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土地管理(3 / 3)

(一)建立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製。

在認真總結土地資源管理經驗的基礎上,省人民政府將耕地保護情況,土地法規執行情況作為評價、考核幹部政績的重要內容,實行領導任期目標責任製,列入政府目標管理內容,層層簽訂責任狀,並寫入了《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堅決製止亂占濫用耕地的通知》(江西贛府字〔1993〕67號)、《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嚴格保護耕地的緊急通知》(贛府發〔1994〕49號)文件和全省土地使用製度改革文件之中。

(二)加強土地利用規劃、計劃管理。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整個土地管理的“龍頭”,是調控土地的重要措施。江西省在全麵完成土地資源詳查,取得準確的第一手資料基礎上,積極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工作,南昌市及所轄4縣2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已經完成,省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已經開始,44個縣、市、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開始啟動。同時,全省切實加強建設用地計劃管理,嚴格執行耕地保護指標和建設用地計劃,不批無計劃用地,個別需突破計劃的,需按規定程序報批。

(三)嚴格用地審批。

堅持建設用地的批前、批中、批後的全程管理,堅持集體討論,一支筆審批土地,堅持利用荒山、荒地進行開發建設,按項目審批土地,嚴把審批關,嚴禁撂荒,做到有荒地可用的,不批耕地,有劣地可用的,不批良田,農業結構調整不占或少占耕地。一九八七年以來,全省共審批各項非農業建設用地58.7萬宗,麵積3.99萬公頃,其中耕地1.64萬公頃,比國家計劃節約1.34萬公頃,核減不合理用地3340公頃。

(四)大力開發土地。

江西省充分利用待開發土地資源豐富的優勢,堅持“開源”與“節流”並舉,開發與複墾並重和“占一開二,誰開發誰受益”的原則,積極開發土地,複墾耕地。贛州、宜春、萍鄉、景德鎮等地市還采取土地、財政部門聯合驗收,對開發者給予一定補助,免征三年農業稅等辦法來調動開發者的積極性,全省出現了單位、集體、聯戶、個體一起搞土地開發的喜人景象。據統計,一九八七年以來,全省共開發農業用地18.1萬公頃,其中耕地6.15萬公頃,通過移房上山、廢棄地開發等複墾耕地4100公頃。同時,各級土地管理部門為節約耕地滿足非農業建設的需要,積極開發非農業建設用地,據統計,一九八七年以來,全省共開發非農業建設用地5430公頃,拆舊建新農戶達11萬戶,有效地節約了耕地。全省耕地麵積實現了總量的平衡,並略有增加,為農業穩定發展創造了條件。

(五)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

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是保護耕地的重要措施。江西省各級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門十分重視,一九八九年以來,就開展將集中連片、穩產高產、旱澇保收的水田作為保命田保護起來,同時將城市周圍的基本菜地保護起來。對保護區內耕地,實行更加嚴格的審批保護製度。據統計,到一九九五年上半年止,全省已劃定基本農田保護麵積100.8萬公頃,基本菜地保護麵積1330公頃。

五、深化土地使用製度改革是搞好土地管理工作的動力

土地使用製度改革是經濟體製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深化土地使用製度改革,對貫徹落實土地基本國策,穩定耕地麵積,優化配置土地資源,增加財政收入,加強經濟宏觀調控,推動企業建立現代產權製度,促進國民經濟全麵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一九八八年以來,在學習借鑒外地土地使用製度改革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江西省各級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門大膽實踐,積極探索內陸省份土地使用製度改革之路,經過幾年的摸索,找到了一條適合江西省情的地改之路。

