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民辦非企業會計核算改革研究(1 / 2)

民辦非企業會計核算改革研究

財會研究

作者:楊曉燕

摘要:本文就將通過對所謂的 “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特征定義以及其現如今所身處經濟背景為分析方向,全麵的指出民辦非企業單位在會計核算方麵存在的諸多問題,加以詳盡的分析,提出一些有助於加強民辦非企業單位會計核算的建議,供相關人士作為參考。

關鍵詞:民辦非企業單位 會計核算 經濟環境 對策

根據我國最新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其中規定的方向,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獨立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統一歸類為“民辦非企業單位”,這類企業最大的特點在於其並不是由政府或政府部門直接舉辦的,這類企業具有較強的組織完善性與非營利性,而且對社會公共事業也有一定的支持力度。一般的民辦非企業單位還可以將其分為法人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和非法人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基本注冊資金不得少於三萬,而在縣(市、區)登記的注冊資金不少於十萬,在省登記管理機關中申請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其注冊資金不少於二十萬。

一、民辦非企業單位會計核算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財務人員不專業

一些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財務人員對自身所處職務並不是十分的了解,所以在他們專職或兼職擔任財務工作時,難以對民辦非企業單位與企業之間的差異做出實質性區別,而導致在實際的工作中丟三落四。

(二)會計核算方式不規範

民辦非企業單位由於沒有專業的財務人才的支持,就會使其在財務計算上出現很多問題,例如賬目管理混亂等問題都會出現在他們身上,整個財務管理都陷入一種接近於癱瘓的狀態。

(三)民辦非企業單位賬目不夠詳細

一些民辦非企業單位在對日常支出的賬目類別上隻有較為細致的明細帳,而沒有彙總性的總帳,有的甚至隻有一本粗糙的“流水帳”,這些問題諸多的賬目對企業經濟效益的管理絲毫起不到幫助,形同虛設。當在帳薄登記發生錯誤時,很多財務人員都是隨手亂改,根本沒有按照規範的更正方法對賬目錯誤進行改正。

(四)會計核算違規,不遵守規則

還有一些民辦非企業單位在實際的會計處理業務時,部分企業在業務執行時未能參照2004年財政部頒發了《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製度》內容來完成,導致會計核算標準不統一。

二、加強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會計核算的措施

(一)學習並加以了解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具體情況,全麵的提高對民辦非企業單位的了解

民辦非企業單位在建成時應該由各級政府部門登記備案並同時由各級政府部門對所屬的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日常的依法管理,並按年度進行例行檢查,監督管理企業內部的各項工作。

民辦非企業單位所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其向社會所提供的公益性服務並不以營利為目的,且即使通過活動得到盈餘也不會在舉辦者和各成員中分配。在企業開展活動時充分享有自主權但也要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章程獨立開展公益性業務活動,同時隨時配合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各項監督檢查,嚴禁從事各類以營利性為目的的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