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騰崇拜心理
在遠古時代,人類和自然界的動物之間關係就十分密切。我國有很多狩獵民、遊牧民及農耕農,在很長的曆史當中都分別和有關的禽、獸、魚、蟲形成了密切關係,並對其中最有影響的動植物加以崇拜。所謂圖騰崇拜,是原始社會母權製時期氏族或胞族的信仰:特定氏族或胞族的人們把某一植物或動物或無生物視為本群體的祖先,同時又是他們的保護神。圖騰崇拜,是以圖騰觀念為標誌的原始社會早期的宗教形式之一。圖騰崇拜的基本意旨正如英國學者弗雷澤所指出的:“圖騰是野蠻人出於迷信而加以崇拜的物質客體。他們深信在圖騰與氏族的所有成員中存在著一種直接和完全特殊的關係。……個體與圖騰之間的聯係是種互惠的聯係,圖騰保護人們,人們則以各種方式表示他們對圖騰的敬意。”由此可見,圖騰與共同體的血緣關係,人與人們的生產方式、思想信仰緊密結合在一起。
1900年,法國學者、人類學家雷納克在其《圖騰崇拜的規劃》一書中,對圖騰的意蘊作過12點歸納。這一歸納雖然隻涉及圖騰動物的崇拜,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圖騰崇拜的基本特點:
禁止殺害或食用某種動物,可是,此種動物卻可個別地飼養和照顧;
某種動物因意外而死亡時,它將像其他族人的死亡一樣受到哀悼和埋葬;
在某些情形下,禁食的禁製隻局限於動物身體的某一部分;
當某種通常已被赦免的動物,由於事實需要而必須加以殺害時,則常須舉行請求寬恕的儀式,同時,製造了不同的技巧和藉口來試圖減輕破壞禁忌(也就是指此種謀殺)後所可能遭受的報複;
當動物被用為某一種儀式典禮的犧牲時,它將得到莊嚴的哀悼;
在某些莊嚴的場合和宗教儀式裏,人們披上了某種動物的皮革。在此情形下,圖騰崇拜仍然存在其作用,因為,它們是圖騰動物;
部落和個人采用了動物的名稱——即圖騰動物;
許多部落在他們的軍旗和武器上畫上動物的形態,人們將動物的形態繪列到身體上;
如果圖騰是一種令人害怕或危險的動物,那麼,他們深信在部落以它為名的人們能夠免於遭受痛苦;
圖騰動物能夠保護和警告它的部落族;
圖騰動物能夠對部落內的忠貞族人預言未來並作為他們的領導;
在圖騰部落內的人民常深信他們和圖騰動物之間乃是源自相同的祖先。
圖騰大概可以分為三類:部落圖騰,即整個部落的族民都具有相同的圖騰,它們是一代一代遺傳下來的。性圖騰,在一個種族中的所有男性或女性共同擁有的圖騰,它通常隻包括同一性別的人在內。個人圖騰,僅屬於某一個人的圖騰,它不再具有傳遞性和連續性。
雷納克的歸內並沒有從本質意義上對圖騰崇拜給以證明。從最初始的階段來考察,圖騰崇拜是自然崇拜與靈魂、祖先崇拜交替、交織過程的產物。當人們由遍祭大量的自然物,轉向眾多崇拜對象中選出某些具有代表意義的東西作為主祭對象,作為神明而敬之的過程中,有靈魂觀念的出現、祖先意識的萌發,於是,原始人便把那些與自己生活最密切、聯係最穩定、依存曆史最長久的自然現象,特別是動植物,虛幻地作為自己的祖先、親緣對象而崇拜。並在有些氏族或部落中,開始以這些事物作為本氏族或部落的名稱和標記。
按照普列漢諾夫的說法:“圖騰崇拜的特點就是相信人們的某一血緣聯合體和動物的某一種類之間存在著血緣關係。”即原始人認為某種動植物或其它自然物是本氏族的祖先,兩者存在著血緣關係。
1885年,羅伯特遜·史密斯在其研究阿拉伯人和閃族人的宗教的著作中主張圖騰崇拜是一切宗教的起點。弗洛伊德在心理分析的基礎上發展了圖騰崇拜的觀點,他不僅認為圖騰崇拜是一切宗教的起源,而且認為是一切文化、道德和社會組織的起源。杜爾凱姆的名著《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進一步發展了這一觀點,但是他又把圖騰崇拜與巫術結合起來,把此二者的混合物視為人類宗教的起源。