(一)認真試點,以點促麵,全麵推進。

江西地處內陸,經濟實力弱於沿海,基礎設施滯後,土地使用製度改革的模式不能照搬沿海地區的做法,必須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江西的實際,因地製宜地進行,才能取得成效。在全麵分析了江西土地管理現狀的基礎上,省土地管理局決定按經濟實力強弱、土地管理基礎工作完成情況選擇不同類型的地市、縣進行試點,以取得經驗,向全省推廣。改革之初,根據用地單位難以一次性付清地價款的實際情況,江西省選擇了萍鄉市實行有償劃撥建設用地試點,先收取部分地價款,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再補交全部地價款,取得了成功,江西省土地管理局及時總結並向全省推廣,萍鄉市對建設用地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征用、統一開發、統一有償劃撥的經驗,很快在全省開花結果。一九九○年國務院第55號令實施以後,根據土地自發交易活躍,國有土地資產流失嚴重的實際,又選擇了上饒地區作為全省清理土地隱形市場試點,取得經驗後,召開現場會,向全省推廣。同時,各地市都選擇了1—2個市縣進行土地使用權拍賣出讓試點,引起了社會的高度關注,迅速在全省推開。試點帶動和促進了土地使用製度改革的發展,大大加快了江西省土地市場發育的進程,據統計,全省11個地市,84個縣市全部實行了土地有償使用。

(二)逐步擴大有償使用範圍。

從一九八八年開始,江西省開始實行出讓、劃撥兩種形式供應土地,並逐步擴大出讓比重。除法律規定的國家機關、軍事、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項目用地以外,其他新增建設用地已逐步納入了有償使用軌道,外商投資企業、商業、金融、工業等項用地采用出讓方式,地段較好的經營性用地,采取拍賣方式,公開競爭,形成合理地價。據統計,到一九九五年上半年止,全省共出讓或有償劃撥土地1948.5公頃,收取土地收益10.5億元,為各級財政開辟了一條新的財源。

(三)依法規範土地市場。

各級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門認真依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一九九○年國務院第55號令的規定,將土地使用權推向市場,變土地的無償、無限期、無流動使用為有償、有限期、有流動使用,堅持全省土地、城鄉地政統一管理,堅持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建立健全地產網絡,嚴格控製土地供應總量、供應渠道、出讓地價和土地用途,對建設用地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征地、統一開發、統一出讓或劃撥、統一管理,做到土地管理部門代表政府一家管地,一家供地,嚴禁用地單位直接到農村征地,促進了土地市場的規範。據統計,全省統一征地比例一九九一年為10%,一九九二年為15%,一九九三年為25%,一九九四年為35%,一九九五年上半年達50%。同時,加強對土地二級市場的管理,嚴格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件,建立健全土地登記製度。

(四)加強行政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管理。

行政劃撥國有土地是國家最大的資產,江西省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強管理,防止國有土地收益流失:一是行政劃撥土地轉讓、出租、抵押或改變用途的,要依法經過批準,辦理有關手續,補交出讓金、租金或土地收益;二是在全麵調查的基礎上,認真清理,整頓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自發交易行為,將其納入依法運行的軌道。據統計,全省51個市縣區開展了此項工作,收取土地收益1.85億元;三是對原行政劃撥國有土地收取土地使用費。針對相當一部分國有土地既不是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又沒有收取土地使用稅,土地資產沒有顯化出來,用地負擔不平衡的情況,崇仁、大餘等縣率先對原行政劃撥土地實行有償使用,土地使用費,使國有土地納入了有償使用的軌道。崇仁縣一九九四年就收取土地使用費400多萬元。

(五)有償使用形式因地製宜,地價收取方式靈活多樣。

在土地使用製度改革中,江西省堅持有償、有期限的原則,有償使用形式因地製宜,實事求是,以較低的地價起步,逐步提高。具體的實施過程中,有償劃撥、收取土地使用稅、收取土地使用費、出讓等多種形式,出讓方式既采取協議方式,也采取拍賣、招標方式,既有批租,也有零租。在地價收取方式上,既有一次收取,也有分期收取,既有空轉,也有掛賬,同時有的還以地價合作入股。這些措施,非常適合江西省土地製度改革的起步階段,對推進全省土地有償使用起了較大的作用。

(六)積極穩妥推行集體有償使用和轉讓製度。

在大力推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同時,江西省積極穩妥地開展集體土地有償使用。一是依法加強集體土地流轉的管理,嚴格控製農業用地轉為非農業用地。城市規劃區內集體土地轉讓、出租、聯營、入股用於非農業建設的,必須依法征為國有,城市規劃區外的集體土地轉讓的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也要征為國有。二是宜春市、安義、新建等縣、市穩妥地實行農用地有償使用試點。三是在集體土地所有權和農用性質不變的前提下,使耕地麵積向種田能手集中。四是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荒山、荒坡、荒地、荒灘、荒水“五荒”土地使用權的拍賣,並明確拍賣土地的產權、權利和義務及使用方向。據不完全統計,全省已拍賣“五荒”土地使用權420公頃,收取有償使用費數百萬元,為壯大集體經濟組織、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保護農民生產積極性起了較大推動使用。

