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的事就是這樣沒來由,有一天,你發現自己的內心深處清晰地埋藏著一個人的影子,可是你卻沒有勇氣去正視他(她),因為,因為他(她)是你最好朋友的“另一半”。
有什麼辦法呢?就連《臥虎藏龍》裏的李暮白,為了對得起拜把的兄弟孟思昭,也隻有在一息尚存之時,躺在俞秀蓮的懷裏對她含蓄地表白:“我已經浪費了這一生,我要用這一口氣對你說,我一直深愛著你,我寧願遊蕩在你的身邊,做七天的野鬼,跟隨你……就算落進最黑暗的地方,我的愛……也不會讓我成為永遠的孤魂……”
時代不同了,新世紀的都市男女可能會覺得這樣的愛,美則美矣,可未免也太累了點兒吧?還是玉嬌龍說得爽快:“愛就愛了唄!”
因為愛,所以愛,我有愛情我怕誰。
昔日尷尬事,今日很瀟灑。不妨一起來看看現代人的處理方式。
一位女士這樣說:
記得,第一次接受自己的男朋友坐在自己的好朋友身邊時,笑得很溫柔,前男友甚至認為這是他見過我笑得最文雅的一次。我說:因為沒有力氣不文雅地笑了。我承認悲傷,但僅僅是因為不能和自己所愛的人再相愛下去了,至於這是不是因為朋友的關係,那是其次。
想想,即使你能把你過去的朋友現在的情敵恨到死去活來通體透明的程度,你也不得不承認惟一的錯,就在於她(他)是你的朋友。撇開這一層,如果純屬公平競爭的範疇,那多少也算是現代文明的產物之一,除了自己悲傷外還能怎麼樣呢?
至於輕易繳械,給一個時髦而高尚的理由,王菲歌裏唱得好:“不是我的我不要,不愛我的我不愛,”簡單清爽,關鍵時刻迅速表明立場,氣度非凡。可見在這方麵,菲姐的確是比我還要過來的過來人了,雖然未必真可以做到不愛也不要。
一位先生則以朋友的故事闡述自己的觀點:
親愛的,你還沒嫁呢!咯咯就是用這樣一句話把老婆娶到手的。當他老婆還是他哥們兒的女朋友時,咯咯就給他那熱烈而大方的追求安上了這麼個道理:“怕什麼?你又沒有嫁!”
咯咯說:“朋友妻,的確不可欺。”不過女朋友就是另外一回事兒了。此話自然有道理,《婚姻法》出台這麼多年,改來改去,盡可以把包二奶、第三者翻來覆去地禁,但強求戀愛也非得一次性成功顯然行不通——這是人情,不歸法律管。
一個文雅的傳說是講,男女就是被寶劍劈開的兩半,自出生起相互尋找失落的對方,普遍意義上,結婚是尋找最後的結果,在此以前,每個人手裏都還握有最後的選擇權。
“有人問我為什麼一定要去搶哥們兒的女朋友,好笑……”咯咯這樣說,臉上卻沒有一點笑的意思,“有一天我發現我們互相吸引,甚至相愛。如果在作出最後的選擇前,發現原來的選擇根本就是個錯誤,為什麼就不能去更正它呢?我從來就沒有想過要搶別人的女朋友,我隻是想和我喜歡的人在一起。”
咯咯被很多朋友批評過,現在還被很多朋友批評著,但是我從他的眼裏看見了愛情的光芒。
再見亦是朋友,一位先生講了這樣一個故事:
周末,在麵館裏吃早飯的人並不太多,也正因此,我才更加確定,此刻在我座位不遠處分食著一碗麵的那兩個中年婦女,曾是我初中時候的語文和數學老師。關於這兩個女人的故事曾經成為我中學時代轟動一時的話題:相貌平平的語文老師突然之間結婚嫁人,而新郎不是別人,居然是和她好得像親姊妹樣的數學老師的未婚夫。
在竊竊私語和無休止的議論聲中,數學老師拒絕了工作上故意安排的調動,於是,這兩個在別人看來有著永不能化解的“過節”的人,仍然同進同出於同一個辦公室。
而現在,她們就坐在同一張桌子上,吃同一個碗裏的東西,甚至於當她們不約而同抬頭看我時,竟同時叫出了我的名字。
兩個要好的女人同時愛上一個男人,奇怪嗎?一點也不奇怪!兩個人愛情目標的一致,更加從側麵佐證了她們之所以成為好朋友的道理:這的確是兩個興趣、愛好極為相投的女人——她們喜歡同一種顏色、同一張唱片、一起對同一部電影評頭論足,當然還有同一個男人……
我不能忘記數學老師的那句話:“算了,結婚是要講感情的,沒什麼好恨來恨去的。”結果是,當一切世俗的目光和彼此間的尷尬隨歲月而去時,她們又是好朋友了,就和從前一樣——和本來應該成為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