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是上帝,混亂概念下的瘋狂營銷
創業學苑
作者:堤岸
社會營銷的玩法,表現得巧妙與高超。利用顧客攀比的心理,樹立一個比自己強的偶像,然後讓你拿錢去贖回自己的自尊。辦法很簡單,你心中理想的自己,或者羨慕的偶像,他們在用什麼包包,穿什麼品牌服裝,或者開什麼車,你都得跟上,否則就是自甘墮落。世人,總是在期望與現實自我的落差中,容易迷失自己,而此時,正是營銷發力的好時機。用光鮮的產品與品牌,引誘你奔向自己的理想地,用未來的支付能力,買回超過自己消費能力的房子、車子,不就是要證明自己是有希望的嗎?原來,會玩社會認同感的品牌,可隨心所欲地給顧客貼標簽與撕標簽。營銷,做到這個份上,有點過火了。
營銷這個把戲,若隻顧自己玩的精彩,必然會把顧客當成傻瓜。可營銷高手們,還會想到顧客的情麵,不想玩得太絕。於是,他們假裝恭敬地侍立在顧客麵前,一臉的諂媚,滿口的蜜語,居然把顧客當成上帝一般供奉。這真的是尊重客戶,還是口蜜腹劍呢?
在拜物者或無神論者的口中,說出上帝這樣的話,確實匪夷所思。因為,他們曲解了上帝。以為上帝也是隨著自己心意捏造的假神,隻要口中供奉它,就可以得到它的應許,嘴上吃點虧不要緊,關鍵是能拿到顧客的錢。稱顧客為上帝,喊顧客爺爺,那不都是哄人開心、賺人錢財的一場戲罷了。
顧客是世人,則能與上帝相提並論?上帝是聖潔的,道德上沒有任何瑕疵,而人,則迷戀物質、貪圖名聲、追求地位。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人,往往是強者的法則,與汙穢為伍,又豈能沾邊聖潔呢?上帝是唯一的,永恒的,而顧客是眾多的,似水流來流去。上帝是全能的神,無所不能、無處不在、無所不知,宇宙的主宰和大君王,而顧客則是一顆顆宇宙的塵埃,來時不由自己,去時不隨己意,豈敢跟上帝相比?企業故意抬高顧客,不是出自內心的謙卑與尊重,而是出於賺取顧客歡心,謀取顧客錢財而已。
拿上帝當作品牌或產品裝飾物的廠商們,別再由著自己的貪心,哄騙顧客花真金白銀去消費虛假的概念。露出自己的貪心吧,讓那些套上消費枷鎖的顧客們,看清概念營銷貪婪的本質,早一些回歸需求的本真,少一些貪吃誘餌而被釣走的魚。
廠商若真的尊重顧客,那就把人當人對待吧。企業生產的產品,是不是讓自己心動,甚至有一種舍不得賣的感覺。嫁出去的女兒,是割舍心頭肉,還是潑出去的水,有著天壤之別。商家們鼓吹的產品和品牌,是不是自己也在意。生活中首先選擇自己的產品去消費呢?把自己愛的產品賣給顧客,自有一種真情在傳遞。一個愛煙好酒的人,自己抽得舒服,看到好朋友來了,情不自禁地掏出煙來分享,拿出酒來同飲,這樣的營銷出自真情感、真喜愛。不需要過多的說辭,更不需要哄騙,因為你的真愛,真實地流露在顧客眼前,他們被這種真愛與真情感動,購買成了一種暖心的行動,隻為那一片真情的交換。
顧客是身邊的親人,不是富在深山的遠親,更不是哄騙作秀的假朋友。當你絞盡腦汁構思廣告語時,想一想,你的父母、妻兒如何看待與感受。拿著這款產品,您真的好意思推薦給親人用嗎?用混亂的概念、虛假的說辭,去哄騙親人的錢財,恐怕不是一個正常人所為吧。
營銷,用善心體會顧客的需求,用善意表達產品的優點,用善良承擔服務,回到真實的人與人之間的交往與互信,而不是借著媒體的新裝,去包裝出一個個瘋狂的營銷策劃。創意,隻為顧客價值而創,莫為誘惑而造。
瘋狂營銷,隻因對錢財的狂熱,忘了潛心做好產品,丟了營銷的本來價值,一群自作聰明的人,不知毀掉了多少不成熟的顧客群體。假若有一丁點基督的心腸,也斷不會犯下如此欺世盜名的過錯。沒有愛的營銷,就會演變成混亂概念喂迷魂藥,瘋狂掠奪顧客的情感與錢財,一個個懷著誠意的產品與品牌的崇拜者,成了一次次的受害者。
真營銷,應該是愛。愛是什麼?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一個企業的品牌,不急於一時的索取,而在於成就顧客的生活與生命價值。一顆成就顧客的心,滿溢恩慈,而非惡意的蒙騙與掠奪。這個時代,過於著急了,品牌急於成名,企業經營者急著發財,然後呢,又拿著錢急吼吼地證明自己的成功、證實自己的尊嚴,可這一切,都沒有愛在其中。沒有愛的營銷,如同失去了鹹味的鹽,沒有了光的黑暗,隻剩下混亂的概念欺詐與瘋狂的巧取豪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