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家族企業股利分配政策研究
投資理財
作者:傅淩玲
摘要:穩定的股利政策會向市場傳遞積極的信號,為上市公司樹立穩健經營的良好形象,因此上市公司會格外注重股利政策的製定。本文以對中小家族企業七匹狼公司十年來的股利分配政策進行了分析,研究其盈餘穩定性、派現能力、派現市場反應、投融資能力等四方麵對股利政策的影響,進而得出相關結論。
關鍵詞:中小家族企業 股利分配政策 七匹狼
基金項目:(【注】本文係2011年玉林師範學院青年項目(項目編號:2011YJQN23)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股利政策是指公司在平衡企業內外部相關集團利益的基礎上,對提取各種公積金後的淨利潤如何進行分配而采取的基本態度和方針政策。企業的股利分配政策有:剩餘股利政策、固定或穩定增長的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和低正常股利加額外股利政策。股利政策的核心內容是股利支付方式及股利支付率,我國股利的支付方式主要是股票股利和現金股利。
一、七匹狼公司股利分配狀況
家族企業是指資本或股份主要控製在一個家族手中,家族成員出任企業的主要領導職務的企業。美國學者克林·蓋克爾西認為,判斷某一企業是否是家族企業,不是看企業是否以家庭來命名,或者是否有好幾位親屬在企業的最高領導機構裏,而是看是否有家庭擁有所有權,一般是誰擁有股票以及擁有多少。這一定義強調企業所有權的歸屬。學者孫治本將是否擁有企業的經營權看作家族企業的本質特征。他認為,家族企業以經營權為核心,當一個家族或數個具有緊密聯係的家族直接或間接掌握一個企業的經營權時,這個企業就是家族企業。
福建七匹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七匹狼,下同),公司前身為晉江恒隆製衣有限公司,係經晉江縣人民政府晉政(89)外字第241號文批準於1989年12月成立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1993年6月更名為福建七匹狼製衣實業有限公司;2001年7月,經福建省人民政府閩政體股【2001】28號文批準,福建七匹狼製衣實業有限公司依法整體變更為福建七匹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04】115號文核準,公司於2004年7月22日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2500萬股,於2004年8月6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經營範圍有:服裝服飾產品及服裝原輔材料的研發設計、製造及銷售,機繡製品、印花的加工等。
根據美國學者的定義,七匹狼持本公司股份17275.78萬股,占34.38%,是典型的家族企業。本文以七匹狼 2004-2013 年的年度財務報表為基礎,從盈餘穩定性、派現能力、派現公告市場反應、投融資能力四方麵對七匹狼的現金股利政策進行分析。
從七匹狼公司近10年的股利分配情況可知,其近年來股利政策所展現的特征:積極且連續。自 2004 年上市以來,除了2007年之外,七匹狼堅持每年發放現金股利回報投資者,我們認為這是一種積極的股利政策。無規律性。七匹狼的股利支付水平呈現出很大的無規律性,並在2007年公司每股收益增長72%的突出業績下沒有分配。相對穩定性。七匹狼的每股現金股利均保持在0.1元-0.2元之間。
實證研究表明,服裝業公司的現金股利的分配受到經營業績的影響很大,有著顯著的正相關性。可以看出,七匹狼的股利分配水平並未隨著盈利能力的提高而上升。2004年--2013 年,其每股收益增長比例自2007 年開始就處於較高的水平,隨後幾年逐漸降低,派現比例卻基本保持穩定不變。2009 年,全球大部分服裝企業嚴重虧損,位居全球前茅的眾多跨國公司的銷售收入下降幅度均在30%以上,在這一背景下,七匹狼卻保持著其優勢,淨利潤比上年增加33.27%。可見,較強的盈利能力,持續增長的淨利潤是七匹狼現金股利分配的保障。在金融危機影響下,七匹狼在行業中取得較好的成績,現金股利政策不能說不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