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認識中的主體和客體(1 / 1)

化學認識中的主體和客體

認識的主體是長期進化而來並仍在繼續進化著的人,是具有思維能力並正在實踐著的社會的人;而認識的客體則是不斷進入人類認識實踐領域並同認識主體發生特定聯係的客觀物質世界。一般說來,化學研究的主體是受過係統的化學教育和訓練,擁有大致相同的化學世界圖景,並具備相當化學研究能力的科學家集團;而化學研究的客體則是無限豐富的、多層次的化學物質係統。化學研究就是化學研究主體對化學客體的本質和規律的能動的認識。當我們談論化學研究的客體時,我們指的是那些業已進入化學研究主體視野的化學物質對象,而當我們談論化學研究的主體時,我們指的是以各種手段對化學研究對象的特性進行把握的科學家集團。兩者是互為規定的。無論是化學研究中的主體還是客體都各自包含著豐富的具體的內容。它們分別構成了化學研究中的主體係統和客體係統。

一、主體係統

化學研究中的主體係統是由化學家集團和化學認識工具係統構成的。前者又有其自身的內部結構:感應結構、思維結構、知識結構、心理結構、組織結構等。後者是由軟件係統(包括化學知識中的概念、範疇、語言符號等)和硬件係統(即化學實驗儀器設備係統)構成的。把化學認識的工具係統(尤其是化學實驗儀器設備係統)也歸入化學研究的主體係統是出於這樣的考慮:這些認識工具並不是自然界先天具備的,而是人類在長期的認識過程和實踐過程中形成的。它們既是人類化學認識的成果和結晶,又是人類進行新的化學認識的基礎和手段。它們已經內化為化學研究主體的一部分。當我們使用化學家這個詞的時候,必然也包含他對化學概念和化學實驗儀器進行操作的含義。前者是理論的構造和推演,後者是直接現實的化學實驗操作。離開了這一具體的內涵,化學家就成了一個空洞的名詞,而絕不是作為化學研究主體的化學家。化學實驗儀器設備本身則是為化學家所使用的、進行測試和改造化學對象的手段,是化學家的感知、效應、思維諸器官的延伸,在人類認識的其它領域(例如物理學)中,它們也許是作為對象的客體,然而一般來說在化學研究中它們本身並不構成特殊的研究對象,而是轉化為主體性的認識工具。此外,主體內部諸要素之間也存在著相互作用,包括化學家自身的各種要素之間的作用,化學家與化學實驗儀器之間的作用,化學家之間的相互作用(討論、合作、競爭等),還有化學實驗儀器設備之間的相互作用(聯機、協調、幹擾等)。這是一個積極的多層次的動態係統。

二、客體係統

化學研究的客體係統隨著化學研究的不斷深入而日益複雜。恩格斯曾經指出,化學是研究原子運動的科學。今天看來,這個定義需要擴大。19世紀以來,化學研究中發現了許多新的物質的不連續形式,化學物質客體的範圍空前地擴張了。人類已經認識的和正在探索之中的化學粒子係統構成了化學研究的物質客體係統。大致可以分為三個層次:原子層次,包括原子、原子離子、介子原子等;分子層次,包括分子、分子離子、自由基、活化分子、原子團等;超分子層次,如高分子、分子球形複合物、原纖狀複合物、晶體等。

一切所謂的分類和係統範圍的劃分都隻具有暫時的和相對的意義,隨著人類化學研究的不斷深入以及相關學科的發展,化學研究的主體係統與客體係統都處於更新和擴展之中。高度發達的現代物理學和計算機科學給化學研究提供了新的認識手段,包括大規模計算機運算處理係統和高精度的化學實驗器材。另一方麵,化學研究領域同物理學、生物學、地質學等學科的融合大大豐富了化學研究的對象係統,從而為化學研究的未來開辟了更為廣闊的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