圖騰是不同婚姻集團和氏族的標誌,是與氏族製度一起形成的。民族學的大量資料有力地證明,圖騰崇拜是最原始的製度性的宗教崇拜活動。迄今為止,考古學和人類學資料還沒有提供早於圖騰崇拜而存在的任何宗教形式的可信證據。
作為一種思想體係,圖騰崇拜觀念的鞏固和發展產生了大量的理論,文·金涅普在他的《圖騰問題的現狀》一書中,列舉了大約40種理論,而這還不是當時所有的全部理論。從那時候起,又產生了許多新的理論,對圖騰崇拜課題進行了各種深入研究,使人們對圖騰崇拜有了更多的認識和理解。
圖騰崇拜的起源及發展
“圖騰”一詞,源於北美印第安人奧季布瓦族方言“ototeman”,意為“他的親屬”或“他的圖騰標記”。原始人類相信,各氏族出自各種特定的物類,大多為動物(哺乳類、爬行類、鳥類、魚類、昆蟲),其次為各種植物,少數為其它無生物(如石頭、長虹、星光、雷電等等)。圖騰物本身大都不是直接崇拜的對象;按照神話思維而刻製的圖騰柱,一般都樹立在村頭或家宅門前,也隻作為氏族或家族的圖騰標誌,而並不對之膜拜。圖騰觀念,可以看作是原始宗教的萌芽形態。
圖騰崇拜的起源問題,可以從唯物論理論、社會學理論、經濟學理論、心理學理論四個方麵加以闡述。
*唯物論的理論
秘魯印加人後裔加西拉索·德拉維加在17世紀撰寫了一部本民族史,他似乎早已將自己所認為的那些圖騰現象的起源,歸因於氏族對運用姓名將他們自己彼此加以區分的需要。基恩認為,圖騰的個體、家庭和氏族用來作彼此區分的“紋章”(heraldic badgds)。麥克思-繆勒再次表達這一相同的觀點:“圖騰是氏族標識,後來是氏族族名,後來又是氏族祖先的姓氏,最後才成為氏族崇拜物的名稱。”皮克勒(Julius Piker)後為 撰文宣稱:“人類需要為社團以及為個體,找到一個可以保存在記載中的永久性名稱……。因此,圖騰崇拜並非產生於人們的宗教需要,而是產生於他們實際的日常需要。圖騰崇拜的核心——以圖騰命名——是原始書寫技術的結果。就其本質而言,圖騰正像一個易寫的象形字。然而,一旦未開化人擁有了一種動物的名稱,他們接著就會形成與這一種動物有親緣關係的念頭。”
斯賓塞(Hebert Spencer)同樣也認為,起名是圖騰崇拜起源中的決定因素。他論證說,特定個體的個人特征引起了以動物起源中的決定因素。他論證說,特定個體的個人特征引起了以動物來為他們起名的念頭,正是以這樣的方式,他們獲得了一個將傳至後代的美名的念頭,正是以這樣的方式,他們獲得了一個將傳至後代的美名或綽號。由於原始言語的含糊其辭和晦澀難懂,後人竟將這些美名或綽號真的當做與動物一脈相承的證據了。由此可見,圖騰崇拜乃是一種被誤解的祖先崇拜形式。
艾夫伯裏(Avebury)勳爵對圖騰崇拜的起源也做了極其相似的闡述,但並沒有一味強調“誤解”這一因素。他說,如果我們想對動物崇拜做出解釋,我們則決不可忘記人類是多麼頻繁地假借動物之名,一個叫“熊”或“獅”的人的子女和追隨者們自然會將他的名字視為族名。就這樣,人們“開始是帶著興趣,然後是帶著尊重,最後則帶著敬畏”來對待這種動物。
菲森對圖騰名稱是從個體姓名派生而來這一觀點,做了幾乎無可爭辯的反駁。他以澳洲為例,表明圖騰總是“群體的標誌,而非個人標誌”。不過,即使不是這樣的話,即使圖騰確實最初是個體姓名的話,它也不可能被傳遞給他的孩子,因為圖騰是通過母係傳承的。
此外,我到目前所討論的這些理論顯然是不充分的,它們也許可以解釋得了原始民族為其氏族取個動物的名的事實,卻決計解釋不了這一命名法則,即圖騰體係的重要性。在這一組中,最值得注意的理論是朗格提出來的。雖然他也將起名視為問題的核心,但是他同時又提出兩個有趣的心理學因素,並可能認為因此更可以最終解決圖騰之謎了。
