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農民住房流轉喚醒“沉睡資產”(1 / 2)

■鄭良

在當前城鄉二元體製下,農民住房財產權的資產價值並未顯現,如何喚醒這些“沉睡資產”,成為農村改革的一項難點。福建省莆田、晉江、廈門等地積極探索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租賃、農房和宅基地置換等多種流轉方式,拓寬了融資渠道,增加了財產性收入,受到當地農民的歡迎。

農房可抵押融資使農戶受益

莆田、晉江、廈門等地民營經濟發達,不少農民辦企業、開作坊、辦農業合作社,用自家住房做店麵、倉庫、廠房甚至生產車間。這些農房是他們唯一值錢的財產,由於法律所限,農房資產價值無法體現,成為製約他們生產創業的瓶頸。但是這幾年情況有了轉變。

晉江萌星達鞋塑有限公司總經理莊國平一家的房屋位於陳埭鎮和平北路,門前車水馬龍,周邊高樓林立,店鋪雲集,看起來一點不像是農村的房屋。

房屋總高7層,建築麵積2800多平方米,宅基地麵積320多平方米,莊國平一家8口住在四五六層,一層出租給一家高檔鐵觀音專賣店,二三層出租做公寓酒店。“一年光租金收入就有30多萬元。”莊國平告訴記者。

2007年,為擴大企業生產經營,莊國平要向銀行貸款200萬元。“找了四大國有銀行,都說需要擔保,家裏最值錢的財產就是這套房屋,但銀行說宅基地和農村住房不能抵押。”

上圖:福建莆田華亭鎮澗口村村民盧國山展示他的集體土地房屋產權證

最終,以自家房屋辦理抵押,莊國平在晉江農商銀行貸到款。“評估公司對我家的房租估價是700萬元。我把宅基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押在銀行,在住建部門辦理了農房抵押登記。”

目前,莊國平已償還了100萬元貸款,還有100萬元貸款繼續用於生產經營。莊國平說:“償還餘款根本不是問題,這麼大的一幢樓在這裏,即使用租金償還,兩三年也夠了。”

晉江農商銀行副行長楊金蓮說:“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的表述,讓農房抵押有了政策依據。”

廈門農商銀行總監卓小龍說,市政府出台了農房融資抵押試點工作方案,自去年底以來,市農商行已經與11個村簽訂合作協議,協議授信2億元,農村房屋抵押貸款已審批放款21筆,金額1030萬元,農民住房財產抵押貸款享受利率優惠,利率定價比一般的保證類貸款大約少2個百分點。

宅基地和農房置換改善居住環境

租賃和置換是農民住房財產權流轉的另外兩種方式。西天尾鎮後黃村是莆田的華僑村,有華僑近千人,村裏大部分民房都是60年以上的老宅子,兩層小樓紅瓦紅磚、古色古香。

後黃村村支書許聰告訴半月談記者,2013年以來,縣鄉有關部門對村裏建設用地及房屋進行全麵清查、丈量、勘察,在收集有關審批手續基礎上,給農民頒發“集體土地房屋產權證”。

在明晰產權基礎上,後黃村村委會和18戶村民簽訂了租賃房屋協議,租期10年。許聰說:“這些房屋是能體現當地民俗文化特色的建築,其中一些是海外知名華僑的老宅,我們租賃過來進行修繕,有的房屋建作民俗館,有的成為鄉村旅遊景點,有的作為旅店出租,收益由村集體和戶主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