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我跟媽媽去過一次溫家。那時候他們家剛搬到別墅,一切都是嶄新的,我印象中樓上樓下全是玻璃鏡子,走到哪兒都能看見另外一個我。我還記得他們家有個小女孩,叫溫曼曼,差不多跟我同歲,白得像個瓷娃娃,特別愛哭,弄得我媽一看見我走近溫曼曼就緊張,生怕我哪兒不對招惹了這個淚公主,讓溫太太誤會。後來我覺得他們家很沒勁,再不樂意去了。
幾年不見,溫家的別墅舊了一點兒,可是也更加氣派,我想這是因為別墅周圍的大樹花草比從前長得更加茂盛蔥蘢的原因。還有,也因為我媽媽每天每天在這裏辛苦打掃,把別墅的裏裏外外都擦得這麼清潔明亮。
媽媽帶我見過了溫太太,就把我領到別墅後麵的花園裏,告訴我應該怎麼拔草。我媽撥弄著草棵子教我分辨:葉片細得像頭發絲的,是花大價錢從國外買回來的洋草,千萬不能糟蹋了,隻有一些大葉子的、長得四仰八叉沒個好模樣的,是雜草,要拔掉。得揪住它們的莖,連根拔,否則一場雨一下,它們又會發瘋一樣地躥個兒。
“小心著啊,別糟蹋了東西啊。”我媽一再叮囑我,好像草地是我們自己家的一樣。
時間是早晨八點鍾,太陽還沒有升到樹梢那麼高,草地上的露珠一顆一顆閃著光亮,低下頭,能聞到潮潤潤的泥土香,還有青草被我的涼鞋踩過之後甜絲絲的青澀味。
我一隻手拎著一隻塑料袋,另一隻手去摳雜草的根,摳起來,扔進袋子裏。雜草其實並不多,太陽從樹幹爬到樹梢的工夫,我已經清除完了草地的一個角落。我喜歡幹這活兒,看到雜草拔去後草地變得像絨毯一樣漂亮,心裏挺有成就感。
草地上有許多小蟲子:咖啡色的地鱉蟲,一扭一扭匆忙逃竄的百足蟲,還有草根帶出來的淡黃色的蟲蛹,我不清楚它們將來會蛻變成什麼玩意兒。偶爾還有七星瓢蟲飛過來,紅瑪瑙一樣圓滾滾的小身體,烏黑的花點點,停在發絲一樣柔軟的草葉上,美得讓我大氣都不敢喘,生怕一出聲會把它們驚著了。
忽然,我聽到身後有小心翼翼地腳步聲,很輕很輕,像是踮著腳尖在走路似的。來人停在草地邊上,不再動了,無聲無息,隻拋過來一條薄得透明的身影。我好奇地回轉頭,看見一個穿粉紅色短裙的女孩,頭上紮著同樣粉紅色的發帶,手裏抱著一個扁扁的書本那麼大的玩意兒,很期待地看著我,想說話,又不好意思說。
溫太太跟著從別墅後門裏走出來,對我招手:“餘寶,你別拔草了,過來我跟你說話!”
我起身,在短褲上擦了泥乎乎的手,走出草地。
“你看,大了幾歲,都不認識了。我女兒,溫曼曼。她跟你同歲,同年級。”溫太太說。
我知道溫曼曼跟我同年級,可她上的是外國語學校,寄宿,那是另外一種生活。
“她也放暑假,一個人在家,挺無聊的,你們兩個玩玩吧。”
我有點不願意,可我又知道不應該反駁溫太太的話,這不禮貌。我遲遲疑疑告訴她:“草才拔了一點點。”
“沒事。”溫太太說,“明天再拔,我會算你工時。”
我一下子臉紅起來,眼前的局麵讓我挺尷尬,答應不是,不答應也不是。
“我們玩這個,好不好?”溫曼曼舉起手裏那個金屬的書本模樣的東西。
我問她這是什麼?因為它跟我見到過的遊戲機不太一樣。
“Ipad。”她說。
我想起了,我在電視購物節目裏看到過,它是一個叫喬布斯的美國人發明出來的很特別的電腦,跟餘朵朝思暮想的蘋果手機一樣有名。
我沒有用過這種東西,連摸都沒有摸過。我不想跟她玩,那會讓我露怯,顯得我這個人笨頭笨腦。我不願意讓女孩子對我有這種看法。
