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隨著女性地位的提高,她們越來越不甘心做老公的“花瓶”,而是要在愛情的基礎上保持自己的獨立性。讓我們聽聽這位女士的“解放”經曆。
我家先生交遊甚廣,“狐朋狗友”也特多,他們隔三岔五就舉行名目繁多的聚會,在一塊胡吹濫侃、吃吃喝喝。我嘛,也一再被連累著做了老公的“花瓶”,讓他時常“順便”帶在身旁,遭了不少的洋罪。
有道是夫唱婦隨,老公出去社交,這做妻子的打扮得光鮮一些,跟在身邊替他撐撐門麵,倒也天經地義。可這“花瓶”的角色扮演得多了,也難免反胃。想想看,在那樣一些本來隻適合男人呆的場合裏,一個女人要勉為其難地喝酒,並故做高貴地跟一些不太相幹的人談笑風生,這有多俗氣,多難耐?每次從外麵回來,我都感覺身心疲憊,抱怨老公說:“你愛出去瘋,便自個兒去瘋好了,叫我跟著去湊什麼熱鬧嘛?”老公理直氣壯:“別人的老婆不也在那兒替老公做臉嗎?女人嘛,不就是為男人活一輩子嗎?”
為了逃脫給老公當“花瓶”的命運,並讓他親身體會那份“陪人”的難耐,我有一段時間惡作劇地纏著老公跟我去參加小姐妹們的活動。讓他享盡了“耳福”,聽花花講貓經,聽小麗講養花,聽二妞講孩子……他也開始嚐到做人“花瓶”的滋味了,一聽說我周末有活動,他就渾身緊張:“我請假,今天不陪你一塊兒‘開婦女大會’了,行不?”當然不行。我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我們那幫姐妹就數我找的老公最優秀,這種時候我不帶著你出去招搖招搖,還等到什麼時候去尋人顯擺啊?”老公幾乎哭出聲來:“我這不就要成了你脖子上的項鏈嗎?”“那我呢,不也一再做了你的‘花瓶’,或是你的‘領帶夾’嗎?”我得意洋洋,反擊他。
後來我們訂立協議,互相“解放”了對方。若業餘時間再有外出,老公有不當我“項鏈”的自由,我也有不做他“花瓶”的權力,嘿嘿,這樣好,雖是夫妻之間,可有一些事情還是勉強不得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