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獨立後政治領域的新變化(續)
四、軍事政變與軍政權
獨立前後,非洲國家的軍隊大致可分為如下四類。
一是在民族武裝鬥爭中建立和發展起來的軍隊。這是非洲新型的軍隊,其軍官多為知識分子、政治工作者轉化而來,不少人都到過蘇聯、中國、埃及、阿爾及利亞、古巴等國的軍事院校受過教育,少數人在西方接受過訓練,士兵主要是農民。這類軍隊有一定實戰經驗和戰鬥力,如阿爾及利亞、安哥拉、莫桑比克、佛得角、津巴布韋等國的軍隊。坦桑尼亞軍隊基本上屬於此類,因為該國在獨立不久解散了原殖民軍,另建新軍,其建軍原則基本與上述國家軍隊相同或類似。
二是繼承殖民地時期的軍隊,包括警察部隊。這類軍隊一般規模較小。在原英屬殖民地,5萬居民中有1個士兵;法屬地區則超過此數的2倍。這主要是因為原宗主國在戰後都把重點放在提高部隊的機動能力上,而不重視衛戍部隊的建設和發展。法國還采取獨特的集中建立軍隊的方針,使軍隊不屬於任何殖民地。這些軍隊的控製權和指揮權完全掌握在白人軍官的手中。少數中下級軍官則從殖民地較發展地區招募,然後送到宗主國的軍事院校培訓。士兵多從殖民地邊遠地區一些驍勇善戰的部族中招募。
三是獨立初期新建的特種部隊或警察部隊。這類部隊屬總統衛隊,不受陸軍管轄和指揮,如恩克魯瑪、凱塔、奧博特等都建有總統衛隊。此外,還有少數國家獨立時沒有軍隊,獨立後為應付外部不測事件而新建,如萊索托、斯威士蘭和博茨瓦納等國的軍隊。
四是獨立國家的軍隊,如埃塞俄比亞、埃及等國的軍隊。蘇丹軍隊也基本上屬於此類,因為從1922年起,它的軍隊已由本國軍官指揮。
戰後,殖民當局新建的軍隊是維持殖民統治的工具。如法屬殖民地的軍隊往往被派往諸如阿爾及利亞、喀麥隆甚至印度支那等地去鎮壓民族獨立鬥爭。軍中的非洲籍中下級軍官雖然與文職中下級職員、知識分子等的出身、經曆和處境大致相同,但除極少數外,多數均很難參加到民族主義者的行列中去。在獨立初期,軍隊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無足輕重,在少數國家裏還成了破壞因素。
不少國家當權派都把建立本國軍隊作為與過去恥辱曆史決裂的關鍵因素和主權的象征,並為此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一些領導人民進行過武裝鬥爭的政黨和組織,執政後都把過去的遊擊隊改為正規軍,並建立了強大的民兵組織。其他多數國家則把過去的軍隊加以改造或重新建立新軍,以使軍隊成為政權的支柱。它們采取的主要措施有:通過本地化或非洲化,從白人手中接管軍隊的控製權和指揮權;其次,改變過去從發達地區招募軍官、從邊遠地區和能征善戰的驍勇部族中招募士兵的辦法,從全民中招募。但是,非洲軍隊的裝備、培訓和管理仍然依賴外國。法蘭西共同體的某些國家通過與法國簽訂軍事合作協定,由法國提供軍援和保護,其中有五個國家迄今仍有法國駐軍和法國的軍事基地。
絕大多數非洲國家的當權派都視軍隊為“寵兒”而關懷備至,盡量滿足其特殊利益和要求,有些還允許軍方代表參與政治活動。軍隊逐漸獲得了政治地位,關心政治和參政議政的意識在提高和增強,並同社會各方、上至中央下到基層的各界人士都有接觸,從而使軍隊不僅僅是守衛國門的力量,而且成為具有一定威懾性的潛在的政治力量。
非洲軍隊幹預政治之所以成為現實,是由主客觀條件所決定的。
軍官集團與文官集團相比,具有一定的優勢。從傳統意義上說,在非洲,軍隊一直受到人們的尊敬,參戰或參加部隊被視為光榮的事業。軍隊相對說來超越了地區和部落的界線,而政黨則主要以地區部落為基礎。軍隊有較嚴密的組織和紀律,且有槍杆子,而政黨則是分裂的,且無槍杆子。正如美國名記者蘇貝格所說:“在不發達的國家裏,要達到政治目的,武器往往比選票更有保證,誰掌握了坦克和飛機,誰就控製了國家。”
