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土地管理
北京市在土地利用上屬大城市小郊區的特殊地域。北京市土地管理局成立以來,根據國家土地管理局的業務工作部署,主要抓了土地基礎業務建設,即土地詳查。在土地使用製度改革方麵,積極進行了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績和經驗。
▓土地資源概況
一、概述
北京位於華北平原的西北隅,四鄰與河北省、天津市接壤。地理坐標為東經115°25′—117°30′、北緯39°26′—41°30′。全市轄10區、8縣。城區有東城、西城、宣武、崇文四個區;近郊有朝陽、海澱、豐台、石景山四個區;遠郊有門頭溝、房山兩個區和大興、通縣、順義、平穀、密雲、懷柔、昌平、延慶八個縣。據一九九三年北京市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彙總統計,全市土地總麵積為16422.8平方公裏,其中已利用的土地為14272.5平方公裏,約占86.9%;尚未利用的土地為2150.3平方公裏,占13.1%。
北京市地形比較複雜,地勢西北高東南低。西部山地屬太行山餘脈,俗稱西山,其主峰東靈山海拔2303米。北部山地屬燕山山脈軍都山的一部分,俗稱北山,其主峰海坨山海拔2234米。東南部是一片平坦開闊的平原,海拔20—60米。山地與平原的界線明顯。
北京地處暖溫帶半濕潤大陸性季風氣候區,年平均降水量為470—640毫米,無霜期185—210天,有利於小麥、玉米、穀子、高粱等多種農作物的生長發育。河流有永定河、潮白河、北運河、大清河和薊運河五大水係,還有密雲、官廳、懷柔等大、中型水庫。
北京土地利用曆史悠久。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開始種植黍、稷、粟等旱耕作物。到漢代開始興修水利,引永定河水灌溉京西農田,種植水稻、小麥、大麥和玉米等。曆史上金、元、明、清各代封建王朝均以北京為都城,大量墾荒屯田,當時的“京西稻”已馳名全國。一八四○年以來,受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嚴酷統治,天然森林和農田水利設施遭受破壞,農業發展緩慢,生產水平低下。一九四九年解放時,京郊糧食畝產僅有127斤,森林覆蓋率僅為1.3%。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北京作為首都,是全國的政治、文化中心,也是全國鐵路、公路、航空運輸的總樞紐,四通八達的交通運輸網和新興的工業設施、商業網絡,有力的促進了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商品經濟的發展。
二、土地資源特點
(一)人均土地少。
據統計,一九九四年全市總人口達1051萬(不包括流動人口)。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裏640人,高於全國平均水平;人均土地2.34畝,中人均耕地0.56畝,分別是全國平均數的18%和42.7%。在現有土地麵積中,適宜性廣、生產潛力大、質量較好的土地約485.6萬畝,僅占土地總麵積的19.7%,大部分土地質量較差。
(二)山多平地少。
全市山地麵積10417.5平方公裏,占土地總麵積的63.4%;平原麵積僅占36.6%。平原地區地勢平坦、土層深厚,水資源豐富,熱量充足,土地適宜性較廣。廣大山區土地資源豐富,類型多樣,但土質差,水源短缺,熱量不足,開發利用難度大。
(三)後備土地資源少。
據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彙總統計,全市未利用土地總麵積322.5萬畝,占總土地麵積的13%。其中荒草地占58.85%,沙地占1.01%,裸土地占3.02%,裸岩石礫地占29.58%。未利用土地可供開發利用的約30萬畝左右。這些質量不高,限製性因素多,拓墾改造的成本大,開發利用尚有一定困難。
三、土地利用現狀及變化趨勢
(一)地類情況。
本市地類根據一九九三年土地資源詳查結果顯示:
耕地 6124413畝,占總土地麵積24.9%;
園地 1147427.1畝,占總土地麵積4.7%;
林地 9353656.2畝,占總土地麵積38%;
牧草地 62282.3畝,占總土地麵積0.3%;
居民點及工礦用地 2917450.7畝,占總土地麵積11.8%;
交通用地 505165.6畝,占總土地麵積2%;
水域 1298324.9畝,占總土地麵積5.3%;
未利用土地 3225450.6畝,占總土地麵積13%;
總土地麵積合計 24634173.4畝。
(二)耕地轉化情況。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主義市經濟體製的逐步建立,本市城、鄉經濟空前發展,與此相應的是耕地向其他地類轉化的速度較快。八十年代初,土地概查時有耕地726萬畝,到一九九三年初土地詳查外業結束時,僅有耕地612萬畝。十一年來有114萬畝耕地(平均每年11.36萬畝)因其用途發生變化而向其他地類轉化;隨著經濟建設的飛速發展,耕地向其他地類轉化的勢頭未得到有效遏製。據一九九五年土地變更調查,一九九三年——一九九五年有88.3萬畝耕地發生用途上的轉化,其去向是:
1.農業內部結構調整(含改果園、造林、挖漁池)47.5萬畝,占耕地轉化數量的53.9%;
2.非農業建設32.7萬畝,占耕地轉化數量的37%;
3.自然水毀、撂荒8.1萬畝,占耕地轉化數量的9.1%。變更登記結果顯示,本市一九九五年末僅有耕地524.6萬畝。
▓土地管理工作
一、基礎業務
北京市土地管理局成立以來,在土地管理基礎業務方麵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土地資源詳查工作。
土地資源詳查,是一項基礎業務工作,根據國務院的部署,一九九○年在懷柔縣開展詳查試點。在此基礎上,從一九九二年開始曆時三年,市、區縣、鄉村幹部、技術人員5000多人,按照國家技術規程要求完成了區縣級詳查和成果彙總。詳查采用航片,以村為單位,認定土地權屬界線,解決爭議,簽訂權屬協議書,在航片上勾出土地權屬界,然後實地踏查,勾出利用地類;在此基礎上,轉繪、量算麵積,繪製權屬圖、利用圖。此外,通過土地資源的調查,撰寫了縣區土地利用類型、自然屬性、社會經濟狀況等方麵的專題報告和詳查報告。通過這項工作,基本查清了土地家底,不僅為全國土地資源詳查彙總和本市經濟建設、社會發展提供了依據,而且為土地管理、耕地保護、土地利用規劃、未利用土地的開墾複墾等奠定了基礎。順義縣、大興縣、通縣、密雲縣和海澱區被評為全國土地資源詳查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