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狩獵(1 / 2)

這是個光線異常明澈的上午,天上被藍白彩帶塞滿,橫亙東西大地。東南風吹起,溫柔地掠過南部王國——同時也是這個世界——最大的原野上。荒草搖晃著枯槁的身子,頻繁地抽打著馬兒膝蓋下麵趟過的部分,如同瘙癢。布洛寧正正當當地坐在大馬上,靜靜享受著將這些高草踩在腳下的感覺。如果視線猶豫的話,他會感覺自己是飄在一片蒼黃的土地上前行。“你所在的這塊地方是南部王國最肥沃的土地了,從這裏向南走,即使不轉彎的話,也需要至少一天的時間才會到到達這塊原野的尾端。你知道我說的走可不是用你的小腿腳走,孩子。”卡蒂姆叔叔笑著說,用他特有的肢體語言向布洛寧解釋著自己所管轄的一切。盡管他與這位親戚真正接觸的時間並不長,但他還是對這個“國王”有些了解的。用他父王的說法就是“你叔叔是這些人當中最會裝模作樣的”,但是他覺得這種玩笑話還不適合對他說。兩天來,布洛寧已經通過自己的眼睛了解到了一些。前天布洛寧坐著馬車來到這裏,被一隊兵迎接到南部王國氣勢恢宏的風影堡之中。這是一座,或者說一群布洛寧此生頭一次見到的巨大建築。盡管據說他嬰兒時期曾經來過這裏,但是那段記憶顯然沒有影響到他這次的驚詫模樣。中央華麗的古堡群據說始建於近千年之前,也有人說這裏的曆史並不隻有千年而已,這一點從那些堆疊的被風和時間風化的巨石外層就可以看得出來。可是誰也沒有活過上千年,誰又知道一塊建築石頭經曆千年的時間會是什麼樣子呢?遠遠地看去,巨大的城堡除了個頭比其它布洛寧所見到的地方大之外,似乎沒有什麼區別。一部分是穩健的黃色和青色相間花崗岩根基,一部分是由尖銳的金屬組成的塔尖或者屋簷,亦或是支撐大殿的鍍金柱子。可是臨近了一看,才知道原來這是一座過於偉大的藝術作品,簡單說是一座建築與浮雕融合在一起的建築。幾乎每一個有棱有角的地方都並不是經過簡單的修飾,而是由技藝精湛的工人繡上花紋,突出的地方則呈現出一些他記憶中從未有過的異類。譬如說從門柱兩側,高至屋簷,是一塊巨大的場景雕刻,上麵有一些似人類卻又不像人的家夥在戰鬥。盡管布洛寧知道這些都是假的,但看起來卻依舊栩栩如生。除此之外,在如同刺蝟一樣分布主堡周圍的四個守衛塔上,每一層的屋簷上都掛有不同的珍奇的應該是飛禽走獸的東西,活靈活現的樣子讓布洛寧沒辦法不去相信這些是曾經真實存在過的。光是看這些東西,布洛寧就已經變得眼花繚亂,更別提那些分布在王宮花園中的獨立雕塑作品了。而他踏入宮門的那一刻,感覺似乎自己猜錯了這些建築的質地,雖然這些東西表麵看起來是石頭模樣,表麵粗糙,但是在深層中仿佛裝著另一種光彩……布洛寧從東方進城,傍晚整個建築都會被籠罩在巨大的陰影上。無疑建築越大,黑暗就越多,這是布洛寧對這個城堡產生誤解的最主要原因了。他甚至更深層的以為叔叔之所以會如此向往權力也是受這座建築影響。另外,學過一些曆史的他知道即便叔叔再怎麼厲害,想要仿製這座從割據中獲得的城堡幾乎不再可能。布洛寧從關於這兩天的回憶中回過頭,他一邊坐在馬背上,一邊看著這個裝扮得體,也有一些過於華貴的叔叔向他講解這段原野的龐大,有些慶幸自己並沒有對那宮殿表現出驚奇的態度,不然,他一定會對此嘮叨個沒完。無論出門走到哪裏,他的身從不會少於十個士兵。即使上廁所,他也會至少帶上一個侍從同去。這一次,布洛寧身邊出現了三十八個像會行動的雕塑一樣的士兵,陪同他們來這片無人區來打獵。“我以為我們可以帶伊萊莎一起來。”伊萊莎是卡蒂姆叔叔的獨生女,今年僅有十歲,而布洛寧比他大上五歲。她是個十分可愛的女孩,不過長久被父王近似囚禁在深宮中,她的麵色即使在接觸陽光的時候也一樣灰暗。她身材細瘦,發絲也一樣,隻有超過幾根纏繞在一起的時候才會被人看清,他沒有摸過,但想必那些頭發會十分輕柔吧?她有一對薄的如同蝶翼般的耳朵,陽光都可以穿透。由於受過許多規矩的限製,伊萊莎在麵對布洛寧時表現得彬彬有禮,還能夠以長久練習出來的微笑來回應他。隻不過這瞞不了他,她很想從宮中走出來,看看外麵的世界。如果不是有這一次機會,他隻會把這個小妹妹看作是一段曆史的存在。