朗格認為,氏族如何獲得自己的動物名稱一開始是個無關緊要的問題。然而到了後來,他們某一天忽然意識到,他們叫著這樣的姓名,卻說不出何以然。姓名的來源已被忘卻。因此,他們就在圖憑借推測來得到一種解釋;由於他們深信姓名極為重要,所以他們決心要將圖騰體係內的一切觀念都考慮到。原始種族並不像我們一樣,將姓名視為無關緊要的約定俗成之物,而是十分重視的。他們認為,人的姓名是其人格的重要組成部分,甚至還可能是靈魂的一部分。原始人和某一動物擁有相同的名,這一事實必然會使得原始人做出這樣的假定,即自己和某種動物之間存在著某種神秘而重要的聯結紐帶。他們認為唯一可信的就是血緣紐帶。“隻有這麼三種東西——一組來源於不明的動物名稱;對一切同姓名(或名稱)的人或獸彼此間有一種超驗的聯結的信仰;以及對血的迷信的相信——在一切圖騰信條和實踐(包括族外婚)的興起中,是不可或缺的。”
朗格的理論可分成兩個部分。其中的一部分是從圖騰具有動物名稱這一事實出發,將圖騰體係作為一種心理必然性來進行探索的。它的基本前提是,這些名稱的來源已被忘卻。但一部分則試圖解釋這些名稱到底是如何產生的;正如我們所見,這部分理論與第一部分的理論相比,性質不同。
朗格的這第二部分理論與其他的、我稱之為“唯名論”的理論相比,並沒有本質的區別。彼此區分的實際需要使得不同的氏族都采納了不同的稱號。這種“由外族起名”的觀點,正是朗格理論的獨特之處。以這種方式所取得的名稱,是借用了動物的名稱,對這一事實已無須贅言。況且,在原始時代,他們也沒有任何理由認為這是侮辱或嘲諷。再說,朗格也列舉了為數不少的後世例子來說明,由外人主要是為了嘲諷所起的名稱,都被接受了,並且被樂意地采納了。隨著時間的流逝,這些名稱的起源已被忘卻。
*社會學的理論
雷諾雖然在後來的祭禮和慣例中找到了圖騰體係的殘跡,但總是僅賦予這種源自圖騰的因素很小的意義。他曾在一篇文章中很自信地說,在他看來,圖騰崇拜不過是“社會本能的一種過度膨脹”。杜克海姆也有類似的觀點。他說,圖騰是有關種族中社會宗教的可見代表:它是社會的體現,而社會正是他們崇拜的真正對象。
人們一直在力圖找到一個更確切的依據,以說明在圖騰習俗的形成中社會本能的作用。哈敦假設,每一原始氏族原本是以某類動植物為主,也許是以這種特定的食物做買賣並與其他氏族進行交換。因此,這一氏族就必然以這種對它有著重要意義的動物的名稱,聞名於其他的氏族。同時,這一氏族也一定會變得對該動物尤其親切,並對它們產生一種特殊的興趣,盡管這種興趣的心理動機不過是人類最基本、最迫切的需求——饑餓。
弗雷澤在“英特祈瑪”儀式的基礎之上建立起來的理論,好歹表明了阿龍塔社會製度的原始特征。不過,在杜克海姆和朗格提出的相反觀點麵前,這種斷言就有些站不住腳了。恰恰相反,阿龍塔是澳洲中部發達程度極高的一支,代表了圖騰崇拜瓦解中而不是發端中的一個階段。那些神話令弗雷澤如此癡迷,是困為它們與當今一統天下的那些情形形成對照,強調食用圖騰以及同一圖騰的人們彼此通婚的自由——這些神話很容易被解釋為充滿欲望的幻覺;和黃金時代的神話一樣,這些幻覺也被投射於流光歲月。
*心理學的理論
“萬物有靈”的信仰導致了原始圖騰觀念的產生。接照心理學的解釋,原始先民之所以要把動物、植物作為圖騰,是將圖騰視為一種靈魂的避難所,可以使靈魂免於受到傷害或威脅。當將靈魂托付於圖騰後,即認為可以免於外來的危害,基於這一點,就自然必須避免做出任何傷害圖騰的行為。因為無法確定圖騰動物裏的哪一隻是為其靈魂所寄托,因此就將保護對象擴大到同一種類的所有動物。荷蘭人威爾肯不讚同這種觀點,而是將圖騰觀和靈魂輪回學說相連結,認為是“由死人靈魂所投胎的動物變成了親族,同時,像祖先一樣受到尊敬。”同時,也有人依據最原始的圖騰是動物,最早的圖騰動物是一種靈魂動物(如鳥類、蛇、蜴晰和鼠類,這些動物被認為是塞納人死後靈魂的地方。因為,這些動物能夠很敏捷地行動或輕巧地在空中飛翔,或者它們能夠對人示警等等。)而認為圖騰觀念與靈魂的信仰有關。