(七)強化立法和宣傳,嚴格土地執法是促進土地依法管理的重要條件。

土地管理和土地使用製度改革需要法律來保駕護航。中共江西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十分關心土地管理法製建設。幾年來,先後出台了《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江西省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劃撥管理條例》、《江西省調處土地權屬爭議暫行規定》、《江西省菜地、精養魚塘開發基金管理使用辦法》、《江西省外商投資用地管理辦法》、《江西省建設用地附加費征用管理辦法》、《江西省基本農田保護辦法》等法規、規章,並在加快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有關法規中都著重製定了土地有償使用的條款。各地、市、縣都出台了土地管理“五統一”,加強土地和土地市場管理的規範性文件。

堅持宣傳先行,以宣傳開路是江西省土地管理係統的光榮傳統,也是江西省土地管理工作實際得出的一條重要經驗。全省各級土地管理部門充分利用宣傳傳播廣、影響力大的優勢,圍繞土地與國情、土地與改革、土地與經濟、土地與市場、土地與法製等主題,開展了全方位、高層次、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土地國情、國策、國法和土地使用製度改革普法宣傳活動,全省參加普法學習人數達1120萬人,104萬中小學生受到了國土觀念教育。普法宣傳,大大增強了廣大幹部群眾的法製觀念,有力地促進了土地依法管理工作,為土地管理各項工作的開展創造了良好的輿論環境。

立法固然重要,執法更加重要,執法是保證法律貫徹執行的重要手段。江西省各級土地管理部門強化土地監察,嚴格土地執法,認真清理非農業建設用地,嚴肅查處違法用地案件,積極開展創“無違法批地、無違法用地、無違法管地”三無鄉鎮活動,努力探索解決執法難的問題。據統計,省人大、省人民政府聯合組織了兩次《土地管理法》執法大檢查,省人民政府開展了三次《土地管理法》執法檢查,開展了三次非農業建設用地清理;查處土地違法案件14.19萬起,拆除違法用地上的建築物56萬平方米,收回土地148公頃,其中複耕70.5公頃,收回土地收益1.23億元;310個鄉鎮實現了三無目標;93個地、市、縣成立了法院駐土地局執行室,為解決執法難問題創造了條件。

六、搞好業務工作是土地管理全麵發展的基礎

基礎工作是土地管理工作的核心。搞好業務工作是土地管理工作和土地使用製度改革全麵發展的前提和保證。各級土地管理部門,將業務工作列入了主要議事日程,業務工作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為各項工作的全麵完成和土地使用製度改革的順利發展創造了條件。

(一)加快土地詳查步伐。

經過八年的艱苦努力,江西省103個縣級詳查單位全麵完成並通過驗收,11個地市級彙總也全麵完成並通過驗收。省級彙總全麵開展,數據彙總、省際接邊已完成,文字報告、圖件編繪等工作抓緊進行。準確的土地數據為製定國民經濟計劃提供了重要依據,土地詳查成果在紅壤二期開發、贛中南農業開發、藥湖農業綜合開發、受澇麵積預測等項目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加強以地籍管理為核心的土地權屬管理。

各級土地管理部門投入了相當的人力和財力來抓好地籍調查、估價、登記發證、統計等基礎工作。到一九九四年底,全省138個城鎮完成了地籍調查,占城鎮總數的42%;登記發證298萬宗,其中國有土地43萬宗,集體土地建設用地247萬宗,臨時用地8萬宗,評估土地1233宗,麵積183.3萬平方米。國有企業土地資產評估全麵展開。

(三)運用土地科學技術。

科技是第一生產力。各級土地管理部門十分重視土地科學研究工作,在土地管理具體工作中采取先進科技,如詳查采用衛星遙感技術,地籍調查采用GPS定位,用微機進行地籍管理等,加快了進度、節約了經費。已有二項成果獲國家土地管理局科技進步二等獎,十項成果榮獲國家土地管理局科技進步三等獎,一項成果獲省科技進步一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