非洲社會內部也為軍隊幹預政治提供了各種各樣的機會和條件。由於一些國家的當權派長期以權謀私,並把貪汙受賄作為積累資本的主要手段,經濟一團糟,社會兩極分化嚴重,人民生活無保障。群眾由不滿和失望而發展成為罷工、罷課或宗教騷亂,甚至爆發內戰。當權派無能力控製局勢時,軍隊就可能主動出麵幹預或起事(如埃及、利比亞、尼日利亞及貝寧等國),或是群眾運動把軍隊推到政治舞台的前沿(如剛果恩古瓦比軍官集團和埃塞俄比亞門格斯圖軍官集團),軍官集團就會以快刀斬亂麻之勢收拾殘局,出掌政權。一些國家當權派內部的派係鬥爭難以調和,也迫使執政黨掌權派利用和支持軍隊舉事以打擊和壓倒對方。而當軍隊本身的特殊利益(包括軍隊裝備、軍餉)受到威脅或得不到滿足時,或當權派與軍官集團某個領導不和甚至反目時,軍官集團某一派也可能采取先下手為強的策略,把對方打倒,以保全和發展自己。還有些國家的軍官集團推翻了腐敗政權以後,由於靠暴力進行統治,又成為新的獨裁者;或者掌權後聚斂財富,擴大國防費用,提高士兵待遇,擠掉經濟發展資金,人民生活無改善可言;或者由於內部的派係鬥爭和政見分歧,軍官集團由比較團結一致轉變為失去中心而傾軋不已。上述種種都使軍官集團由政變者變成政變的受害者或犧牲者。此外,外國勢力為爭奪非洲也常策動政變和反政變。
軍事政變幾乎成了非洲國家改朝換代的主要方式。1960年代下半期,平均每年發生3—4次;1970年代平均2—3次,1980年代前半期平均為3.5次。非洲獨立國家總共發生過70多次成功的政變和無數的未遂政變。有的國家甚至時斷時續地發生政變與反政變,如尼日利亞、蘇丹等國。在1960年代中期以前,政變的外部因素較多;這個時期之後,內部因素變為主要原因。有的政變推翻了文官政府,也有的政變推翻了軍政府。
在52個非洲獨立國家中,建立過軍政權的國家占半數以上,迄今仍有8個國家實行軍人統治,它們是毛裏塔尼亞、蘇丹、尼日利亞、幾內亞、加納、布基納法索、布隆迪、萊索托。這些軍政權都是1980年代建立的。曆史最長的是加納羅林斯軍政權,於1982年1月建立;曆史最短的是1989年6月建立的蘇丹巴希爾軍政權。
軍官集團舉事成功後,都成立了名稱不同的軍事委員會(革命指導委員會、複興委員會、民族解放委員會、革命委員會等等,以下簡稱軍委會),接管國家的最高權力;宣布全國處於緊急狀態,廢除憲法,中止或停止議會和一切政黨和組織活動;對於前當權派的首腦,或處以極刑,或長期監禁,或驅逐出境;接著,通過法令確認軍委會為國家的權力機構。如阿爾及利亞的布邁丁1965年6月19日舉事成功後,成立了以他為首的軍委會,7月10日公布法令,規定軍委會為最高權力機關,一切政府機構都在它的管轄下進行活動。
軍委會一般都包括政變的核心人物及有功之臣,最少的僅5人,最多的100多人(如埃塞俄比亞),一般的25—30人之間。軍委會主席是國家元首、武裝部隊總司令或統帥,有的還兼任國防部長。
根據軍官集團的背景、組織程度以及政治傾向性,軍委會所起的作用各異。一般地說,軍官集團越團結,政變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軍委會的支撐能力、應變能力就越強,就能推動社會向前發展。
