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土地管理
青海省位於中國的西部,青藏高原東北部。東經89°35′—103°04′,北緯31°39′—39°19′。麵積72.12萬平方公裏。青海省北、東與甘肅省相鄰,東南接四川省,南、西南與西藏自治區相連,西北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緊鄰。青海地域遼闊地勢高峻,平均海拔3000米以上,地勢西高東低,地貌可分為祁連山地、柴達木盆地和青南高原三區。青海省現有1市1個行署,6個自治州,46個縣(市)。
青海省是全國人口最少的省份之一。一九三○年青海省總人口為120餘萬人,一九四九年全省總人口為148.33萬人;一九九○年第九次人口普查達到445.7萬人。人口密度很小,地區分布極不平衡,西寧市和東部農業區人口密集,廣大牧區人煙稀少。青海是一個多民族聚居的省份,境內居住著漢、藏、回、土、撒拉、蒙古、滿等40個民族。漢族人口占總人口的61.45%,其他民族人口占總人口的38.55%。
▓土地資源概況
一、土地利用類型
根據青海省土地利用現狀變更調查彙總成果,青海土地麵積1076220784.4畝,(以下數字均為詳查數字)即71.75萬平方公裏。土地類型有8個一級類,41個二級類。
(一)耕地。
全省耕地麵積很小,在全國各省耕地麵積的位次中居倒數第二位,僅多於西藏。全省耕地麵積10320191.7畝,占全省土地麵積的0.96%。其中,水澆地3133195.7畝,占30.7%,旱地7069178.4畝,占68.5%,菜地117817.6畝,占1.1%。青海的耕地主要分布在日月山以東的較溫暖的河湟穀地,其次是柴達木盆地和共和盆地,青南高原東南邊緣河穀也有少量分布。
水澆地是青海最好的土地,主要集中分布於東部河穀和柴達木盆地。青海省東部水澆地,水熱土條件好,是穩產高產的糧油生產基地和蔬菜、瓜果生產區。柴達木盆地也是青海省商品率較高的糧食生產基地。
青海省旱地以山區坡地為主,其中約有80%的旱地集中分布於東部河、湟流域河穀的山區。青海的旱地基本處於“靠天吃飯”的狀況,糧食生產不穩定,有一定潛力可挖。
青海省菜地麵積很少,僅有11萬餘畝,隨著“菜籃子”工程的建設,正在迅速發展。主要分布於東部河穀的水澆地地區,格爾木市郊也有小麵積分布。蔬菜地主要生產耐寒性、半耐寒性的蔬菜,喜溫性蔬菜近年種植麵積也逐年增加。
(二)園地。
全省園地麵積96632.7畝,占全省土地麵積的0.009%。其中,果園麵積93243.6畝,其他園地3389.1畝。全省主要園地分布在青海東部的黃河、湟水河穀地區。柴達木盆地個別水熱條件較好的地區也有少量分布,主要種植蘋果、梨、杏、核桃等。
(三)林地。
青海省林地很少,全省林地36546396.9畝,占全省土地地麵積的3.4%。其中有林地656982.5畝,灌木林25789470.5畝,疏林地3589473.8畝,未成林地568086.8畝,跡地67.0畝,苗圃3136.3畝。喬木主要分布於祁連山東部、青海東南部與四川交界地區,柴達木盆地東部也有小麵積分布;灌木林主要分布於祁連山東部和果洛、玉樹的東南部。
(四)牧草地。
青海省牧草地麵積很大,是全國四大牧區之一。全省牧草地麵積605153583.8畝,占全省土地麵積的56.23%。其中天然草地602620837.1畝,改良草地1927879.2畝,人工草地604867.5畝,天然草地全省各地都有分布,改良草地主要分布於環湖地區。
(五)居民點及工礦用地。
