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談判者要注意自己的生理時鍾,避免在身心不佳時進行談判。例如夏天的午間,是人們需要休息的時間,有午睡習慣的人要在午後進行談判,因此不要把時間安排在飯後立即進行;在廠休日總有休息習慣的人,不宜選定廠休日一大早從事談判,因為此時人在心理上可能還沒有進入工作狀態。如去異地談判,或去國外談判,則應避免經過長途跋涉後立即開始談判,要安排充分的休整之後再進行談判。同時,不要在連續緊張工作後進行談判,也不要在疲倦、煩躁、情緒不佳時進行談判。
其次,如果你是賣方談判者,應主動避開買方市場;如果是買方談判者,則要盡量避開賣方市場。這兩種情況下,都難以進行對等談判。因此,要考慮時機,在你急需商品或急於出售商品時,不要進行談判。
四、談判地點
談判地點的布置以高雅、寧靜、和諧為宜,最好選擇一個幽靜、沒有外人幹擾的地方。房間的大小也要適中,桌椅的擺設要緊湊但不顯擁擠,室內溫度適宜,燈光明亮,談判桌上適當擺放一些文具、標誌物和少許花草盆景等。具體而言,應考慮以下因素:
(1)光線。可利用自然光源,應備有窗紗,以防強光刺目;使用人造光源時,要合理配置燈具,使光線盡量柔和一點。
(2)聲響。室內應保持寧靜,使談判能順利進行。房間不應臨街,不在施工場地附近,門窗應能隔音,周圍沒有電話鈴聲、腳步聲、說話聲等噪音幹擾。
(3)溫度。室內最好能使用空調機和加濕器,以使空氣的溫度和濕度保持在適宜的水平。溫度在20℃,相對濕度在40%~60%之間是最合適的。
(4)色彩。室內的家具、門窗和牆壁的色彩要力求和諧一致,陳設安排應實用美觀,留有較大的空間,以利於人的活動。
(5)裝飾。談判室應力顯潔淨、典雅、莊重、大方。寬大整潔的桌子,簡單舒適的座椅,牆上可掛幾幅風格協調的字畫,室內也可適當裝飾工藝品、花卉、標誌物,但不宜過多過雜,以簡潔實用為主。
五、談判座次
談判中的座次是敏感的界域問題,其有兩層含義:一是談判雙方的座次位置,二是談判一方內部的座次位置。
適當的座次安排,能夠充分發揮談判人員的最佳信息傳播功能,實現雙方語言和非語言溝通的最佳效果。一般說來,雙方談判人員應麵對麵坐,談判小組中的首席代表坐在台桌中間,其他人按職位大小依次排列在主談桌邊。
談判桌的形狀和大小是必須考慮的問題。大家想必還記得,越南和平談判前人們足足花了三個月的時間協商談判桌的形狀和大小,最終才使雙方代表坐到談判桌前。在不同的座位對應關係下,談判者的心理感受是不一樣的。談判座位的具體安排可參照下列形式。
(1)社交式安排。由於隻有桌的一角作為部分屏障,因此這種座位安排沒有私人交往空間的分隔感。社交式安排給談判者帶來的心理感受是和善輕鬆的,是一種比較容易產生親切氣氛與可能達成協議的座次。
(2)合作式安排。即在談判中,談判者並排而坐。這種方式使談判者之間無任何妨礙信息傳遞的間隔存在,所以,談判可在親切、隨意中進行。
(3)競爭式安排。這種安排會給談判者造成一種競爭的氣氛,它可能暗示著某種對抗的情緒。
(4)獨立式安排。通常意味著A與B二者彼此之間不想與對方打交道,經常見於圖書館、公園或飯店、食堂裏。它預示著盡量疏遠甚至敵意。如果是朋友之間的談話,應盡量避免采取這種形式。
第五節商務導購禮儀
一些商業營銷組織為了增加商品的銷售量,樹立良好的組織形象,設置導購員專門引導顧客選購商品。這種服務方式體現了公共關係中的服務意識和創新精神。
一、導購形式
(1)直接導購。導購員現場介紹、指導,顧客親自觀看實物,省時、省力,能夠當場感受是否稱心,並決定是否購買。
(2)間接導購。即消費者與導購員不直接見麵,通過中介傳播渠道溝通信息,實現導購的一種方式,如近年各地興起的電台導購熱。雖然消費者看不到商品的實物,但能通過營銷者的介紹,知道哪個商場的什麼位置有自己要買的商品,也知道了哪種品牌、質量、性能是自己所需要的。一旦去購買,就能很快找到購物地點和品牌型號,省時、省力,減少盲目性。
二、導購規範
導購的關鍵在於導購員。一個導購員首先要熟悉商場的結構、分布,能及時、準確地將顧客帶到需購買商品的櫃台;要熟悉商品的種類、型號、性能、價格及生產廠家、市場行情等有關情況,便於在導購中向顧客詳細介紹;要注意調查研究、掌握信息、觀察總結、掌握顧客的購買心理,了解顧客的購買要求,引導顧客買到滿意的商品。
導購員不僅要成為本商場商品情況的行家、市場的調查員、顧客心理學專家,還應該是一位與顧客建立良好關係的禮儀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