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時分,縣偵緝局偵緝大隊孫隊長帶著的偵緝人員、技術人員趕來,縣文物管理局也來了四個專家。孫隊長指揮大家迅速開展工作。現場勘查由縣局負責,五個技術員帶上頭套、手套、鞋套、口罩,架起強光探照燈,拿出照相機、多波段光源、指紋刷、石膏粉(這是偵緝機關七八十年代提取鞋印的技術,要在泥土上提取鞋印時,將石膏粉用水稀釋,倒在鞋印上,十幾分鍾後,石膏凝固,鞋印就原汁原味地顯現出來)等等器械。按理來說,我是沒有資格參與現場勘查的,但這些技術人員剛一進入盜洞,發現布置勘察跳板(用專用工具墊起幾塊木板,防止木板直接鋪在地上破壞痕跡物證)需要勞工,我向羅所長毛遂自薦,羅所長和那些技術員欣然應允。
盜洞大約三丈長,除開外圍和墓室內襯牆是大型條石以外,中間全是亂石和泥土夯築而成。盜洞中的泥土比旁邊的夯土稍微新鮮一些,大約出入十年左右。同時,盜洞旁邊的泥土是用黃泥、亂石和石灰、糯米、桐油等夯築,硬如石頭,而盜洞中的泥土稍微鬆軟一些,說明這極有可能是墳墓“封門”。“封門”是武陵山區“活人墓”的一個部位,這裏的土家族、苗族人大多在生前就將墳墓修好,留下一個門,稱之為“封門”,人死後將棺材從“封門”推入,或者抬著棺材從“封門”進入,人葬好後將“封門”封死。從盜洞的鞋印來看,進入墓室應該有三個人。
我們弓著腰走完盜洞,裏麵出現了一個六丈見方的墓室,給人的感覺就是一個客廳,盜洞口從內襯牆邊的石製八仙供桌下穿出,八仙桌兩旁各有一把石製太師椅。墓室地板、四周、頂上全用條石砌成,左右兩邊各有雕刻精美的石梯伸向二級墓台。墓室中央倒著兩個斷裂的石質兵器架,橫梁上各有九個孔,說明原來至少有十八件兵器,但現在地下隻零散地擺放著一把標槍、二十支箭;左側石梯下有一處新鮮的蠟燭燃盡印跡。
沿著石梯上到二級墓台,其麵積比一級墓台稍小。每邊墓牆上均勻分布了三道共十二個拱形門,每個門內有一塊雕刻精美的石碑,分別記載了覃家駒出生、帶領族人與田張三大姓氏鬥爭、朝廷分封、奉命征戰、治理荒溪等十二個板塊的生平事跡。二級墓台的頂部一直延伸到三級墓台的穹頂,多塊石頭的雕刻構成了一幅活靈活現的猛虎圖。從二級墓台的痕跡來看,沒有擺放過什麼物品。
勘察結束後,孫隊長組織偵緝、技術、調查訪問人員、文物管理人員、鎮政府工作人員彙總情況,這是偵辦大要案件的必經步驟。
各個小組分別介紹工作情況後,孫隊長說:這是一起典型的盜掘古墓葬案件。現場沒有棺材,說明覃家駒的墳墓是一座假墓。目前的證據隻能證明覃家駒墓可能被盜除了一把標槍、二十支利箭以外的明清兵器,這是幸事。文物局應該迅速封閉盜洞,加強保護。偵緝的重點應該圍繞被盜的兵器“以物找人”:一是縣偵緝局負責向偵緝處報告,請偵緝處在友鄰偵緝機關發布協查通報,在文物市場開展摸排,力爭發現線索;二是縣偵緝局負責請示偵緝處在海關布控,防止被盜兵器流出我國;三是荒溪偵緝所和荒溪鎮政府兵分三路開展摸底排查,力爭發現嫌疑人員。一路在“困龍壩”村民中摸排有無內外勾結人員,近期有無生人、形跡可疑人員往來。一路以“困龍潭”為重點,逐一調查船工,看有無可疑人員運送兵器外出,看有無通過潛水方式往來“困龍壩“的人員。一路以後山為重點開展調查訪問,排查往來的嫌疑人員。
孫隊長對追查兵器去向部署得滴水不漏,他對覃家駒墳墓是假墓的判斷我不敢苟同,甚至是錯誤的,我非常想發言闡明我的觀點。但是,我一個才參加工作、還沒有轉正的底層民警在這種場合,特別是這個案子的最高長官作了總結性發言的時候怎麼好發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