全省居民點及工礦用地麵積3446495.3畝,占全省土地總麵積的0.32%。其中,城鎮占地237823.1畝,主要集中在西寧、海西、海東及海南地區。農村居民點麵積916123.9畝,主要集中在青海東部農業區。獨立工礦用地196493.8畝,主要分布於柴達木盆地。特殊用地1439107.3畝,主要分布在海北境內。
(六)交通用地。
全省交通用地658304.0畝,占全省土地麵積的0.06%,其中,鐵路占地53650.8畝,主要為蘭青、青藏兩大幹線和其他三條支線。公路占地麵積245562.5畝,主要集中於青海東部,其他地區密度較小,農村道路占地356387.4畝,主要分布在農業區和半農半牧區。民用機場占地2700.3畝,主要分布於西寧地區。
(七)水域。
青海省河流、湖泊較多,水域麵積較大。全省水域麵積47382598.3畝,占全省總土地麵積的4.4%。其中,河流水麵3206247.1畝,全省以黃河、長江、瀾滄江、內陸河大流域為主組成。湖泊水麵20104336.2畝,主要集中在青南高原、柴達木盆地、青海湖周圍及可可西裏等地;水庫水麵595686.1畝,主要分布在青海東部地區;坑塘水麵39245.8畝,主要集中在柴達木盆地;葦地7799511.0畝,分布於柴達木盆地;灘塗6423083.3畝,主要分布在柴達木盆地,其他地區有少量分布;水工建築物4454.3畝,多分布在一些城鎮附近;冰川及永久積雪9105868.8畝,主要分布於昆侖山、祁連山和唐古拉山等一些高大山脈上。
(八)未利用土地。
全省未利用土地372616581.7畝,占全省土地總麵積的34.621%。其中,荒草地16236063.4畝,主要分布在柴達木盆地,青南高寒牧區,其次是海南、海東、海北、黃南地區,西寧地區也有少量分布;鹽堿地58698188.1畝,主要分布在柴達木盆地,青南、環湖地區有少量分布;沼澤地4391917.5畝,主要分布在柴達木盆地和青南高原河流低窪積水處,其次在祁連山河流上遊地勢低平地區,青海湖濱也有少量分布;沙地92071159.1畝,主要分布在柴達木盆地、茶卡盆地、共和盆地和青海湖盆地,青南高原西部地區也有零星分布;裸土地23535869.9畝,主要分布在柴達木盆地戈壁灘下緣,其次青南地區、青海湖東北部地區和東部農業區也有少量分布;裸岩石礫地157794004.4畝,主要分布在昆侖山北坡、阿爾金山南坡的石質山地以及祁連山等高山上的冰川和永久積雪帶下部高山流石灘上,其中海西境內比重最大,其次為玉樹、海北、果洛、海南地區;田坎1794648.1畝,主要分布在農業區和半農半牧區;其他18185631.2畝,主要分布在海西境內,海南、黃南地區也有一些分布。
二、土地利用特點
(一)土地利用製約因素多。
青海因地處“世界屋脊”,地勢高聳,空氣稀薄,氣候嚴寒,雨量稀少,氣候幹旱,自然環境惡劣,土地生態環境脆弱,嚴重影響土地的開發利用。造成未利用土地麵積達541931643.9畝,占總土地麵積的50.1%。在已利用麵積中,也因受熱量、水分、土層等諸多因素的限製,土地質量不高,發展農林牧業難度較大,形成了多宜性土地麵積小,單一性土地麵積大的狀況。據統計,全省多宜性土地占可利用麵積的8%;單一性土地占可利用麵積的92%。
(二)土地資源絕對數量大,耕地比重小。
青海省土地總麵積為72.12萬平方公裏,在全國位居第四位。但耕地麵積很少,僅占總土地麵積的0.95%,在全國位居倒數第二位。受熱量條件的限製,基本上是一年一熟。全省耕地複種指數僅為94.3%,土地生產率不高,全省糧食平均畝產僅為200多公斤。全省耕地中旱地麵積大,占耕地總麵積的68.2%。旱耕地平均畝產低,糧食總產不足全省糧食總產的一半。
(三)土地資源分布不平衡,土地生產力差異大。
