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土地資源退化、浪費嚴重。由於曆史上的幾次大開荒和掠奪式的粗放經營,自治區的耕地質量不高,沙化、鹽漬化、貧瘠化逐年發展;三分之一的草場退化,產草量下降50%左右;對森林資源重采輕育,采多於造,致使林緣後退,加劇了生態環境的惡化。
三是非農建設侵占基本農田和菜地嚴重。城鎮建設外延發展迅速,建成區擴展近10倍,城郊的農田和菜地大量被占用。此外,二、三產業占用耕地多。
四是以市場手段配置土地資源剛剛起步,土地資產的效益還遠未發揮出來。自治區的土地使用製度改革起步晚,力度小,土地資產管理還沒有完全走上軌道。
五是土地管理的各項業務基礎工作還在進行,土地利用還沒有走上法製化、規範化和製度化。“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還有待進一步貫徹落實。
▓土地管理特點及發展趨勢
內蒙古自治區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1986]7號文件的要求,於一九八七年七月,中共自治區委和政府決定成立各級土地管理機構,依法統一管理全區土地和城鄉地政工作。十年來,全區的土地管理工作從開創階段已經步入全麵建設和發展階段。其土地管理工作有以下特點:
一、深化土地使用製度改革,建立規範的土地市場
自治區的土地使用製度改革從一九九○年開始試點,並逐步向前推進。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深入,城鎮國有土地隱形交易異常活躍。這種非法交易活動,嚴重衝擊了正常土地市場的建立,許多本應由政府財政收回的資金被一些單位和個人非法侵占,擾亂了經濟秩序,加劇了社會分配不公。從一九九二年開始自治區把清理整頓土地隱形市場作為推進土地使用製度改革的突破口。通過學習、培訓隊伍、調查摸底、製定政策,有組織、有步驟地開展工作。為進一步加強清理整頓土地市場,根據國務院一九九二年經濟體製改革要點精神,自治區政府以內政發[1992]123號文批轉了自治區土地管理局《關於清理整頓土地市場,深化國有土地使用製度改革的報告》,全麵部署了清理整頓土地市場。大部分盟市、旗縣(市、區)政府相繼成立了領導小組及辦事機構,發出《清理整頓土地市場通告》。自治區100個旗縣(市、區)都開展了這項工作,從而增強了一些單位、部門和幹部群眾的土地公有製觀念、有償使用觀念和依法交易觀念,還整頓了土地市場秩序,為深化土地使用製度改革,建立規範的土地市場打下了基礎。
自一九九二年包頭市拍賣國有土地使用權3845平方米以來,烏海、赤峰、烏盟、呼盟、興安盟等部分盟市和旗縣也開展了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租賃供地工作。卓資縣一次性拍賣53宗地(總麵積6360平方米),交易額達42萬元。使市場機製在土地資源配置上發揮作用,並促進了土地的合理利用。據統計,全區一九九六年的土地收益已達到4億多元,其中,有償使用收益達1億多元,促進了地區經濟發展。
土地使用製度改革的發展,標誌著自治區土地管理工作從過去單純的資源管理開始走上了資源和資產並重管理的軌道。
二、加強土地管理體製改革,健全土地管理機構
自一九八七年到一九九二八自治區12個盟市全部成立了直屬行政公署、市政府的土地管理機構;100個旗縣(市、區)中,有96個成立土地管理局;1554個蘇木鄉鎮中,有618個設立了土地管理所(站),占全區蘇木鄉鎮總數的40%。基本形成了覆蓋全區的四級管理網絡,有5000餘人的專兼職土地管理幹部隊伍。一九九三年後,雖然在機構改革中旗縣以下土地管理機構有了較大變動,但自治區和盟市級土地管理機構建設在編製和人員配備上都有所加強。在自治區直屬機構精減的情況下,自治區土地管理局由原來的二級局升格為一級局,還增加了內設機構,擴大了人員編製。表明了中共自治區委和政府對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視。從盟市情況看,繼包頭市成立城鄉規劃土地管理局後,烏海市委、市政府為了切實加強土地管理工作,在全區率先實行了土地管理垂直領導體製,進一步強化了土地統管職能。中共巴盟盟委、行政公署高度重視土地管理機構建設,根據旗縣土地管理機構合並後的許多弊端和出現的新問題,采取果斷措施,對全盟土地管理機構實行了垂直領導體製。呼盟、烏蘭浩特市在這次機構改革中都把城鎮規劃職能劃歸土地管理部門,為土地管理實行“五統一”提供了組織保證。
三、土地管理工作發展趨勢