弗雷澤的第一個心理學的理論形成於他了解了斯賓塞和吉蘭的考察報告之前,並建立在相信“外在靈魂”的基礎之上。根據這一觀點他認為,圖騰代表了一個安全的避難所,靈魂可以在此寄放,以躲避殃及它的危險。原始人將其靈魂托付給自己的圖騰之後,自已就會刀槍不入,所以他自然不會損毀自己靈魂的容身處。然而,由於他不知道自己的靈魂寄居在同一種係的哪一種圖騰動物身上,那麼他不傷及該種係的全部動物,這是合情合理的。
弗雷澤後來放棄了關於圖騰崇拜源自於靈魂信仰的理論;他在了解了斯賓塞和吉蘭的考察報告之後,采納了社會學的理論。然而,他自己也意識到導致他得出第二個關於圖騰崇拜的理論的那種動機過於“理性化”了,它其實已暗含了一個極度複雜、不可再被稱為具有原始性的社會組織。此時,在他看來法術合作社會是圖騰崇拜的果實而非種子。他試圖尋找某種比較簡單的因素,即這些結構背後的某種原始迷信,並從中去追溯圖騰崇拜的起源。最後,他終於在阿龍塔人的那個奇怪的懷孕故事中,找到了這一原初因素。
我在前麵已解釋過,阿龍塔人抹殺了性動作與懷孕間的關係。當一位婦女感到自己是媽媽的那一刻,一個一直在離這位婦女最近的、亡靈雲集在圖騰中心裏等待托生的靈魂,鑽入了她的體內。她將生下這個原為靈魂的孩子,孩子將和在同一中心等待托生的所有靈魂一樣,擁有相同的圖騰。這種懷孕理論無法解釋圖騰崇拜,因為它預設了圖騰的存在。不過,讓我們再往回跨一步並假設,本來這位婦女就相信在第一次感到自己是位媽媽的那一刻,腦海中所浮現的動物、植物、石頭或其他什麼東西真的會設法進入她體內,並於後來以人形降生。那樣的話,人與其圖騰間的同一性將在母親的這種信念中找到一個事實性基礎,其餘所有的圖騰習俗(族外婚除外)也都與此信念相一致。一個人將拒絕食用這種動物或植物,因為這麼做也就等於是在吃他自己。然而,他會出於某種原因偶然在食用其圖騰時以某種禮儀形式分得一羹。這樣他就可以加強自己與圖騰的認同,而這正是圖騰崇拜之精髓。裏弗斯對班克斯群島的土著人所做的某些考察結果似乎證實,人類與其圖騰間的直認同是以一種類似的懷孕理論為基礎的。
因此,圖騰崇拜的終極源泉是蒙味人對人和動物繁殖後代的的過程一無所知,尤其是對男(雄)性在受精過程中的作用一無所知。這一無知一定是由受精時動作與孩子的出生(或對胎動的首次知覺)間的漫長間隔造成的。因此,圖騰崇拜是女性心理而非男性心理創造的:其根基一定在於“孕婦的病態幻覺”。確實,在女人一生中的這一神秘時刻,當她首次知道自己要做媽媽時,能深深打動她的任何事情都極易被她認同為自己體內的孩子。這種母親的幻想極為自然,也似乎非常普遍,算得上是圖騰崇拜的根基了。”
弗雷澤理論中這第三個理論的一個主要不同觀點,與用來反對他的第二個理論(或曰社會學的理論)的那個觀點完全相同,阿龍塔人似乎離圖騰崇拜的發端相去甚遠。他們對父性(paternity)的否定似乎並非出於這種原始的無知;在一些方麵,他們也利用著父親遺傳。他們犧牲父性,似乎隻是以為這樣就能光耀自己祖先的靈魂。他們將處女受孕的神話擴展為一種普遍的懷孕理論;但這一點還不足以說明,為什麼人們會認為,他們竟和基督神話起源時代的那些古老民族一樣,對製約受孕的那些條件一無所知。
關於圖騰崇拜起源的另一個心理學的理論,是由荷蘭人威爾肯提出來的,這一理論將圖騰崇拜與靈魂輪回的信仰聯係了起來。“人們偏信死人的亡靈在其體內得到托生的那隻動物,變成了族民、祖先,並受到同樣的敬重。”然而,輪回的信仰似乎更可能來自於圖騰崇拜而不是相反。
