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四,綜合商店。綜合商店出售若幹不同類別商品,如日用工業品、日用雜貨、食品、副食品和土特產品等。它為顧客選購商品提供了便利條件,在同一商店可以買到各類所需商品,可以節省時間,方便購買。
其五,超級市場。超級市場采取自動銷售方式的大型零售商業組織,商品敞開陳列在營業廳裏,對商品的產地、重量、價格、用途等明碼標出,顧客自選自取,在營業廳出口處計價付款。這種方式方便了顧客購買,又提高了零售商業的工作效率。
其六,方便商店。方便商店設在居民區附近,主要出售家庭日用品、食品、副食品、土特雜品等,其一般經營規模小,經營品種與日常生活緊密相關,商品大多低檔低價,營業時間比較長(如晝夜服務)。
其七,不設鋪麵的零售商店。如郵購訂貨、電話訂貨、自動機售貨、流動售貨、購物服務等,它一般占用資金少、經營品種多、營業時間長、靈活性強、服務周到、方便顧客等特點,可以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求得一席之地。
其八,有利於價格競爭的商店。如折扣商店、倉庫商店、廉價商品店、樣品陳列商店等,它主要著眼於價格低廉、增加銷量、加速資金周轉、降低營銷費用,競爭性較強。
其九,服務商業組織。它提供各種勞務和服務,而不提供商品的一種特殊零售商業企業,如旅社、洗染、浴池、照相、理發、修理、服裝加工、郵電通訊、客運、公園、影劇院等。
除上述外,還包括連鎖商店、聯合商店、特許代營商店、協同營業百貨商店、消費合作社等零售商業組織。它們各具特色,在零售環節中發揮各自的作用。
中間商是生產企業的合作者,無論是誰,都為消費者最終目標服務,那麼怎樣才能調動起中間商的士氣,積極主動地進行產品溝通,為企業經銷產品呢?
激勵渠道成員使其有良好表現,必須從了解個別中間商的需要及其心理入手。一些生產商常批評中間商:隻強調某一特定品牌,其推銷員對於產品的知識過於淺薄,未能充分利用供應商的廣告資料,疏忽某些顧客,甚至其粗劣的記錄保存係統有時居然把品牌名稱遺漏。不過,換成中間商的觀點則很容易理解。
1.最好這樣來了解中間商
(1)中間商並非受雇於製造商以形成其分銷連鎖中的一環,而是一個獨立的市場,並且,經過一些實踐後,其安於某種經營方式,執行實現自己目標所必需的職能,在自己可以自由決定的範圍內製定自己的政策。
(2)中間商經常以擔任其顧客的采購代理人為主要工作,其次才是供應商的銷售代理人,任何向其購買商品的顧客,其都有興趣出售。
(3)中間商試圖把所有商品組成一組相關的產品組合,並將該組合銷售給各個顧客。其銷售努力在於取得該產品組合的訂單,而非單項物品的訂單。
(4)除非給予很大好處,否則中間商不會為所銷售的品牌保存其個別的銷售記錄。那些可供產品開發、定價、包裝及促銷規劃使用的信息,常被中間商未標準化的記錄所抹殺,有時甚至有意對供應商加以隱瞞。
2.生產商對中間商的激勵措施
(1)開展促銷活動。利用廣告宣傳推廣產品,廣告宣傳費用可由生產者負擔,亦可要求中間商合理分擔。協助安排商品陳列,舉辦產品展覽和操作表演,訓練推銷人員,或根據中間商的推銷業績給予相應獎勵。
(2)資金支助。中間商(特別是經銷商)一般期望生產企業給予其資金動態幫助,這可促使其放手進貨,積極推銷產品,一般可采取售後付款或先付部分貨款待產品出售後再全部付清的方式,以解決中間商資金不足的困難。
(3)協助中間商搞好經營管理,提高營銷效果。
(4)提供情報。企業應將所獲得的市場信息及時傳遞給中間商,使其心中有數。有必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請中間商座談,共同研究市場動向,製定擴大銷售的措施;還可將生產狀況及生產計劃告知中間商,以便於其合理安排銷售。
(5)與中間商結成長期的夥伴關係。將生產者和中間商雙方的要求結合起來,建立一個有計劃的、內行管理的縱向聯合銷售係統,與中間商共同規劃銷售目標、存貨水平、商品陳列、培訓員工計劃及廣告宣傳計劃等,使其能從中獲利。
綜上所述,生產商采取有效措施激勵中間商是十分有必要的,可以更大程度上調動中間商的積極性,有效促進產品的鋪貨及銷售。
難以保證讓代理商賺到利潤
企業要想在鋪貨方麵比較順暢,必須保證讓代理商賺到利潤,否則隻能是竹籃打水一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