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省溫嶺市發生了幼兒園教師虐童事件,虐待幼兒的視頻及大量照片在網上一經曝光,立即引得網友們怒聲不斷、討伐不絕。人們不禁要問,小朋友是犯了多大的錯才招致教師如此狠下毒手?麵對責問,幼師顏某解釋道“一時好玩”,因為挫折而發泄不滿。幼兒園兩三歲的小朋友能做什麼錯事?就算小朋友天真無邪做了什麼令成人難以接受之事,那也不該被如此虐待。顏某的動機是惡的,她非但沒有包容的肚量,還將自身積壓的怨憤發泄在無辜的小朋友身上。這種惡行,顯然不為道德、法律所容,是理應被“笑”的,所以,她必然要為自己的惡行付出相應的代價。
去年年底,廣西發生了女教師在男廁所被初二男生毆打致傷的事件。事件的起因是在校門口執勤的女老師王某試圖勸阻兩名拿著飲料的男生走進校門,因為學校規定不得將飲料帶入校園。王某一路勸說學生將手中的飲料扔掉,但兩學生一直置若罔聞,並將王某“引”向了學校的男廁所。一名學生在感覺到老師生氣後,將飲料交給了老師。但另一名學生卻將飲料放到了廁所門口的洗手池上。王某硬著頭皮將飲料拿了出來,準備扔進垃圾桶。該學生突然搶過飲料並潑到了王某的臉上。氣壞了的王某也將手裏的飲料潑向了該生。被激怒的學生將王某的眼鏡打落在地,隨後又將王某往男廁裏拖,並一陣拳打腳踢,甚至有意踢打王某下體。而另一學生由於很害怕,沒有製止暴力事件發生。
假設王某發現學生無視校規帶飲料進校園後,能包容一些,選擇其他時間跟學生真誠地談一談,或許可以避免暴力事件的發生。假如王某了解叛逆期學生的心理特點,退讓一步,讓學生喝完飲料再進學校,自動結束這次違反校規的行為,然後再私下教育,或請學生家長協助教育,也不會出現這樣兩敗俱傷的結果。從這件事看,攜帶飲料進校園確實違反了該校的規定,但是,從根本上講,這也並不是不可原諒的大錯。或許,教師要捍衛神聖不可侵犯的校規,但針對這場小衝突,鬥智才是上策,鬥勇則顯得魯莽而不近人情。退一步海闊天空,迂回的策略無痛又有效,教師何樂而不為呢?
師生之間,並非絕對的授受關係,不要搞得像利益攸關的醫患關係,更不能搞成非生即死的敵我關係。當教師真誠、平等地對待學生,真正用好肚量和膽量的雙麵膠,將師生雙方從心理上粘牢,師生關係才會和諧。如果條件允許,建議教師們敬置一尊彌勒像於案前,每視而悟之,凡遇事能“臨時抱佛腳”,迅速選擇應對辦法,相信定會受益匪淺。
師途有“量”,縱使不是一路坦途,但也不會是別無選擇的迷途或無路可走的絕境。
【作者單位:陝西省寶雞市寶鈦子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