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健
當前,農民大量轉移,甚至整戶遷入城鎮,人地長期分離,一方麵導致農村土地撂荒加劇,不利於農業穩定發展,另一方麵由於農村土地無法有效處置和退出,農民土地財產權益無法實現。隨著大量轉移人口離開了農村,放棄了農業生產,不少農民有了退出土地的意願。
2014年,重慶梁平縣被確定為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村改革試點地區。當地在農民自願基礎上,小範圍穩步推進承包地有償退出。
上圖:“三權分離”
20戶農民有償退出分“三步走”
2014年12月,梁平縣蟠龍鎮義和村20戶農民以每畝3。45萬元的價格,自願將自家承包地中的15畝有償交還村集體,放棄了土地承包經營權。隨後,村社集體經濟組織將這15畝土地集中轉包給經營大戶首小江。
談到為啥願意退地,村民遊世玲快人快語:“我們一家3口人,共有0。8畝承包地,這次退出0。45畝,全家人都住在蟠龍鎮上做燈具生意,既不會也不願務農了。家裏土地沒人種,撂荒近10年。與其讓土地荒蕪,不如退出,還能有一筆補償收入。”
土地有償退出,來自於農民的現實理性選擇。義和村支部書記陳世國介紹,這20戶退地農民,平均每戶土地不到3畝,如果自己種,一年純收入不超過2000元,務農沒有吸引力。而且大夥兒幾乎全部搬到鎮上或縣城居住,有穩定職業和收入來源,退地不會對他們的生存造成影響。
農民想退地,大戶也有意願從集體經濟組織手中轉包這些土地。農業大戶首小江準備在這15畝土地上,建設冷水魚養殖基地。他告訴半月談記者:“漁業投資規模大,以前我也打算租地,就是擔心農民中途毀約,巨額投入就會‘打水漂’。現在農民完全退出土地,由我承接,就可以放心投入,不用擔心這些問題了。”
義和村農民退地分“三步走”:第一步,農民向村集體提出申請,自願退出承包地經營權,交回《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第二步,由於政策規定,隻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有資格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首小江以“農遷農”的方式,在義和村村民代表大會表決同意的前提下,交納3000元“入戶費”,將戶口從梁平縣金帶鎮仁和村遷到義和村。第三步,在村民代表會議上,大戶與農戶多次協商退地價格,最終達成以3.45萬元/畝的標準。補償價款由首小江交付給村集體後,再交給退地農民。
村民藍家梅退出0.53畝土地,得到1.8萬元補償。“家裏土地地塊偏遠,還是河灘地,莊稼都長不出來,政府也不可能征用。現在退出來了,補償還算不錯。”藍家梅說。
一次性“買斷”土地經營權
與義和村農民直接退地不同,青埡村采用另一種方式:業主祝家財一次性“買斷”360畝的土地經營權,用於發展山羊生態養殖,期限為至2028年第二輪土地承包期結束,價格為每年每畝400元。
祝家財願意一次性支付近190萬元“買斷”360畝土地經營權,是擔心農民“變”。蟠龍鎮黨委書記丁遠說,近些年來,農村土地加速集中,但是流轉不規範的現象也比較突出,主要表現為“三多三少”:口頭協議多、書麵協議少;雙方約定不明的多、約定明確的少;協議內容不規範的多、內容規範的少。即使一些簽訂合同的流轉行為,也存在著形式不規範、內容過於簡單、條款不完整,對流轉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等不明確的問題。土地流轉不規範、部分農民不遵守協議約定,都影響了規模農業穩定經營和大戶長期投入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