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挽回你喪失的尊嚴

在接到付振要求離婚的電話之前,善良的張菊心想,隻要他從此和那個女人斷了聯係,自己便既往不咎,就算那個女人真把孩子生下來了,她也願意把孩子領回來養大。然而,這個善良到愚昧的女人,再一次被現實傷透了心,聽完丈夫離婚的要求,她心如死灰。

難道就這麼便宜了付振?張菊說什麼也咽不下這口氣。“去告他重婚,讓他坐牢!”姐妹們紛紛建議。

在其中一個姐妹的提議下,張菊找到了馬鞍山市婦聯權益部尋求維權幫助,權益部部長陳寰聽完張菊泣不成聲的敘述後,氣憤的同時,立刻請來了長期在婦聯進行維權工作的安徽華冶律師事務所馮健律師。馮律師仔細研究了案情後,告訴張菊,從此案構成的要素看,付振的行為完全符合重婚罪的法律特征,如果起訴,判實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張菊的姐妹們聽完都很高興,然而張菊卻笑不起來,她說:“律師,您說如果他真被抓了,那我孩子以後的生活咋辦?”張菊從來沒有工作過,也早已沒了工作的激情和能力,讓她獨自擔負起自己和兩個孩子的生計,這幾乎是不可能的。關於財產問題,馮律師如實告訴張菊,如果付振被判刑,廠子裏上百名職工將麵臨失業,他們的損失和生計問題付振必須承擔;同時,雖然王靜靜和付振的關係構成重婚,但她肚子裏的孩子付振必須撫養。另外,如果父親被判了實刑,以後可能還會間接影響到孩子們檔案政審問題,這也是不得不考慮的因素。

聽完這些,眾姐妹和張菊都沉默了。

讓當事人全麵了解案情是律師的義務,而是否起訴,必須尊重當事人的意見。張菊流著淚抓著馮律師的手,說:“馮律師,我沒文化,什麼都不懂,一切都聽律師的。我別的沒要求,就是不能苦了孩子,如果他被抓了還得影響孩子的生活和前途,那我寧願不告。”

根據張菊的意願,馮律師開始與付振進行離婚財產問題的交涉。付振太了解自己的妻子了,知道她軟弱、善良,便耍起了無賴:“要分財產?門都沒有!你們有本事就去告,反正我有錢又有人,告到哪我都不怕!真鬧到法院,我找幾個債主出來說我欠了好幾百萬,到時候別說分錢,你還得陪我一起還債!”

看到對方態度如此蠻橫,馮律師依舊保持著理智和冷靜。她一方麵通過張菊和付振的一些朋友、合作夥伴,對其經濟情況進行掌握,另一方麵與婦聯領導溝通,若對方繼續執迷不悟,將與當地電視台聯係,把本案作為婦聯維權典型案例予以報道。

做好一切準備工作之後,律師與付振進行了麵對麵的談話。氣焰囂張的付振一進門,便叫囂著自己有能力搞定一切,馮律師並不著急,先是將付振現有資產情況一一列給他看,又一字一句地告訴他,財產情況不可能隨隨便便找幾個債主來就能掩蓋,法律的嚴謹豈是用錢就能糊弄的;其次,他的重婚證據非常明確,而且公然舉辦婚禮這件事已經在當地形成了很大的輿論聲勢,社會影響惡劣,如果張菊要起訴,那他是絕對跑不掉的;最後,婦聯作為維護女性權利的專門機構,絕不會坐視不理,現在已和電視台等媒體達成共識,準備對這起案件進行報道。

聽了律師的話,付振啞口無言,腦門上不停地冒著虛汗,沉默良久,終於抬起頭有氣無力地說:“好,我同意協議離婚。”

在律師的調解下,付振、張菊二人最終達成離婚協議:一、因男方過錯致雙方感情破裂,雙方同意協議離婚;二、兩個女兒由女方照顧撫養,男方每月分別給付每個孩子2000元生活費,至兩個孩子獨立生活時止。如患重大疾病和上大學等,可根據實際產生的費用由男方承擔;三、現張菊居住的120平方米共有房產歸張菊所有,雙方在解除婚姻關係之前辦理變更手續;四、付振一次性補償張菊80萬元人民幣;五、雙方無其它債權債務。如在婚姻存續期間付振及企業有債務,由其自行承擔。

簽訂協議的第二天,付振將新房抵押了出去,貸款80萬元一次性支付給了張菊。不久之後,其他條款均已履行到位。目前,雙方已領取了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