“打獵麼?”卡蒂姆叔叔問道,他的眼瞼抽動了一下,讓人看了心頭發抖。“當然不是,我隻是覺得她應該出來散散心,另外——”布洛寧靦腆地笑了笑,“我想在伊萊莎麵前展露一下。”如果換做別人的話可能會對這個說法有所理解,但是卡蒂姆顯然並不同意。他既不生氣,也沒有喜悅,“你在男人麵前展露一下技術不是更好麼?女人的見解會對任何事情都表現的刮目相看,我可不想讓她那微小的眼光欺騙了你啊。”真是一個好理由,布洛寧想。不過說什麼已經沒用了,畢竟他們已經出來了,他最多能夠做的就是真正獵殺一點東西,然後回去給伊萊莎吃。但是叔叔真的會允許麼?他不敢相信,也覺得沒有必要為了爭取這一點去跟叔叔吵一架。如果足夠走運的話,他或許可以抓一隻兔寶寶讓伊萊莎去養。不知為何,他從一見麵就喜歡上了這個女孩子。不過,經過後來的判斷,他還是覺得這裏麵憐憫更勝一籌。布洛寧無奈地笑了笑,這表情瞬間讓他老了三十年。按照那個年齡的布洛寧可能會考慮,這一切的原因都來自於叔叔沒能得到一個可以繼承王位的子嗣。據說曾經,叔叔與一位十分智慧的女子成婚,在結婚後的十年中,她都未能為他生產一個孩子。而後他不得不廢掉了這個王後,另外尋找了一位年輕而美麗的王後,而伊萊莎就是他與這個王後的第一個孩子。布洛寧隻聽說這位往後的脾氣並不太好,當然這種脾氣比不上叔叔,隻是相對於前一任王後而言,她就好像一個調皮的公主一樣。來到這裏,布洛寧沒有見到過她,但看到伊萊莎之後他覺得如果母親與女兒有一半相像的話,她或許就不應該是傳言說的那樣。伊萊莎看上去很聰明,一點小公主的模樣都沒有。“你似乎有些心不在焉啊,布洛寧。”叔叔說道,從他嘴裏說出來的東西不知為何聽起來總有一種責怪的口氣,難道說他沒有兒子這一點也要讓他來承擔麼?不,他更願意相信這就是習慣。“我不知道,想著在這裏的生活,再想想我可能還要回到家裏,就感覺有著天壤之別。”“哈!”卡蒂姆叔叔大笑了一聲,“如果你還是個男孩,那麼就得跟個男孩一樣,如果你變成男人了,你才真正自由了。憑什麼你沒有完成功課就不能來這裏?憑什麼你的作法要由別人來決定?來吧,這次就是你證明自己的機會。”叔叔用手拍了拍掛在馬兒肚皮上的長弓,“如果你做得好的話,我就替你父親多給你申請幾天的自由。”“不過我得提醒你,殺死活著的東西可不像打靶子那麼簡單。”“我知道。”布洛寧說道,“不過我們今天要打些什麼?”“兔子,狐狸,麋鹿,老鷹,凡是能動的東西你都可以打,當然你要是能射死一直狼的話我也不介意,但是別怪那個時候我會棄你於不顧,畢竟它們可是群居生活。哈哈!”布洛寧沒有笑,也沒有說話,他從身邊的箭筒裏摸索著,然後找出一支幸運箭,隻是目之所及之處還沒有什麼動靜。茫茫荒野上,尤其是有風的天氣,即便有風吹草動也不代表底下有東西,而風又會幹擾箭的行走路線。況且他還騎著馬,他以前並沒有騎馬射箭的經曆,所以即使馬兒慢行,他舉起弓來也會變得坐姿不穩。“叔叔,如果我這一次沒有什麼收獲,請你也要多讓我留住幾天。畢竟您知道這個東西需要多加練習,除非——”他終於從草縫隙間看到一個灰色的影子,形狀大小似乎是一隻野兔,它並沒有發現他,或者是以為他並沒有什麼危險。布洛寧張弓對準那個家夥的身體,它跳一步便會在地上停留一下,他需要抓住的就是這個時機。卡蒂姆向他持箭的方向看去,也屏住呼吸,箭如流星般穿過空氣,甚至穿透草杆,最後卻牢牢插在了兔子的腳下,它被驚動了,然後瘋狂逃跑。“除非你想讓我得到這樣的結果。”叔叔看了看他,湊近了拍拍他的肩膀說,“準度不夠,力度有餘。對於一個新手來說,能做到這一點已經不錯了,來吧,我知道一個有許多鹿的地方。你應該還沒吃過原產地的鹿肉吧?”布洛寧感覺不到自己有任何被誇耀的感覺,尤其是在叔叔的嘴裏說出來。但他不得不承認這是自己技術的問題,除此之外,他的心中總是被一陣奇怪的感覺覆蓋。是一種近乎癡迷的幻想——魔法之箭穿透一隻鹿的肚皮,他的臉上卻變得異常悲哀。這一切都應該怪拉赫曼,是他讓布洛寧看到了那些存在的卻又掌握不了的神秘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