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途有“量”
教育摭談
作者:郭聰
記得曾看過一副對聯,雖用詞淺顯,卻頗能見境界,使我不由得聯想起了自身的工作,我索性也來個仁智各見的解析,這樣才能酣暢淋漓地消卻心頭之恨。此恨非別恨,是對自己步入師途多年,方才悟出的“晚慧”之恨。
對聯曰:大肚能容,容天下難容之事;開口常笑,笑世間可笑之人。
此聯僅簡單的二十餘字,卻道出了為人處世的精妙方法。對人、對事,或“容”或“笑”,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不損害他人的利益,取舍得當,進退適度,拿捏好分寸,做事便可得心應手,遊刃有餘。作為一名傳道授業解惑的教師,我對此聯甚感相見恨晚。師途前驅,豈能有不悟、不學、不為之理?
上聯核心是一“容”字。我理解為是強調人要有肚量。容的對象是“難容之事”,涉及到“容”的程度問題——難容。難容不是可容,也不是不可容。難容有別於極端,居於中間狀態,沒有可容那麼容易,也沒有不可容那麼極端。如果“容”的對象是可容的,那“容”就顯得太矯情,反而不值一提了。諸如違法犯罪、傷天害理一類的惡劣行為就是不能容的,要是沒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博愛”或者“麻木”地容了這些不可容的,就不合規矩,就超越了道德底線。因此,隻有恰到好處地“容”了那難容的,才能體現出容的主體的水平和肚量。
下聯核心乃一“笑”字。這無非說的就是膽量。笑的對象是可笑的。不可笑的自然不該笑、不能笑,不然,這笑也隻能是傻笑。那什麼是可笑的呢?怎麼界定?承接上聯的“容”字,那不可容的就是可笑的,是該被笑的。所以,敢於“笑”不可容的,便是對膽量的最好注解。有不可容的事情發生,我們不能袖手旁觀。那些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看官過客,實在害人不淺,甚至害己至深。對於那些不可容的,我們不能一竿子打死,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程度是嚴重還是輕微,一定要分辨仔細,再當機立斷,或莞爾一笑,使其羞愧難當;或輕蔑一笑,使其心懷畏懼;或厲聲一笑,使其收了為惡的心思……這笑不僅是表明自己的態度,更是揭露、製止、教育、挽救、規範,是助人避短揚長、棄惡從善。最終,讓可笑的人從糊塗中清醒,從迷茫裏覺悟,從而成長為可容的人。
從事教育工作多年,我發現,對待學生,為人師者要有一定的肚量跟膽量,這樣才能引導學生健康快樂地成長。
去年10月,中山某民辦學校五年級的13歲學生XX因“不守紀律”被該校老師熊某、劉某堵截在學校走廊,遭到訓斥和體罰。熊某打了XX30多個耳光,劉某踹了XX一腳。經多次治療依舊耳聾的XX,被司法鑒定為十級傷殘。誠然,嚴師出高徒有一定的道理。但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更何況涉世不深的少年學子?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每位成人都是從學生時代走過來的,我們成人難道不能設身處地地站在學生的立場去想一想?處於青春叛逆期的學生“不守紀律”的現象屢見不鮮,是“容”還是“笑”,是選擇包容的膽量還是責罰的膽量,教師必須認真分析,理性思考,切莫一時衝動,釀成大錯。其實,對於學生“不守紀律”的問題,我們完全可以選擇“溫柔”卻不失“力度”的矯正方式,大可不必也不能怒發衝冠,武力討伐。即使學生違法犯罪,那也有公檢法來依法處理,哪裏用得著教師越俎代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