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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年前康生曾撤銷“中紀委”

秘聞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領導機關的曆史,始於1927年,至今已走過82年的不平凡曆程。這82年,可以分為3個時期:1949年之前為革命黨的紀檢工作時期;從新中國成立到1978年,為在受到外部封鎖和實行計劃經濟條件下進行紀檢工作的時期;1978年以來為在對外開放和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紀檢工作的時期。

革命年代的紀檢工作

中紀委的前身,可以追溯到1927年4月成立的中央監察委員會。1928年7月,黨的六大取消了中央監察委員會,增設“審查委員會”,用以監督各級黨部的財政、會計及各機關的工作。1933年9月,中共中央決定,設立中央黨務委員會,代行中央監察委員會的職責。

在革命黨時期,黨是沒有執政權力的。由於中國革命的艱巨性和複雜性,黨麵臨著嚴峻的外部競爭和製約。因此,這一時期,黨麵臨的腐敗風險並不大,黨的紀律檢查領導機關的中心任務並非反腐,而是保證和執行黨的紀律。如,1935年11月,中央成立了以董必武為主任的5人黨務委員,較好地處理了陝北的錯誤肅反問題。

中紀委隨新中國的成立而成立

1949年11月中紀委成立,朱德為第一任書記。首屆中紀委的主要任務有3項:一是檢查中央直屬各部門及各級黨的組織、幹部、黨員違反黨紀的行為;二是受理、審查並決定中央直屬各部門、各級黨的組織及黨員違反紀律的處分或取消處分;三是在黨內加強紀律教育。

在朱德的領導下,中紀委掀起了第一次反腐高潮:從1951年底到1952年10月的“三反”、“五反”運動。這是一次典型的群眾運動式反腐行動,其效果體現在兩個方麵:一是1952年查辦了石家莊市委副書記、原天津地委書記劉青山和天津地委書記張子善,有效地震懾了黨內腐敗分子。二是有力地維護了經濟秩序,為國民經濟的恢複和發展、為社會主義改造創造了有利條件。

1956年,在黨的八大上,中紀委被更名為中央監察委員會,董必武當選為書記。朱德說,此舉是要使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成為黨中央對黨組織和黨員幹部進行監督的強有力的機關”。但令人遺憾的是,“文革”期間,黨的監察工作遭到破壞。1969年7月,康生等人以“精簡機構”為名,撤銷了中央監察委員會。

改革開放後複建,挑起反腐重擔

“文革”結束之後,恢複中紀委,成為黨的一項迫切任務。1977年,黨的十一大提出要恢複中紀委。次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正式決定恢複中紀委,陳雲、鄧穎超、胡耀邦分別出任第一、二、三書記。

在陳雲等老同誌退下來之後,喬石、尉健行、吳官正、賀國強相繼擔任中紀委書記。從1993年8月至今,中紀委開始了第三次反腐高潮。第一階段是黨的十五大之前,以懲治腐敗為主;第二階段是黨的十五大到十六大期間,在堅持懲治腐敗為主的基礎上,不斷加大治本力度;第三階段是黨的十六大以來,以構建綜合性的懲防體係來治理腐敗。

值得說明的是,建國以來,黨的中央紀律檢查機關的產生辦法,經曆了3次重要調整。朱德任書記的第一屆中紀委,由中央政治局直接任命產生;董必武任書記的中央監察委員會,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1956年11月改由黨的中央全會選舉產生;1978年恢複後的中央紀委,由黨的中央委員會選舉產生,1982年起則改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本報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