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對中國文化傳統的解讀和反思(2 / 3)

圍繞中國法治問題,與上述自我與他者之間關係複雜化不同狀態相仿佛的現象也隱約可見。但是,不同於“黑就是美”、“文化大革命就是好”之類的標語口號,在現階段的中國,後現代主義的話語膨脹既可以憑空製造出一件又一件“皇帝的新衣”,也使社會轉型階段那種“剪不斷,理還亂,是離愁”的局麵確實變得更加複雜化了。而在被形容為“惡魔推碾”(珀蘭尼KarlPolanyi)的現代化過程中,因合理主義和紀律的擠壓磨合而產生的劇痛,往往使反現代和解構的各種直覺性訴求也很容易得到“草根”運動的呼應。於是我們不得不在討論現代法治問題時也涉及後現代思潮。

對後現代的理解因人而異。如果你硬要問在哪裏可以看到最典型的後現代現象,我隻好回答:就在後現代主義者們“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地高談闊論後現代的場合——那種充滿顛覆性和不確定性的語言遊戲,那種精神上的無政府狀態,那種民粹主義式的氛圍,恰好充分體現了後現代的基本宗旨。雖然後現代思潮否定現代的合理主義範式,但並沒有意圖甚至沒有能力來提供新的代替性範式。後現代主義所強調的主觀性的解放、對差異的寬容、脫中心、平麵化等等,其實大都是現代自由主義或個人主義的浪漫的或者極端的體現。如果缺乏把權力分立的政治多元性以及人格獨立的價值多元性這樣的前提條件,就很難構思出把自由意誌作為批判法製的標準這樣的抒情詩來。因此,後現代或許能夠導致現代結構的變質,卻決不可能導致現代結構的變革。對於多數後現代主義者來說,實際上批判比建設更有意義。例如德裏達(JacquesDerrida)在論及法律秩序時就公然宣稱“解構即正義”。似乎他給正義作出了新的定義,其實不是,他同時也告誡道,人們既不能親身經曆正義又不能直接話說正義。這很像中國那句曾經風靡一時的名言:“造反有理;破字當頭,立也就在其中了”。可想而知後現代的相對化正義觀類似偈語禪機,是十分玄虛的。問題是解構之後怎麼辦?否定了“理性主義的現代”(托爾敏StephenToulmin),也否定了“現代的紀律性”(福柯MichelFoucault),還否定了普遍主義的雄心,甚至更進一步否定了客觀標準,在這樣一種相對化和極端私化的“解放區”,社會的公共性還能夠重建嗎?憑什麼作為價值根據來形成新秩序?這些問題對於後現代文學或許並不重要,但對於後現代法學卻是無可回避的。

根據閔達(GaryMinda)的研究,所謂後現代法學主要由1980年代以來盛行的五大法學運動構成,它們分別是批判法學研究、女權主義法學說、法與經濟學、法與文學以及反種族歧視的權利論。的確,這些法學運動的理論背景和主張有很大的差異,但在挑戰現代法治主義、強調差異和主觀性價值判斷等方麵表現出明顯的共通特征。有力量對比的政治化、也有利益交換的市場化;內反父權(夫權)、外反霸權;從結構功能轉向語言遊戲,從理性思維轉向故事思維等等,所有這些都非常典型地反映了後現代狀況的不同側麵,顯示出最有代表性的多元格局。因此,我認為閡達的分類整理框架還是可以認同的,也與其他領域的“後學”譜係大致相吻合。在對五大法學運動進行具體考察之後,可以發現後現代法學的基本主張既不是現實也不是理想,歸根結底不過僅僅提出了可以用來質疑和批判法與社會的現代性的某些觀察角度。因此,後現代主義不是對現代的替代而隻是對現代的反思。後現代法學的反思當然不是無意義的。所以,我說過要把後現代法學作為解決中國法製現代化的結構性難題的一條輔助線。但是,如果不適當地誇大了這種意義,唯獨使對普遍性的否定本身變得普遍化起來,如果反思和批判被限定於現代法治而不適用到人治及其他本土性傳統和社會現實,甚至自覺不自覺地通過“後現代的轉向”和“精巧的淫蕩”(habHassan語)完全站到現代的對立麵上,閹割後現代進一步承認個性的精神,那麼無論對法治的運作實踐還是對理論體係(包括後現代法學本身在內)的發展都會帶來或大或小的災難。

需要留意的是,後現代主義在中國的流行還與國內外政局息息相關,帶有非常濃厚的保守主義色彩,這與歐美社會的自我反思、自我批判式的後現代思潮之間存在著本質的不同。造成這種特征的主要原因是:許多中國後現代主義者其實是在薩伊德(EdwardW.Said)的《東方主義》以及柯恩(PaulCohen)試圖改變中國曆史研究範式的嚐試中才真正找到自己對徹底否定客觀標準這一後現代主義命題的興奮點和立足點的。這裏的問題不在於薩伊德、柯恩等對西方主流話語的霸權提出的可貴挑戰是否應該給予肯定,而在於一部分人放棄了對認識論方麵進行深入考察的責任,轉向圍繞文化價值偏好作無謂的爭吵以便引起人們的矚目或者小圈子內的起哄,甚至陷入——並且隨著中國現代化的改革開放所帶來的經濟實力增長而越來越陷入——某種喪失了分寸感的自吹自擂的陶醉之中。這與薩伊德、柯恩們的宗旨其實相去甚遠。這也與國內知識分子以及民眾當中存在的那種強調把未競的現代化改革繼續進行下去的立場發生衝突。結果是自1970年代末以來在中國社會已經確立的關於改革開放的現代化共識終於破裂。如果這種破裂能夠促進國內社會多元化、對現狀的反思以及在此基礎上重建公共性,當然值得歡迎和慶幸。但是,在從迄今的中國後現代主義者們對人不對己的批判性話語裏,我們看到的隻是少數狂猖者一本正經地要把曆史和地球統統都放在他自己灌了水銀的秤盤上去,匆忙稱量一下,並以“祖國”、“人民”的名義作出最終審判的滑稽,除此之外,還找不出太多令人置信的堅實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