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世名篇 《梁書》中的扶桑國尋蹤
從18世紀中葉起,國內外史學界一直進行著一場曠日持久的爭論,爭論的問題是我國史籍《梁書·諸夷傳》所載的“扶桑國”究竟在什麼地方?它是不是古代墨西哥?是誰最先發現美洲?
第一個提出這個問題的是法國漢學家德歧尼。他在1752年就認為所謂扶桑國就在今天的墨西哥和加利福尼亞一帶。而另外一些學者則認為扶桑國是指日本。200多年來,法、德、英、意、俄、日、美、荷、印度等許多國家的專家學者對此發表過大量的論文和專著。我國解放前和解放後,學術界也都對此進行過熱烈的討論。但這個問題至今沒有得到比較一至的答案,成了一個百索不解的曆史之謎。
《梁書·諸夷傳》的記載是這樣的:
齊永元元年(公元499年),有一位法名慧深的和尚從扶桑國來到荊州,據他說:在中國的東麵,到大漢國(按《梁書》的說法在中國東24000餘裏)再向東20000多裏有一個國家,盛產扶桑木。扶桑木的葉子像梧桐,初生如竹筍,居民吃起來猶如紅色的梨子。扶桑皮可以織布、紡棉、做衣服。居民住木板房,不修城郭。有文字,書寫在扶桑皮上。
扶桑無兵甲、不攻戰。國家設南北兩個監獄。犯輕罪入南獄,犯重罪入北獄。南獄犯人可以赦免,而北獄不赦。北獄犯人終生監禁,男女婚配,生男8歲為奴,生女9歲為婢。貴族犯罪,國家要開大會。會上,坐罪人於坑,以灰繞之,國人對之宴飲,宛若訣別。貴人犯一重罪,終生不得再仕;二重罪,子孫亦不得仕;三重罪,則殃及7代。扶桑國國王稱為“乙祁”,出行有鼓樂簇擁。國王的服色分青、赤、黃、白、黑五色,逐年更換。
扶桑國有一種長角牛,用它的大犄角載物,一次可馱100~200鬥。車,有馬車、牛車、鹿車。居民養鹿,食鹿奶,像中國養牛一樣。地產桑梨,經年不壞。產葡萄。無鐵,有銅,盛產金銀,不以為貴。不買賣,不出租。
按照扶桑國的婚姻習慣,青年男子要到女家門蓋小屋居住,每天早晚為女家打掃門庭;時至1年,如不能取悅於女方,則要被攆走;如男女相悅,便可成婚。婚禮與中國大體相同。扶桑人喪父母,7日不食;喪祖父母,5日不食;喪兄弟伯叔姑姊妹,3日不食。他們為死者設靈,朝夕拜奠,而不穿麻帶孝。新王繼位,3年不親國政。
扶桑舊時沒有佛教,南朝宋大明二年(公元458年)有5位別國(今克什米爾)的僧人來到這裏,傳揚佛法經像,教令出家,風俗遂改。
《梁書》的這段記載很有特色。第一,它是我國正史材料中關於扶桑國的唯一來源;第二,它與《梁書》對其他國家的記述體例不同,它不是史家的直接記述,而是從頭至尾引用慧深的話,是間接記述。對於這段記載中的幾乎每一句話,史家都有不同的解釋和看法,存在不少的爭議。
《梁》書所錄東方諸夷由近而遠的順序是:高句麗、百濟、新羅、倭國、文身國、大漢國、扶桑等。前三者在朝鮮,倭國在日本,這是毫無疑問的。而《梁書》記載:“文身國在倭國東北七千餘裏”,“大漢國在文身國東五千餘裏”,慧深雲:“扶桑在大漢國東二萬餘裏”。那末,扶桑豈不在美洲?從地理上觀察,由中國到日本北海道、千島,經前蘇聯堪察加半島沿岸,再穿過阿留申群島抵達北美洲,乘古代中國木船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從植物上看,古代墨西哥有兩種植物很像慧深說的扶桑木。一種是古代印第安人的生活必需品——龍舌蘭,它既可食用,又可織布做衣;另一種是是美洲印第安文明的基礎——玉米。據說美洲有3英寸多長、圓錐形、紅色的玉米,從未見過這種植物的中國和尚完全可以說它“實如梨而赤”,並且“經年不壞”。至於金屬和冶煉,直到西班牙人來到美洲的時候,墨西哥土著人還隻有銅、錫、鉛,而不會煉鐵,他們金銀很多,不以為貴。
據一位西方學者考證,墨西哥古代曾有兩種監獄,一種關押犯輕罪者,一種監禁死囚和重犯。據一些早期西班牙人的記載,印第安人奴隸的子孫也是奴隸,他們開始充當奴隸的年齡是男孩7歲、女孩8歲。慧深按中國習慣計算,當然是“生男8歲為奴,生女9歲為婢”了。另外,古代墨西哥的瑪雅人在紀元初的幾個世紀就已具有相當發達的文字,並曾用榕樹內皮作紙。這些與《梁書》的記載頗相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