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代 錄像機的發明

錄像機在1959年之前還鮮為人知,直到1959年,美國總統尼克鬆訪蘇(現改為獨聯體),在美蘇兩國首腦會談時,尼克鬆與當時蘇聯共產黨第一書記赫魯曉夫之間進行了一場著名的“廚房辯論”。美國的技術人員在對方不知不覺的情況下對這個唇槍舌劍的場麵作了世界上第一個新聞錄像。幾分鍾之後,當赫魯曉夫看到重放的錄像時不禁大吃一驚。

那錄像磁帶隨即被裝入手提箱飛運回美國,並用電視迅速向全國播放,尼克鬆和赫魯曉夫成了世界上最早的兩位錄像明星。從此以後,錄像機引起了公眾的興趣和注意。

當電視機誕生以後,人們就萌生了把電視信號記錄下來以便以後重放的念頭,猶如錄音機把聲音錄下來以便日後重放一樣。1928年10月一個叫芬奇·巴耶特的英國人申請了唱片式錄像的專利,並生產了試用唱片,於30年代中公開銷售過,那時的售價相當於35便士。製作時,巴耶特先把30線的掃描圖像通過特殊的機構轉變為間頻信號,然後像製作唱片一樣,在錄像唱片上刻出螺旋溝槽。這種錄像唱片必須跟電視機和電唱機(包括拾音設備)一起才能使用。

正當人們對巴耶特的係統感到新奇的時候,旅居英國的俄國科學家日喬魯夫提出了以電磁方式記錄電視信號方式。1927年1月,他設想利用已由波蘭人波爾遜發明的鋼絲錄音技術不僅可以記錄聲音,而且還可記錄圖像。盡管日喬魯夫得到英國授予的有關這種設想的專利,但沒有付諸實施。由於他無力支付一年一度的專利年費,因此他的專利權不久也終止了。

機械式的錄像唱片,隻能記錄30線的掃描圖像,但以1936年黑白電視機的線數已發展到405線,以後彩色電視更發展到625線,這對機械式錄像法是致命打擊,因為用機械方式的掃描無法達到這麼快的速度。

人們設法用電子掃描的辦法製造電視錄像設備。在50年代中期,英國廣播公司製成了電子錄像機,它有兩個大磁帶盤,磁帶以每秒5米的驚人速度通過一個靜止的錄像磁頭。盡管可以現場重放,但顯得十分笨拙與不實用,因此在做成功之前就已經過時了。不久它就出現在倫敦街頭的電子處理品商攤上,以零件出售,從而結束了它的生命。

1956年4月,美國的安潘克斯在國家廣播協會的內部展出了第一台實驗性的磁帶錄像機,它在技術上有新的突破。磁帶寬50毫米,走帶速度減慢為每秒39.7厘米,磁帶通過一個帶有四個磁頭的磁鼓,該鼓形盤每秒的轉速為250轉,使四個磁頭都能斜向掃描磁帶整個寬度,留下一係列磁跡。這裏使用的是調頻錄像而不是早先的調幅錄像法。安潘克斯公司的第一台錄像機價值7.5萬美元,體積比一輛小汽車還大。

錄像機是家用電器中結構最精密、最複雜的。例如,在裝配錄像機的心髒,即鼓形盤時,其誤差不能超過一根頭發絲的寬度。現在的磁帶錄像機,機內共有2500個分立元件,5500多個接線端,其中包括30塊集成電路,整個機器所用的元件相當於4萬個晶體管。如果不用集成電路的話,需要4平方米的普通印刷線路板才行。相比之下,彩色電視機就簡單多了,它隻有350個組件。在錄放彩色電視節目的時候,如果走帶速度以每秒2厘米計,它的信息量就相當於200台錄音機或者1000部電話同時工作時的總信息量。難怪有人把錄像機稱為“家庭中最複雜的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