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土地利用變更調查。
這是一項土地詳查後例行的農村日常地籍管理工作。北京市土地管理局按照國家土地管理局統一技術規程,在初始統計台賬、統計簿和土地利用現狀圖基礎上,於一九九五年末完成了對一九九三年詳查結束以來,業已變化的土地,按其利用類型和權屬的實際變化,通過外業調繪、麵積量算、認定權屬等,填寫、繪製相關的變更調查記錄表,注明圖斑變化麵積和權屬狀況。然後集中內業彙總、整理形成本年度土地變更一覽表、土地平衡表。與此相應的是,根據實際變化的勘丈數據、把變化的圖斑草圖,準確地轉繪到更新的土地利用現狀圖上。一九九五年土地變更調查結果表明,耕地作為最重要的一個地類,其現狀麵積較一九九三年詳查麵積減少88.3萬畝。這項工作通過對初始統計台賬、統計簿及土地利用現狀圖的更新,保持了本市土地利用類型在時段範圍內的現勢性。為本市國民經濟發展及其計劃的執行和修訂,提供了直接的科學的依據。北京市土地管理局將長期堅持不懈地作好這項基礎業務工作。
二、土地法規製定和宣傳
土地法規及其宣傳,是執法行政、增強全市人民的土地意識和貫徹執行土地國策、國法自覺性的重要基礎。為此,北京市土地管理局成立以來,在中共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常委會的領導下,從一九九一年起結合本市實際,參與製定了《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北京市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北京市農村集體所有荒山荒灘租賃條例》等地方性法規;以及《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罰款處罰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房地產的若幹規定》、《北京市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安置辦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北京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征收管理辦法》等規章。每年開展全國“土地日”的宣傳活動,先後以“土地與國情”、“土地與改革”、“土地與經濟”、“土地與法製”、“土地與市場”為中心內容,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專家座談會、廣播係列講座、報刊專欄、電視專題、大型報告會、城鄉設宣傳谘詢點、市縣區領導電視講話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宣傳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知識,收到良好的社會效果。據統計,一九九一年以來,首都20餘家新聞單位參與報道、發表各種文章400餘篇;市、區縣領導上街參加谘詢活動250多人次;全市城鄉設宣傳谘詢點1500多處,參加宣傳的部門單位3000多個,參加宣傳人員4萬多人次;印發各種宣傳資料350萬份。全市每年均有數十萬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宣傳教育,為全市土地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製度改革創造了輿論環境,土地國情(市情)、國策、國法逐年深入人心,增強了人民群眾的土地意識。
三、土地開墾複墾
土地開、複墾是適應本市經濟建設發展、相對穩定耕地保證農業用地數量的積極手段。在宜農土地後備資源數量不足(全市約30萬畝)、實施難度較大前提下,一九八九年以來,本市把開墾的重點放到南部大興縣永定河衝積形成的較大麵積的沙荒地上。通過該縣土地後備資源調查及其開發利用規劃的編製與實施,對全縣業有的12萬畝沙荒地進行有組織、有計劃地改造,資金采取農民出一點、鄉村拿一點、縣裏投一點的辦法,累計集資220萬元用於開墾。到一九九五年已開墾改造8萬畝,占沙荒地總麵積67%。開墾後的土地經營,采取“誰開發誰受益”的承包方式,極大地調動了農民開墾土地的積極性。此外,本市還對磚瓦生產較為集中的房山、豐台、昌平等區縣的一些鄉鎮(如竇店、王佐等),加強了對其破壞耕地的複墾工作。普遍采取交納複墾保證金的辦法,由土地管理部門監督磚瓦企業開展複墾,基本上作到了磚瓦生產與土地整治複墾相結合。據統計截至一九九五年,這些地區的磚瓦企業共複墾耕地10餘萬畝。另外,隨著改革開放的發展和農民個人經濟實力的提高,土地開發的對象逐步從平原轉向山區,與綠化荒山、小流域治理結合起來,使本市土地開發上一個新台階。房山、懷柔一些山區鄉鎮,開始把開溝造田與發展山區養殖結合起來,不僅提高了山區耕地肥力,而且逐步形成了山區土地立體開發、綜合開發的巨大優勢。
四、土地有償使用
本市土地有償使用是在土地使用製度改革基礎上建立起來的,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正在不斷深入和完善。
一是規範土地使用權出讓行為。經營性和盈利性建設用地,納入有償使用。
二是加強劃撥土地的管理。轉讓劃撥土地,應補辦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
三是盤活土地資產,推行現代企業製度。通過顯化企業存量資產,將資產活化同產業、產品結構的再造結合起來,促進企業發展,增強企業活力,以及資產的再開發,形成企業重新啟動的力量。在搞活企業經營的同時,體現競爭前提下,企業用地單位麵積產出比率,達到包括土地在內的,資源與資產的合理配置。
四是加強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國有土地出讓要做到定方位、定數量、定用途、定地價、計劃供應。
五是加強出讓合同的管理。明確規定:出讓和受讓方,必須按有關規定簽定合同,土地管理部門對合同要進行嚴格審核,特別要嚴格審核合同中規定的用途、麵積、開發條件、時限範圍等。
六是加強中介機構管理。規定凡參與土地評估的人員,必須經過國家指定的有關單位組織地價評估專業培訓和考試,取得資格證書後,方能從事土地估價工作。土地評估機構必須符合估價規定的標準和條件,並經土地管理部門資質審核認定後,才能承擔土地估價業務,接受土地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
“保護耕地就是保護生命線”、“經濟發展要以保護耕地為前提”。保護耕地關係到本市經濟的持續發展,關係到農村穩定和城市供應。從一九九三年開始,市人大農委和市土地局聯合組織本市耕地與需求的調研,這項工作進一步提出了本市農田保護的基本構想。同時,會同市農辦、法製辦、農業局、林業局等單位起草了《北京市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對基本農田的劃定、保護、管理、建設及法律責任等,作了明確規定,於一九九五年五月經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一九九五年全市開始實施。首先建立組織機構、明確責任。成立了由主管農業的副市長任組長,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參加的北京市基本農田劃定領導小組,下設基本農田劃定辦公室,負責全市劃定的日常工作。各區縣也相應建立了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製定了《北京市基本農田劃定實施方案》、對基本農田劃定原則、劃定範圍、保護指標、保護年限、劃定方法和步驟等作了明確規定。全市基本農田保護指標為430萬畝,其中:基本糧田350萬畝、基本菜田65萬畝、其他經濟作物15萬畝。將保護總麵積逐級分解到區縣,落實到鄉鎮村和地塊,責任到承包單位和個人。在具體劃定過程中,市、區縣各級土地管理部門不僅為此項工作提供了須臾不能離開的土地資源詳查圖件和相應的耕地麵積數據,而且在開展技術培訓和劃定試點,以及全麵的劃定工作中,付出了辛勤的勞動。這項工作根據計劃擬一九九七年初全麵完成,將納入法製管理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