還有一個圖騰起源理論是由一些傑出的美國人類文化學家,如博亞士(Franz Boas)、希爾-托特(C.Hill-Tout)及其他一些學者所提出。這一理論以對北美印第安圖騰氏族的考察強果為依據,強調圖騰原本是一位祖先的守護神靈,他得於夢並將其傳給了自己的後代。我們早已領教過,要得出圖騰是由個體傳承這樣的觀點,該有多麼困難;除此以外,來自澳洲的證據也絲毫佐證不了圖騰源自守護神靈的理論。
我們要討論的心理學的理論中最後一個由馮特提出。它以兩個事實為依據。“首先,原初的圖騰以及後來最常見的圖騰是動物;其實,最早期的圖騰就是靈魂動物。”靈魂動物(如鳥、蛇、蠍、鼠)都是靈魂合適的棲身之處。由於靈魂的行動快捷、飄蕩於大氣之中,並具有其他一些非凡品質,所以它們一旦離開了人的軀體,極有可能產生攻擊或引起恐慌。圖騰動物正是由“精氣靈魂”(breath-soul)向動物轉形而來。因此,在馮特看來,圖騰崇拜與神靈信仰,即泛靈論有著直接的關係。
*經濟學的理論
圖騰觀念的形成,多是生活依賴對象的經濟價值以宗教的方式在意識中的曆史沉澱。遠古人類是在超現實觀念的支配下,才產生了相應的圖騰物,以保證基本食物來源和人身不受到經常性的危害。圖騰崇拜的起源除在本質上起因於經濟關係外,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些社會的實際需要。
在虛幻地相信自己和各種植物、動物有著親屬關係的原始人的意識裏,反映了由圖騰崇拜所產生的各種現實的、必須執行的需求。如,在澳大利亞的704種圖騰中,有56種是自然現象或是與動物無關的事物,如風、太陽、水等等。這種與大多數圖騰是以動物為崇拜對象的矛盾,反映了圖騰崇拜的產生和各種現實的、必須執行的要求。澳大利亞圖騰崇拜中的現象,實質上反映了這樣一個事實:社會已經發展到了一個更高的水平,各個狩獵集團之間的勞動分工已經更加發展了,“手工業技術”產生了,有些集團獲得了在澳大利亞沙漠中極為稀少的水,另一些則得到了製造工具和武器所必須的石頭。在這種情況下,產生了呼風喚雨和召請太陽的新的需要。整個圖騰崇拜的目的,在於證實現有的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而在這些理所當然的需要之後,反映的仍然是經濟關係的實質,及由經濟關係所決定的社會關係。
關於圖騰崇拜起源於經濟關係的觀點,許多資產階級的社會學者,都十會肯定經濟因素的實際作用。例如,卓姆略寫道:圖騰組織的目的是調整財產的轉移;天主教僧侶史密特寫道:在交換過程中所成的經濟關係,往往是神話的基礎(這裏的神話指圖騰崇拜);海頓也指出食物的獲得與交換的作用。然而他們的一些理論基本上是唯心的,有時是本末倒置的,其中的主要表現是忽略生產,而隻說分配、流通和交換。
從圖騰物上,也可以清晰地看到經濟關係的決定作用。
*圖騰崇拜的發展及實質
原始人類崇拜的圖騰既可以是無生命的自然物,也可以是有生命的動植物,一般以動物作為圖騰的居多。也有的將動物軀體的一部分作為圖騰的。如,袋鼠腰子上的脂肪和負鼠的尾巴。這種圖騰的存在,說明了圖騰集團的數量很大,而動物品種卻極度貧乏。特別是在植物非常少的地方,禽獸成了主要的生活資料,所以大部分的圖騰都是動物。可是在赤或熱帶地區,植物非常豐富,所以人類把自己比作植物而不比作動物。而在馬六甲半島的矮黑人又相信,他們的靈魂和動物的靈魂都起源於植物。如他們認為魚的靈魂起源於海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