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談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1 / 2)

淺談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投資理財

作者:張誌強

摘要: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是一般指使用期限在一定的年限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的標準範圍,並且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上保存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是行政事業單位開展各項業務以及經營活動的物質基礎,也是行政事業單位賴以生存與發展的重要資源之一,並且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占單位的資產總額比例較大,那麼如何管理好這些國有資產,提高其運轉效率、確保國有資產的增值保證作用值得我們這些管理者去思考,目前筆者在實際工作中看到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存在諸多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已經嚴重地影響了行政事業單位的經濟運行,那麼分析問題的存在原因,找出解決問題的對策為更好地配合國家最新頒布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製管理,促進國有資產的有效循環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下麵就談些我個人的看法。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 固定資產 問題 解決

一、當前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重視固定資產的購置,不重視管理

目前大多數行政事業單位的領導都十分重視固定資產的購置,年初年末在這個方麵不惜下大量功夫去打報告、寫申請,找關係強烈要求更換或者購進本單位“十分需要”的固定資產,這種工作積極熱情讓人感動,這裏的原因是盡在不言中,但是如果申報、審批成功,購進之後的重要管理過程卻顯得不太重要了,領導這種管“物”管理意識淡薄,讓會計業務水平不高或者幹脆沒有會計證的辦公室人員兼管固定資產。在這種隨意管理的思想指導下,有的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製定不健全或者根本沒有,或者流於形式。固定資產的出租、出借隨意性極大,賬麵上有的實物卻沒有;實物有的賬麵卻沒有,沒有人專管導致這種現象的產生是極為普遍。最後的結果是行政事業單位這個“大家”,從本職工作人員到本單位的主管領導誰都不知道固定資產存量“家底”到底是知道,這也是值得我們去思考的話題。

(二)核算的基礎不健全,賬實不否

大家都知道“賬實相符、賬卡相符、帳帳相符”的固定資產管理原則吧,這個原則不僅僅適應於企業,也適應於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國家在2012年新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規定,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應該按照企業的方式進行管理,如也進行計提折舊,核算固定資產的淨值,會計核算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動,這是我們應該特別注意到的。但是許多行政事業單位特別是基層事業單位,在會計人員或者固定資產的管理人員變換時,不進行詳細的交接手續,不進行盤庫點庫處理,導致賬實不符,再加上相關業務人員平時固定資產管理卡片填寫不全或者不及時填寫,過後又不補,另外固定資產的賬本不全,有的幹脆不建立明細賬等等,這樣管理使得賬內固定資產與實務不相符合,賬外資產隨意流失,也無人進行查找、核帳,最終導致固定資產管理缺乏最原始的基礎資料。

(三)使用、維修不科學合理,導致國有固定資產利用率低下

許多行政事業單位特別是基層事業單位在賬上對理固定資產的核算混亂,在使用和維修上更是無人管理。這點與企業的固定資產管理成了鮮明的對比。如今許多現代化企業,特別是大中型企業以及外資企業,都有一套嚴格的固定資產管理考核體係,但是在行政事業單位這個“吃皇糧”的群體,在與自己個人利益毫不相幹的思想指導下,在操作人員責任心不強、維修人員不專業或者不及時的情況下,在單位領導也不過問的情況下,機器設備過早地報廢,更有甚至在某些人的思想上更加希望這種結果早些到來,因為這樣,使用者及時更新了設備,維修者也減少了工作量,單位的主管領導願意及時向主管部門申報。這些連續的因果關係加速了國有資產的損失進度,這樣的行為損害了公眾利益,損害了國家的資產,卻喂肥了一些“碩鼠”。

(四)固定資產隨意處置,損公肥私

之所以上述一係列現象習以為常,時時發生,其主要原因就是行政事業單位出租、出借隨意性極大,報廢、處置手續不嚴格,給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帶來了“發財”的機遇。雖然我國14年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從配置、采購、使用、出租、出借、報廢、處置等環節都做了詳細的規定,但是在主管部門監管不利的情況下,在基礎上報手續不嚴格的情況下,許多事業單位特別是基層事業單位將賬上多年的沒有使用的陳舊設備或沒有上賬的固定資產不與任何部門打招呼,擅自做主,不加以任何評估和拍賣隨意地處理給“需要”的單位收取低價現金,打成“白條”後,將現金“中飽私囊”,之後再以各種理由向主管單位申請購置新設備,這樣舊固定資產的不翼而飛,新的固定資產很容易的飛了進來,這種現象在某些基層事業單位早以是見怪不怪,習以為常了,他們認為固定資產實務沒有了,做個賬務處理,交個申請報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