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23日,在雲南昆明雲南大學北院鼎鑫學生生活區6幢317室男生宿舍內發現一起四人被殺案件,警方在案發現場發現大量噴濺的血跡並提取了一把石工錘。後經檢驗,警方認定317室即作案現場,被害人均係鈍器打擊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死亡時間約一周左右,案發時間初步認定為2月13~15日,作案工具即現場遺留的石工錘。
警方進行了大量的調查走訪和痕跡鑒定工作,專案組確定,該宿舍失蹤的學生馬加爵有重大嫌疑。2月23日晚11時,雲南省公安廳向全省公安機關發出公安部A級通緝令,24日向全國發出A級通緝令。
2004年3月15日晚19時35分,馬加爵在海南三亞被抓獲,經警方審訊,他交代了殺人原因,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馬加爵供述說:上大學後,他一直有很大的壓力,過得不好;同時,總覺得同學們看不起他,在背後議論他的一些生活習慣甚至是個人隱私。引起這場連環殺人案件的導火索是:血案發生前幾天,馬加爵和幾個同學打牌,有同學認為馬加爵作弊,讓馬加爵積怨多年的怨氣終於爆發,他覺得,他們既然看不起自己,不如殺了他們,慘案終於發生了……
相關背景:
1.馬加爵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物理競賽的二等獎”。
2.馬加爵宿舍的同學曾在馬加爵的被子上撒尿。
3.在冬天溫度比較低的時候,馬加爵宿舍的同學曾經給馬加爵一二塊錢,讓他替自己洗衣服,馬沒錢就洗了。
4.馬加爵在監獄中穿上了他這一生中穿過的最好的衣服——囚服。“這是我穿過的最好的衣服”加爵今天說的這句話讓在場看押他警察都落淚。
5.馬加爵因為沒有鞋子穿,在助學貸款沒發的幾天裏光腳,逃課。
6.馬加爵的家人依靠給人熨衣服過活。其母親丟了100元錢(熨200件衣服的錢),馬加爵把100元丟在過道裏讓母親撿到!
7.馬加爵5000元學費,是從家到學校借了一路借來的。
8.馬加爵拒絕投案,也拒絕4位律師免費做無罪辯護,原因是他隻求一死。
9.為讀大學馬加爵已經負債1萬元,打零工補貼生活費。
馬加爵的遺書
這是他在獄中寫下的:(很多警察看到了後都流淚)
春城的春天下著雨,
有著一絲淒寒的風,
我望著生鏽的鐵窗,
我想起了我可憐的父母,
為了供子女讀書,
他二老起早摸黑在田裏幹活,
還點著蠟燭為人燙衣服,
5毛錢一件,
那次我母親掉了一百塊錢,
她心疼的說那是燙了兩百件衣服賺來的錢呀,
我看著母親傷心的樣子,
就把自己做苦力賺來的一百塊錢丟到地上,
對母親說:媽媽你的一百塊錢在這裏!
媽媽露出了一絲苦笑,
其實媽媽知道是我丟的,
我不怕一個人獨自吃苦,
我不忍心父母看到我吃苦,
讀大學幾年我沒問家裏要一分錢,
我總希望父母不要為我操勞,
他們年紀大了辛苦了一輩子,
都說我殺紅了眼其實說心理話,
我隻想殺那些無情蹂躪糟蹋別人人格的人,
我並不想傷及無辜,
當我另一個同學來找我的時候,
我並沒有殺他,
因為在我最窮困的時候並沒有歧視我,
反而打飯給我吃。
我深刻懂得人間真情的可貴
我曾對自己說:滴水之恩,湧泉相報,
我一定會報答這位同學,
可是我現在留下了一個永遠的遺憾,
我沒有機會報答這位同學了!
但我最後想送一句話給我那位同學:好人自有好報!
我聽到到飄曳進來的歌聲了,
好象是〈夢馱鈴〉,多麼熟悉的旋律呀,
我想起了經常幫助我家的十四叔、十四嬸來了,
我們那個家雖然很窮但是大家都很互相關懷,
大家都感到很快樂沒有歧視與蔑視,
從來不知道什麼是人格踐踏,
我很想和陶淵明那樣,
就永遠生活在我那個村子裏,
天天看著清澈的流水,
望著嫋嫋的炊煙,
寫著清新的詩歌嗬那多美好呀,
可是現在——隻好等來生了爸爸媽媽,
對不起了兒子不孝,
兒子來生一定讓你過上好日子,
警察又來提審我了,
我總聽到外麵摩托車的聲音,
為什麼總是那麼飛揚跋扈,
我懷念十哥開的摩托修理店,
在我印象中那是很賺錢的,
十哥騎摩托車很英姿颯爽,
那摩托車的聲音是那樣的婉轉清脆!
我仿佛又坐在十哥的摩托車上了,
慢悠悠的行走在我可愛、純樸、親切的家鄉。
馬加爵事件的發生倍受社會各界矚目,事件發生表麵是法律的問題,背後卻有著很強的心理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