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曲同工的證法
在初中幾何中,大家已經了解了命題的四種形式:
【原命題】P→Q
【逆命題】Q→P
【否命題】
【逆否命題】
它們之間的聯係是:
原命題是真的,道命題未必也真;否命題是真的,逆否命題未必也真。然而,原命題與逆否命題,逆命題與否命題,它們的真假性卻是一致的。要麼同真,要麼同假。也就是說,原命題與逆否命題等價,否命題與逆命題等價。
在數學上,命題的等價變換常被用來證明一些正麵很難入手的問題,下麵是一個精妙無比的實例。
大家知道,大約在公元前3世紀,古希臘數學家埃拉托色尼(Eratosthenes,公元前274?~前1947)提出了一種編造質數表的方法。這種方法類似於篩東西,把不要的篩掉,把需要的留下來。具體做法是:將從2到N的自然數,按順序排列成2,3,4,5,…,N然後留下第一個2,劃去所有的2的倍數;2之後沒被劃去的第一個數是3,留下3,劃去所有3的倍數;在3後麵沒被劃掉的第一數是5,留下5,劃去所有5的倍數;如此繼續,直至上述一列數中再也沒有可劃的數為止,留下來的便是N以內的一切質數。如上表,64以內的質數共有18個。
可能會有人對這種古老的篩法不屑一顧,那可是大錯而特錯,多少世紀以來,無數優秀的數學家曾經為尋找質數的解析表達式做過大量的工作,但始終沒能獲得成功。困惑人類二個半世紀的哥德巴赫猜想,倘若有了質數的表達式,大約也不會是什麼困難的問題。如今人們所編造出的10億以內的質數表,靠的依然是埃拉托色尼篩法,隻是略加改進而已。
令人詫異的是:公元前1934年,一名年輕的東印度學生辛答拉姆(Sundaram),提出了一種與埃拉托色尼迥然不同的篩法。辛答拉姆首先列出了一張表,表的第一行和第一列都是首項為4,公差為3的等差數列。從第二行開始,以後各行也是等差數列,公差分別為5,7,9,11,13……。
辛答拉姆指出:如果N出現在上表中,則2N+1是合數;若N不在上表中,則2N+1是質數。辛答拉姆的證明相當精彩。首先,他寫出了第n行的第一個數4+(n-1)×3=3n+1
注意到該行是公差為2n+1的等差數列,所以此行第m列的數是:
(3n+1)+(m-1)(2n+1)=2(m+1)n+m
現在設N是表中的第n行第m列的數,則N=(2m+1)n+m
於是
2N+1=2[(2m+1)n+m]+1
=(2m+3)(2n+1)
所以是個合數。
再設N不在上表中。要想正麵證明2N+1不是質數,是相當困難的。如果換成證明等價的逆否命題,即證“若2N+1不是質數,則N必在表中”似乎要容易得多。事實上,若
2N+1=x·y,(x、y為整數)
則因2N+1為奇數,x、y也必為奇數。不妨設:
x=2p+1;y=2q+1
從而
2N+l=(2p+1)(2q+1)=2p(2q+1)+(2q+1)N是表中第p行第q列的數。
綜合上述,我們證明了辛答拉姆篩法的正確性。例如18不在表中,則2×18+1=37是質數。相反,71在表中,則2×71+1=143是合數,它有因子11和13。
在數學上,有時為了證明命題R的真實性,不是從命題R,而是從它的否命題出發,經過合理的推導,最後引出矛盾,從而得出命題R不能不真。這種常見而有效的證題方法,稱為反證法。反證法一般包含三個步驟:
(1)反設:即否定求證的結論;
(2)歸謬:即推出矛盾。
(3)結論:即肯定原求證結論成立。
反證法常被用於證明唯一性、無理性、無限等問題。對一些直接不易下手,或正麵門類較廣而反麵卻隻有一兩種的情形,也適宜用反證法。在一些問題中,命題以否定的形式出現,並伴有“至少…”、“不都…”、“不能…”、“不是…”、“沒有…”、“都不…”等指示性的詞語,這也從側麵提醒我們嚐試用反證法。辛答拉姆證明的後半部分,實際用的也是反證法。隻是當初是從命題變換角度考慮罷了。
下麵我們看一種有趣的“換色”遊戲,它對於反證法的運用,是一個極好的練習!
在3×3格裏,遊戲者每次可以更換同一行或同一列三個棋子的顏色。白的換成黑,黑的換成白。問能否通過有限次的“換色”?
聰明的讀者在幾次嚐試失敗之後,一定會猜得到結論是否定的。不過,要想證明它,可得花一番腦筋!(解答可見《智力遊戲的間接推理》一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