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公候伯子男的有無(1 / 2)

周代公候伯子男的有無

周武王滅殷後,為了鞏固國家政權和加強對被征服地區人民的統治,實行了分土列國,大封同姓、異姓及古帝王之後為周室之“藩屏”的分封諸侯的製度。據史書記載,周初封國有71個,並有爵稱等級,即《禮記·王製》所謂“王者製爵祿,公、侯、伯、子、男凡五等”。《春秋公羊傳·隱公六年》則具體地敘述道:“天子三公稱公,王者之後稱公,其餘大國稱侯,小國稱伯子男”。《周禮·春官·大宗伯》職文也從另一側麵講到了諸侯的五等爵稱製,其文曰:“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國:王執鎮圭,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子執穀璧,男執蒲璧。”孟子對五等爵稱製雖然承認“其詳不可得聞也”,但仍自稱“軻也嚐聞其略也”,即“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可見,在戰國時代,由於連年的戰爭,各諸侯國吞並攻殺,政治地理麵貌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人們對諸侯的等級已不甚了解,連孟子也僅得自傳聞。盡管上述資料中對西周五等爵稱製的認識還不盡統一,但都認為王之下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稱。對此,在很長時期裏,人們幾乎確信不疑,屢有記述,縱然史籍中有些國君的“爵稱”前後有異,也隻理解為是“進爵”或“降爵”所造成的。本世紀以來,隨著青銅器銘文研究的深入,人們對此提出了質疑。

早年,王國維在《古諸侯稱王說》中,依據金文首先提出了“王”並不是周天子的專稱,諸侯也有稱王之例。因為“古時天澤之分未嚴,諸侯在其國自稱王之俗”。可見,古時諸侯的等級稱謂並不十分嚴格。郭沫若發展了王氏的論點,指出所謂周初“分封諸侯為五等之說,完全是東周以後的儒者所捏造”。青銅器銘文中所見的公、侯、伯、子、男,“實乃國君之通稱”,“並無所謂等差”。因當時“事實上有小部分的國家如魯、晉、衛、滕等是周人的殖民部落,其他如齊、秦、燕、楚、吳、越多係自然生長的國家,與周或通婚姻,或通盟會而已”。楊樹達先生在《古爵名無定稱說》中進一步運用金文資料,對傳統的周代五等爵稱製進行了批駁。他認為所謂諸侯“進爵”、“降爵”之說“皆彌縫牽附之辭,非當時之實錄也”。並從七個方麵總結出當時的公、侯、伯、子、男並不是諸侯的固定爵稱。即侯、公兼稱(如魯侯又稱魯公,齊侯又叫齊公);侯、伯兼稱(如井侯又稱井伯);侯、子兼稱(如陳侯又稱陳子,蔡侯又叫蔡子);侯、公、伯兼稱(如楚侯又稱楚公和楚伯);公、伯兼稱(如邾公又稱邾伯,毛公又叫毛伯);公、子兼稱(如秦公又稱秦子,嬸阝公又叫若阝子);伯、子兼稱(如曾伯又稱曾子,榮伯又叫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