青海省宜農、宜林、宜牧土地及其他土地資源中,宜牧土地比重最大,耕地、園地及居民工礦,交通用地比重小,而且分布不平衡,牧草地主要分布在西部環湖地區、青南地區;耕地主要分布於黃河、湟水及大通河穀地,海南台地,青南地區的河穀地區也有少量分布,柴達木盆地邊緣也有一部分耕地。戈壁、沙漠主要集中在柴達木盆地及共和盆地。而且,由於地勢、降水、熱量的差異,土地生產力差異比較大。如耕地,都是一年一熟,但海東地區平均畝產糧食達167.8公斤,而玉樹、果洛地區畝產僅50公斤左右。就海東地區而言,糧食畝產差別也顯著,水澆地畝產糧食可達400公斤以上,而淺山、腦山地區的糧食畝產隻有75公斤左右。
(四)土地利用垂直分布明顯。
隨著海拔的升高,土地利用呈現相應的變化。祁連山東部,海拔2800米以下,以種植春小麥為主的農業帶;海拔2800—3300米,以種植青稞、油菜為主,還有森林和牧草,形成農、林、牧帶;海拔3300一3900米為牧業帶。
(五)森林貧乏、覆蓋度低、分布不均,林地環境脆弱。
青海省林地麵積很小,森林類型簡單,天然更新差,一旦被破壞,恢複困難,且往往造成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各種災害增加。
三、土地資源的優勢
(一)農林用地有一定的潛力可挖。
青海省農林土地利用不盡合理,也不夠充分。全省耕地麵積中,有70%左右為中低產田,如果加強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大力推廣農業科學技術,全麵實施中低產田改造,單位麵積產量可望有較大幅度的增加。二是有一批宜農後備耕地資源可供開發利用。據調查,全省有800多萬畝宜農耕地資源可供開發利用,其中水熱條件好,易於開發利用的一類宜農耕地資源有200萬畝左右,這是發展農業特別是糧食生產的潛在優勢。三是宜林的荒山荒坡多。全省宜林荒山荒坡約有1600萬畝,有著發展林業的基礎條件。
(二)牧草地、水域麵積遼闊,開發利用的潛力大。
全省牧草地麵積遼闊,而且高山草原、高寒草甸麵積大,適宜放牧,飼養犛牛、綿羊等,有利於發展具有高原特色的畜牧業;全省有水域麵積3767.1畝,約占全國內陸水域的十分之一,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水域沒有開發利用,有著發展漁業的廣闊前景。還有324.5萬畝河流麵積,流量充沛,水流落差大,有著水能資源開發的優勢。
▓土地管理的成就和經驗
一、機構沿革
青海省土地管理局成立於一九八六年四月,當時為省農林廳的一個處級單位(對外稱青海省土地管理局),隻有8名行政編製,內設綜合科、地政科。一九九四年,在省級黨政機構改革中,確定省土地管理局升為副廳級單位脫離省農林廳,歸省政府辦公廳管理。內設一室三處,即辦公室、建設用地管理處、地籍規劃處、法規監察處。另設青海省土地估價事務所、青海省土地利用規劃研究室、青海省土地監督檢察隊和用地統征事務所四個事業單位。全局共有人員39人,其中幹部33人、工人6人。
省屬6州1市1地、46個縣(市、區)。省會西寧市土地規劃管理局海東地區土地管理局為直屬政府的正處級建製;海西州、海南州、黃南州、玉樹州、果洛州為副處級單位,掛靠州政府辦公室管理;海北州在州農牧局設副處級的土地管理局。
海東8縣和西寧市大通縣土地管理局在縣級機構改革中均被保留,直屬縣政府;同仁、尖紮等縣和西寧市的4個區土地管理局同城鄉建設局合並;海西、海南州各縣將土地管理局掛靠到縣政府辦公室;海北州的門源、祁連縣設立土地礦務局,直屬縣政府;全省其餘各縣將土地管理局並入農牧局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