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提高鄉鎮財務管理水平的措施思考
財會研究
作者:王麗麗
摘要:鄉鎮財務管理是中國行政管控中的關鍵管理活動,其正常運轉為我國科學的財務係統構建提供了基礎。然而,中國的鄉鎮財務管理活動隨著時代的發展暴露出一些問題。例如:管理決策層止步當前、缺乏長遠規劃意識,公用資源私有化、資金利用不合理等等。這類問題嚴重阻礙了鄉鎮財務管理水準,所以,提出提升鄉鎮財務管理水準的舉措,顯得尤其關鍵。
關鍵詞:鄉鎮 財務管理 水準 提升
鄉鎮是中國基本的行政機關,也是貫徹國家策略的前沿陣地。中國的鄉鎮財務管理體製,在內部管控中遵照統籌編排、高效運轉、落實責任、嚴厲監督等策略以及節省成本、預防資金的閑置或浪費的準則,一直以來其進步十分顯著。然而,鄉鎮財務管理在發展中仍然麵臨著一部分問題。調查顯示,內部控製製度不健全,資產管理不規範,預算管控的製約力不強,預算外“收支兩條線”執行不到位等問題,已成為鄉鎮財務管理的主要矛盾。因此,必須規範鄉鎮財務管理程序,加強管控力度,提升鄉鎮財務管理水平。
一、鄉鎮財務管理中存有的問題
目前,中國的鄉鎮財務管理存有的問題有:
(一)財務管理的內部控製製度不夠健全和完善
審計中發現,大部分鄉鎮雖然建立了財務管理製度,但不夠健全和完善,而有的鄉鎮雖然建立了財務管理製度,卻形同虛設,沒有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執行,應付性製度多、動真格製度少,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各種人際關係的影響,各項製度也隨之變得“軟弱無力”。具體表現在:會計和出納不分設,由一人兼任;支票、印鑒均由出納保管,會計隻管記賬,缺少內部監督,會計事前、事中、事後審核監督流於形式;會計和出納不及時對賬,造成賬賬不符,賬實不符等。
(二)固定資產管理不規範
有的鄉鎮購置和已完工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及時入賬,有的鄉鎮對購置、劃撥、捐贈的固定資產不及時登記固定資產明細賬,個別鄉鎮甚至沒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對固定資產缺乏有效的管理,導致資產流失現象發生。出借、轉讓、擅自處置等行為隨意發生,導致資產虛增或虛減, 固定資產不及時盤點和清理,導致資產賬實嚴重不符。
(三)預算缺乏嚴肅性
鄉鎮財政預算編製缺乏可操作性,往往存在超預算問題。鄉鎮預算雖經鄉鎮人代會審議通過,由於鄉鎮人大對預算的審批和監督流於形式,減弱了預算的法律約束力。如鄉鎮普遍存在預算調整缺乏法定程序、預算執行中隨意調整、資金用途被隨意改變情況,鄉鎮級的財政預算基本形同虛設。
(四)預算外收支“兩條線”執行不到位
一些鄉鎮雖然實行由鄉鎮會計核算中心或財政結算中心集中負責各政府單位的帳務處理,但與原由各部門單位自管會計核算的實質沒有發生根本性改變,各部門單位的預算外收入未納入財政專戶管理還是自收自批自用。同時,由於帳務處理集中在會計核算中心或財政結算中心,單位經辦人員長期不結報,將收支票據滯留自身,形成大量的坐收坐支,使會計無法實施即時的財務監督。
(五)債權債務底子不清
鄉鎮債權債務,成因複雜,負麵影響較大。它包括直接債權債務和或有債權債務。直接債權債務指會計賬麵反映的各項應收應付款項;或有債權債務指會計賬麵未反映的應收應付款項,一般有欠發工資、欠撥及欠付的各種專項資金及基建工程款、欠撥及欠付的各種經費、企業改製轉嫁債務等。由於鄉鎮財務管理不夠規範,往來款項不能及時結算清理,部分款項長達幾年、幾十年掛賬,致使直接債權債務過大,形成資金沉澱和損失;或有債權債務底子不清,部分領導離任移交手續不完備,使這部分或有債權債務遊離於財務監督之外。
二、提升鄉鎮財務管理水平的舉措
(一)完善各項製度,增強約束機製
健全內控製度,強化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完善財務管理製度,嚴格執行會計基礎行為規範的相關要求,既要建立製度,又要執行到位。對於已被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製度應堅決執行。加強內部監督管理,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完善單位會計機構和人員的配置。會計、出納人員應持證上崗,明確分工和職責,並有必要的製衡措施。對各類違背財務法規的人員,依據有關法律對其實施懲處。
(二)加強財產、資金管理,確保國有資產安全
1、各鄉鎮應對現有的固定資產進行清理
將賬外資產登記入賬,嚴格執行固定資產驗收、領發、保管、調撥、登記、檢查和維修製度,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