有的政變在舉事前醞釀的時間較長,並建立起全國秘密或半秘密的軍官組織,組織比較嚴密,如埃及、利比亞、一定程度上的埃塞俄比亞。以埃及為例,如果從自由軍官組織萌芽算起,這個過程曆時14年;若從自由軍官組織召開第一次代表會議算起,也經曆了4年有餘。利比亞的卡紮菲完全仿效埃及的做法,也獲得了成功。埃塞俄比亞武裝部隊協調委員會在舉事前基本上處於半公開的狀態,另一類軍官組織雖被群眾運動推向前沿陣地,但軍官集團本身也有秘密組織,軍政權因而有較廣泛的群眾基礎。上述這類國家的軍人集團不僅推翻了封建王朝,建立了共和國,而且在掌權後切實地為人民做了一些好事,進行了比較激進的經濟和社會改革,如國有化、土地改革,削弱了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勢力,維護了民族獨立和國家主權,從而把社會向前推進了一大步。
另一些軍官集團在舉事前無充分準務,或先發製人以保全自己,或被他國政變成功所吸引而倉促舉事,最普遍的還是由於當權派的腐敗而舉事。這類軍官集團組織不如前一類嚴密,軍政權的支撐能力和應變能力均較弱,從而導致國家局勢嚴重動蕩,政變和反政變層出不窮,文官政府和軍政權不斷交替。
以蘇丹為例,1956年獨立後,北方的阿拉伯人掌權,推行阿拉伯化和伊斯蘭化。這引起南方黑人的不滿,他們要求分離,致使蘇丹陷入了長期的、時斷時續的內戰。曆屆政府都派軍隊前去圍剿或舉行談判,均未奏效。與此同時,北方各穆斯林教派、各種勢力、包括文官和武官之間矛盾複雜、尖銳、政局動蕩不已,軍政權、多黨製、一黨製不斷交替,形成政權更迭頻繁的格局。第一屆多黨製政府(1956—1958年)以民族聯合黨(哈米特亞教派)為主體,烏瑪黨(安薩爾教派)和人民民主黨(由民族聯合黨分裂出來的)參加。由於經濟惡化,社會動蕩,權力轉移到以易卜拉欣·阿布德為首的軍官集團手中(1958—1964年)。同樣由於經濟原因以及軍政權殘酷的鎮壓和迫害政策,導致全國大規模反對軍政權運動,軍政權垮台,無黨派人士和各政黨聯合組成過渡政府。1965年4月,北方六省舉行立法會議選舉,建立起烏瑪黨與民族聯合黨聯合執政的政權。1969年5月25日,以加法爾·穆罕默德·尼邁裏為首的青年軍官集團發動革命,組成革命指導委員會和內閣,改名為蘇丹民主共和國,取消一切政黨。1971年進行總統選舉,建立議會,製定永久憲法,尼邁裏任總統兼總理。1972年建立蘇丹社會主義聯盟,正式建立一黨製政權。1985年4月,蘇瓦爾·達哈卜發動政變,成立過渡軍委會,26日成立臨時文官過渡政府,50多個政黨相繼取得合法地位。1986年4月舉行議會選舉,建立起以烏瑪黨為主體、民族聯合黨次之、全國伊斯蘭陣線和共產黨均參加的多黨製政權。1989年6月,奧馬爾·巴希爾在以哈桑·圖拉比為首的全國伊斯蘭陣線(原教旨主義)支持下發動軍事政變,成立軍政府,以建立伊斯蘭教國為目標。目前反對黨派雖已被禁,但其推翻軍政府的活動一直未間斷。迄今南、北方之間的戰爭仍在時斷時續地進行中,南北問題是現政權麵臨的最重要而又棘手的問題。巴希爾軍政權能維持多久,尚難預料。
尼日利亞政局的發展與蘇丹類似,其不同點是,軍人統治的時間較文官長兩倍以上。自奧盧塞貢·奧桑巴喬為首的軍政權(1976—1979年)建立以來,曆屆軍政府都打著還政於民的旗號。奧桑巴喬軍政權在其執政期間為人民做了不少好事,它執行民族和睦與和解政策,努力發展民族經濟,特別是重視農業的發展,逐步改變經濟發展單純依靠石油的格局。為了還政於民,軍政府在做了充分準備後,於1979年中召開製憲會議,解除黨禁,通過了以美國憲法為模式的新憲法。同年8月舉行大選,尼日利亞民族黨獲勝,沙加裏當選為總統。10月1日恢複了文官統治,被稱為第二共和國。奧桑巴喬及少數高級軍官辭職,軍隊完全回到兵營,從而成為軍人向文官順利移交權力的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