自治區今後土地管理工作的發展趨勢是:要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九五”計劃和二○一○年遠景發展目標,堅持社會主義土地公有製和全區土地、城鄉地政統一管理原則,堅定不移地貫徹“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將全區的耕地麵積穩定在人均3.5畝以上。全麵推進土地使用製度改革,努力實現土地供應從行政劃撥為主向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轉變和土地利用從粗放型向集約型的轉變,到本世紀末初步建立起一個健全規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土地市場體係。
根據這樣一個目標,在保護耕地和基本草牧場方麵,完成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法律作用和“龍頭”作用,用規劃管理土地。認真劃定和嚴格保護基本農田和基本草牧場。對於占用一般耕地也要從嚴控製,嚴格控製城市建設規模,搞好村鎮規劃,合理利用土地。深化土地使用製度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切實保護耕地。這是土地管理工作必須長期堅持的基本方針,也是深化土地使用製度改革的基本前提和出發點。繼續加強對轉讓、出租、抵押的管理,將城鎮原劃撥的土地納入有償使用軌道。進一步擴大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結合自治區的特點,重點推行租賃式供地,收取年地租。今後,除國家法律規定可以繼續批準劃撥使用的土地之外,其他經營性用地一律實行有償使用製度。對商業、旅遊、娛樂、豪華住宅和房地產開發、金融業、服務業、工礦企業及涉外項目等用地實行出讓方式供應土地。規範企業土地資產的管理,促進企業經營機製轉換,明晰產權。搞好地價評估、確定企業土地資產總額。依法報批、處置土地資產,確保國有土地資產保值增值。政府必須壟斷土地使用權出讓和租賃,加強對土地供應的宏觀調控。主要是積極推行“五統一”集中管理,抓好規劃和計劃的實施管理,嚴格用地審批程序,依法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一支筆”審批土地,嚴禁低價出讓土地。加強對國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管理,加強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管理,加強土地登記,加強地價管理,加強對土地市場中介服務組織的建設和管理。加強對集體土地的管理,積極探索集體土地使用權進入市場的路子。進一步鞏固和完善土地統一管理體製,強化土地統管職能。要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強化土地統一管理原則,加強機構建設,各級土地管理機構隻能加強,不能削弱,用地和管地必須分開。切實加強土地法製建設,強化土地執法監督,加快立法步伐,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好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
▓土地管理典型經驗
內蒙古自治區各級土地管理部門,在中共各級委員會、政府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高擎保護耕地的旗幟,全麵推進土地使用製度改革和管理體製改革,取得了一些成績和經驗,為土地管理事業向縱深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一、巴盟實行垂直領導體製,促進土地統管職能到位
巴彥淖爾盟是以農業為主體經濟的地區,也是國家、自治區重點糧、油、糖生產基地。其南部河套平原是全國最大的引黃自流灌區,麵積達700多萬畝,有很大的開發潛力。自古有著“黃河百害,唯富一套”的特殊自然優勢成為巴盟發展農業經濟的最根本優勢和後勁。而農業的穩定增長和經濟的持續發展,對土地也有著很強的依賴性。隨著市場經濟體製的建立和土地使用製度的不斷深化,計劃經濟體製下形成的土地管理體製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暴露出諸多問題。特別是在機構改革中,由於受機構指數限製,沒有把土地管理機構列為必設機構,一九九二年全盟旗縣級土地管理機構均被合並到城建及其他部門,合並後的弊端越來越突出,大量土地處於失管失控狀態。據統計,截止一九九二年底,越權批地案件達281起,違法占地案件1137起;僅臨河市勝利路一條街每年至少流失土地資產高達100萬元。據此推算,全盟每年至少流失土地資產1000萬元。舊的管理體製嚴重的製約了巴盟土地事業的發展。針對這些問題,巴盟地改從管理體製入手,實行全盟土地管理由盟土地管理局垂直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