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感覺到,薑總監是個說話很實在的人,直接而不不造作。至少對我是這樣的。
喝完咖啡,天色已黑。服務員給我點了支蠟燭。落地玻璃窗外,車流如螞蟻,忙忙碌碌的人們,都在為明天奔波。
望月又打電話過來。孤獨的時候,好像隻有這丫頭才讀懂我。她說:“吳哥,在哪兒呢?我剛開完會,剛下班,我想來找你呢。”
我說:“我在外麵喝咖啡,你先去吃飯吧。別餓著。”
“你吃了嗎?”
“沒有啊,我一會兒在這裏吃份西餐就可以了。”
“你在哪個地方,我趕過來跟你一起吃。”
這麼大老遠跑過來,真不忍心她操勞,但此時確實希望有個人說說話,更何況是一個能讀懂我的人。我終於把地址告訴了她。
望月打車直奔過來。一到我麵前,她邊脫外套邊氣喘籲籲地說:“吳哥,我決定了,你走我就走,你留我就留,反正這公司沒什麼可留戀的。不全是因為你,換成別人被無理算計,可能我也會這樣做。”
“謝謝你這麼支持我。”
望月坐下,點了份雪魚香菇飯,我點了份牛排。服務員剛走,她就發現新大陸似的,用眼神示意我往窗外看,並說:“李鳳身旁那個人是誰?不是財務經理啊。”
我轉過身,往她所指的方向看,果然是李鳳跟一個男人在逛街。她身旁那個人竟是車隊隊長。那個整天跟我打交道的家夥,我不會認錯人。
望月說:“這家夥目中無人,經常沒經過你同意就把公車私用。李鳳肯定利用他,讓他把車開出來玩。我要是老板,第一個就炒了他。”
我說:“不管閑事了,馬上就要離開公司了。不過,話說回來,要是我不被炒的話,遲早我也會炒掉他。”
“搞不明白老馬怎麼會欣賞這種人。”望月說。
“現在也不是很欣賞了。我們剛到北京那天,發生了一次小地震,這家夥把老馬撂下,一個人溜之大吉,老馬現在不是很喜歡他了。”
望月說,吳哥,吃完飯我們去看場電影,是張藝謀導演的《英雄》,名字雖然跟張藝謀的外表一樣土,氣勢卻很磅礴,聽說的,嗬嗬。希望你看了電影後,能快快樂樂地睡覺,讓鬱悶留給小人。然後,我們在北京找個更牛的工作,讓他們知道我們不是混閑飯的。
我說,行,今晚我陪你喝杯酒。
一聽到酒,望月興奮了起來,說,好啊,正想喝酒呢。然後轉身對服務員說,來一瓶紅酒。
這瓶酒,我隻喝了半杯,剩下的,都被望月喝幹了。望月又要了一瓶,喝了一半,我堅決不讓她再喝了。她喝得微醉,突然又淚眼婆娑,自言自語地說:“活得累啊,人生苦短,酒是好東西,能讓人忘記痛苦。”
我怕望月想起以前的經曆,趕緊轉換話題:“酒這麼難喝,怎麼還是好東西呢?”
“酒是因為有殘酷的本性,能刺激人們的神經,才讓人記住它,迷上它,離不開它……男人就應該像酒,要殘酷點,猛烈點……不要碰到事就後退。”望月帶著酒勁,一頓一頓地說。
望月的醉意已經越來越明顯,今晚的電影自然是看不成了,我打車送她回去。
到了她宿舍,扶她上chuang,給她蓋好被子。同宿舍的人還沒回來。我燒了開水,倒一杯吹了吹氣,遞給她喝,又把她的毛巾燙了熱水,擰幹,給她敷額頭。忙碌完,我又打她同宿舍同事的電話,請同事晚上照看一下她,不要讓她一個人出門,怕她出事。
晚上,我一個人躺在床上,一直反反複複地想著望月醉意中說的那句話:“酒是因為有殘酷的本性,能刺激人們的神經,才讓人記住它,迷上它,離不開它……男人就應該像酒,要殘酷點,猛烈點……”
(後麵還有67章,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