可是溫曼曼誤以為我的不表態就是答應,開心得滿臉放光,也不管她家的台階上是幹淨還是髒,拉著我一屁股就坐下去。想到她穿著這麼漂亮的衣服,坐下去的時候沒有任何遲疑,我又覺得她這個人不壞,起碼不是我想象中的有錢人家的壞小孩。
她開機,手指靈活地滑開屏幕,找出遊戲圖標。圖標有很多,有的畫著撲克牌,有的畫著鋼琴鍵,有的是一大堆五彩球,還有一隻卡通小狗神氣活現地瞪著我。她點開一個小鳥圖標,歡快急促的音樂聲突然響起來,把我嚇了一跳。她先玩了一遍給我看,原來這遊戲很簡單,就是在畫麵上想象出一把彈弓的意思,讓虛擬的石頭飛出去打籠子裏的小鳥,打不著,小鳥會開心得嘰嘰喳喳叫,打著了,有砰砰的爆響,鳥籠炸開,飛出一串串的數字,表示你的得分。兩個人輪流玩一遍之後,得分高的那個人是贏家。
太簡單了,我隻看了兩眼,就知道我絕對會贏了溫曼曼,因為她打出的那些石子根本沒準頭,不是高就是低,讓小鳥們又蹦又跳得意死了。女孩子玩電遊,再怎麼都不是我們男孩子的對手。
第一輪結束得很快,因為彼此技術都不高,每人差不多都是五萬多分。我頭一回上手,還沒有琢磨出門道,打了好幾個瞎彈。到下一輪的時候肯定不是這個局麵,我會大開殺戒,贏她個稀裏嘩啦。
溫曼曼把紅豔豔的小嘴巴嘬成一朵花苞的模樣,睜大眼睛看我,“哦”了一聲,表示對我的讚歎。“你好棒哦!”她真心實意誇我,“第一盤就打這麼好。我剛開始玩的時候,一隻鳥都沒打著。”
她幹脆放棄了她的遊戲權,把小電腦放到我的膝蓋上,側轉身,一隻手撐著身後的台階,歪斜了腦袋,興致勃勃地看我玩。她不像我們學校的許多小女孩那麼要強,不依不饒的那麼一股勁兒,我玩和她玩,她同樣都高興。她的腦袋小小的,圓圓的,頭發上有一股很好聞的香味,跟我大姐餘香在家裏用的洗發液的氣味不一樣,好像淡一些,也更加文靜一些。
我想我還是不要贏她太多,那有點欺負人。我可以裝作笨手笨腳,偶爾失誤一兩回。
每次我失手,她一定為我遺憾:“哎呀!哎呀哎呀!”
她希望我一直一直贏,贏到最高分為止。我覺得她有點過高估計我了。
溫太太拿著兩瓶冰凍果汁走過來,遞給我和溫曼曼一人一瓶。瓶子已經打開了,瓶口上插著白色吸管,瓶身表麵的水珠密密麻麻,肯定是剛剛從冰箱裏拿出來的。
“喝吧,”溫太太說,“天太熱了,要多補充水分。”
她抬頭看看太陽,又看看我們坐的位置,提出建議:“別坐這兒,一會兒就曬著了。家裏有空調,會涼快得多。”
溫曼曼輕輕碰一下我的膝蓋,征詢我的意見:“進去嘛?還是你喜歡坐這兒?”
我倒是不怕曬,可我知道女孩子們都不喜歡太陽光。我拿起膝蓋上的小電腦,站起身,準備跟她們進屋去。這時候別墅大門外傳來嘀嘀的汽車喇叭聲,然後電動大門徐徐地打開,沙沙地滑進來一輛錚光閃亮的車,是溫董的大奔馳,我能認出來。
溫太太本來已經進了屋,看到車子,趕快又走出來。
車門打開,下車的不是溫董,是一個晃裏晃蕩的小個子男人,長頭發,戴墨鏡,穿一件暗花的翻領襯衫,底下一條黑色瘦腿褲。他走出車門時頭一抬,迎向陽光,我於是看見了一張異常醜陋的臉:墨鏡後麵的半邊臉頰是深深淺淺的紅色,布滿疤痕,坑坑窪窪,活像被熱氣烘烤後糾結成一團的塑料布。疤痕最深處,臉頰甚至凹陷進去,連帶著半邊嘴巴也皺縮起來,露出挺惡心人的粉紅色牙齦。還有,在他轉頭時,頭發一甩,我看見他的耳朵也很怪異,整個耳郭都沒有了,隻剩褐紅色一團殘肉,蟲子一樣地趴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