞同職工的物質利益掛起鉤來;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明確中央和地方的管理權限;實行按勞分配,用經濟手段管理經濟等原則。經濟體製改革的這些指導原則,也為工資管理體製的改革指明了方向。
二、改革工資管理體製的探索
根據中共中央確定的經濟體製改革的方針和原則,工資管理體製從獎金這個局部入手,進行了探索性的改革試驗。
一九七九年七月,國務院頒發了關於擴大國營工業企業經營管理自主權,實行利潤留成的規定。實行利潤留成以後,獎金的多少同企業的經濟效益和本人的勞動貢獻聯係起來了。這樣,各種各樣的獎金分配形式出現了。
一九八三年國營企業實行第一步“利改稅”,一九八四年實行第二步“利改稅”。隨著第二步“利改稅”的實行,企業的獎金由過去限額控製,改為獎金不“封頂”,超過限額征收獎金稅。在獎金的使用上,企業有更大的自主權,可以用獎金給一部分職工浮動升級,或搞“自費”工資改革。這樣就為工資管理上改一級管理為分級管理,同時也為宏觀控製和微觀搞活創造了有利條件。
三、一九八五年工資改革確定政企分開、分級管理的體製
國務院於一九八五年一月發出的《關於國營企業工資改革問題的通知》中,對有關工資管理體製作出了規定:“企業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改革和工資調整脫鉤”。“企業職工工資的增長應依靠本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國家不再統一安排企業職工的工資改革和工資調整”。這就是說,從此以後要實行政企分開的體製,企業要依靠自身的經濟能力解決工資調整問題。中共中央、國務院在關於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資製度改革的通知中規定,今後中央隻管省和中央兩級機關,以及全國性的重點大專院校和科研、文化、衛生事業單位,其他各級機關和事業單位歸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這就是說,以分級管理代替過去一杆子管到底的做法。
四、建立適合於我國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工資管理和分配製度
生產決定分配。所有製的不同,決定分配管理方式的不同。我國原有的公私合營企業、集體所有製企業、私營企業,過去各自都有傳統的分配管理方式,後來由於受“左”傾思想的影響,搬用了全民所有製企業的一套統收統支的“大鍋飯”辦法。
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在總結了我國曆史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提出必須實行適合於多種經濟成分的具體管理製度和分配製度。此後,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各部門、各地區先後發布執行上述方針的具體規定和措施,糾正集體企業生搬全民企業的工資分配管理辦法的做法,允許不同所有製的企業根據其特點和經濟承擔能力,采取靈活多樣的工資分配管理體製和分配方式,使集體所有製等企業真正做到“自願組合、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按勞分配、多勞多得”。一九八一年七月,國務院頒發《關於城鎮非農業個體經濟若幹政策規定》,鼓勵社會青年從事個體經營。一九八一年十月,中共中央頒發《關於廣開門路,搞活經濟,解決城鎮就業問題的若幹規定》,要求集體所有製企業勞動者的報酬和生產經營好壞、崗位責任、個人勞動成果緊密結合起來;分配形式可以靈活多樣,在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原則下,勞動報酬不受國營企業水平的限製。生產好的效益高的企業,工資水平可以高於全民企業。對個體工商戶規定合理的稅率,隻要他們不從事違法活動,就不從收入水平上去卡他們。國務院上述一係列方針政策的實施,使集體經濟、合作經濟、個體經濟和中外合營企業隻要在政策上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接受某種指導性的計劃指導,並照章納稅,就有很大的自主權。
綜上所述,工資管理體製改革已經取得了可喜成果,但情況是複雜的,而且還在不斷變化,特別是企業工資問題,如何把宏觀控製和微觀搞活更好地結合起來,還需要不斷摸索,才能逐步找到一條適合我國國情的路子來。
三十多年來,我國的工資工作,同整個經濟工作一樣,經曆了一個曲折發展的過程,積累了正反兩方麵的豐富經驗。總結這些經驗,對於進一步改革工資製度,逐步完善社會主義生產關係,充分發揮工資的經濟杠杆作用,提高經濟效益,推動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是極其必要的。
我國工資工作的基本經驗,大致可以歸納為以下五條:
(一)必須從我國的國情出發,堅持統籌兼顧,適當安排的方針和“一要吃飯,二要建設”的原則,在發展生產、提高勞動生產率的基礎上,使職工的工資水平逐步地有計劃地增長。
我國是一個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國家,人口眾多,工農業生產水平比較低,處於現代化建設的創業時期,麵臨著發展生產、振興經濟、實現“四化”、盡快走向世界經濟發展前列的艱巨任務。既要提高十億人民的生活水平,又要進行繁重的現代化建設,這就是我國的基本國情。
工資屬於分配範疇,它在很大程度上受製於國民收入中積累和消費之間的分配比例,因而必然涉及整體利益同個人利益、長遠利益同眼前利益的關係。搞建設,發展社會生產,屬於勞動者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吃好飯、改善個人生活,則直接關係到勞動者眼前的個人利益。生產資料的公有製,決定了社會主義社會勞動者的個人利益同整體利益、眼前利益同長遠利益之間的統一是基本的。但兩種利益又有差別,因而必然會有矛盾存在。社會主義工資分配的職能,就是要根據社會主義的生產目的,把勞動者的個人利益同整體利益、眼前利益同長遠利益有機地結合起來,妥善地兼顧,加強它們統一的一麵,而不能隻顧一頭。
工資工作從我國的國情出發,統籌兼顧,適當安排,必須處理好如下幾個關係:
首先,要處理好生產水平和職工工資水平的關係。按照生產決定分配的原理,職工的工資水平必須同工農業生產水平相適應。一方麵,隨著工農業生產的發展,逐步提高職工的工資水平;另一方麵,“好事要做,又要量力而行”。我國的工農業生產水平還較低,每年新增加的國民收入不多,這決定了職工工資水平不可能一下子提得很高,就是在經過努力,到2000年我國的工農業生產水平能夠實現翻兩番的目標的時候,由於人口眾多,國民收入水平也隻能達到小康的程度,還不可能做到“高工資,高消費”。因此,切不可脫離實際去辦一時辦不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