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中嚴重存在的貪汙
在“公有製”耀眼的招牌下,有多少公有財產被揮霍、浪費、貪汙掉了?無人知曉,也無人過問。無怪乎有人說,“公有製”實際上是“無所有製”,誰也不對公有財產負有直接責任,相反,侵吞、揮霍公有財產的事反而愈演愈烈。
有人說,解放初期,毛澤東大筆一揮,槍斃了兩個市級幹部,鎮住了二十年。現在,化公為私,貪汙成風,共產黨的幹部以身試法者前仆後繼,人數越來越多,金額也越來越大,似乎已成了不治之症。是我們教育的不夠,還是我們的體製出了什麼問題?
(一)企業蛀蟲何其多
有人開玩笑說,如果把虧損國有企業的廠長經理排成隊,統統槍斃,其中有冤枉的,如果隔一個殺一個,會有漏網的。可見國企蛀蟲之多。1996年,僅遼寧省就挖出企業蛀蟲207名,同年,河北省查處國有企業經濟犯罪案件788件,依法懲處國企領導幹部222人,中層管理人員166人。據統計,廣州市1996年檢察機關立案查處的貪汙案件中765件發生在企業;1992年至1994年貪汙受賄案占企業發生全部案件的70%。
遼寧丹東毛絹廠是個擁有億元資產和6000名職工的國有大型企業,但短短幾年內,卻從年創利稅2000萬元落到虧損9000萬元的地步。市司法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廠工作不久查實,原廠長兼黨委書記唐某、副廠長趙某、張某等十幾名幹部乘工廠轉換經營機製、放權承包之機,上下勾結,公私聯手牟利,從1991年以來連續作案166次,違法犯罪中飽私囊款達120萬元,給國家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更大。
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貪汙者眾,但個案貪汙數額卻不是最大的,近兩年在報刊上公開的貪汙案,金額界,司法界兩大案,令人刮目相看。
1993年春天,中國經濟生活的樂章中,出現了兩種不和諧的音符:一種是黨政機關經商辦企業;一種是炒地皮,大興房地產熱。
遼寧錦州市天橋區轉眼間改成錦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這個地方毗鄰新興的錦州港港口,地理位置十分優越。
1993年2月2日,錦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黨組決定,由副局長趙國利牽頭,為分局搞“創收”。
趙國利聽到這個決定欣喜若狂,他自恃自己有經商的能力。蒼天有眼,機會果然來了。
開發區農業局在沿海灘塗有5個蝦池,近年來由於赤潮現象,養蝦業驟衰。因此,他們決定填池造地,出讓地皮。按照農業局的計算,填池造地的底價是每立方米16元。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袁久文在接到農業局的請示後,卻沒有像往日那樣果斷,他把這個消息透露給趙國利。
趙國利聽到這個消息,心中不住地打著算盤:要回填的2、3號蝦池總計919966立方米,如果以每回填一立方米10元的價格承包,再轉包給施工單位,轉眼就可得到幾百萬。想到這兒,他的心興奮起來。
告別了袁主任,趙國利馬上與某施工單位聯係。他們答應“回填一立方米蝦池要價10元”。
同年2月23日,開發區管委會召開會議,研究回填2、3號蝦池工程。會上,開發區農業局首先發言,內容大致是:請組織放心,我們一定能完成好回填任務,請銀行按每回填一立方米16.5元的價格批準貸款。
袁主任打斷了農業局的發言,他嫌成本太高。
一旁的趙國利找到了發言的最佳機會,他站起說道:“我能以每立方米13.5元的價格完成回填任務。”
語驚四座。既無施工設備,又無資金技術的趙國利,卻能從多種角度論證回填每立方米13.5元的可行性,並拋出誘人的條件:如交給我承包,工程結束後開發區再付款。
少花錢,多辦事。這正是人們所企望的,大家無不佩服這個頭腦精明的趙副局長。此刻,農業局方麵顯得十分尷尬,他們承包回填工程已無希望,隻是提出小小的要求:“我們已做了回填準備工作,損失咋辦?”
“我賠你20萬。”
袁主任聽到這兒,顯得十分興奮,他不但對趙國利的經營頭腦大加讚賞,而且對他所表現出的大度頗為高看,當即拍板:由趙國利搞回填工程。
是年3月1日,趙國利在開發區公安分局黨組會上,把他如何將回填工程搞到手的經過繪聲繪色地描繪一番,並謊稱扣除各項費用,分局可獲利10萬!
好家夥!趙副局長一出征就是10萬元。在一片片盈盈笑臉和“趙副局長真行”的讚許聲中,趙國利話鋒一轉:“唉,這年頭做買賣不容易,要打通關口,需要請客送禮的,請黨組不要過問,帳也不要查,但出了事黨組可要負責。”
就這樣,黨組以絕對的多數通過一項奇怪的決議:趙國利每年向分局繳納10萬元創收款,分局為其提供辦公場地、通訊設備和司機。黨組不問趙的事,不查趙的帳,但出了問題由黨組負責。
有了“不查帳”的承諾,趙國利的膽子大了起來,請看他是如何表演的。
——3月11日,趙國利用城區開發辦的名義將2、3號蝦池回填工程以每平方米10元的價格,發包給天津等多家施工單位,每平方米3.5元、總額達275萬元的差價款已穩操於趙國利股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