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在語文課堂教學中感受語文之美(2 / 3)

表麵上,兩種說法,各言其誌,說的也有道理,如果我們就此打住,學生隻會如墜雲霧,到底用那一字才好呢?此刻,語文是令人疑惑、費解的。學生從中學到的隻是文字的不確定性而已,並未能感受到語言真正的魅力和美的所在。其實,站在邏輯的角度而言,這並不難解決,總有一個字是最接近生活是本質,或者說是最適宜的。

邏輯一:現實生活中,我們能親身經曆的重要公共事件非常有限。這就意味著,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必須依靠間接證據。詩歌的前一句“鳥宿池邊樹”可謂含意豐富。就“宿”字而言,應該是夜月下所發生的事情。夜晚,夜色蒼茫,漆黑,動物都歸於沉寂,何以見“鳥”?即使是月色皎潔,恐怕詩人也難於發現吧!難道詩人有這種透視能力,連夜晚宿在池邊上的鳥也能看見!如果不能,那鳥是如何看見的,從邏輯而言,鳥是被驚嚇而出,才有可能被看見。到這裏,我們對比一下,“推”字和“敲”字,哪一個更能驚出池邊的宿鳥。“推”開輕掩之門,動作是何等的輕柔,生怕驚動人,“敲”落地有聲,突然而響亮。相比之下,“敲”字更能適合此時此刻的意境,這足以看出詩人構思之巧,用心之苦。正由於月光的皎潔,萬籟俱寂,因此,老僧一陣輕微的敲門聲,才驚動了宿鳥。作者抓住了這一瞬即逝的情景,來刻畫出環境之幽,響中寓靜,有出人意料之勝,更感藝術之巧。

邏輯二:我們理解詩歌,也要關注上下文,注重上下的聯係,注意意境的調和、意會。從詩的上一句來看,“草徑入荒園”的“園”,作者是有意的,還是無意的呢?“園”為何不是“院”呢?“荒園”從邏輯上看,很明顯是屬於郊野之地,並非人來人往的寺院,由此感知,此地非僧人所常居之所。如果要寫僧人的常居之所,宜用“院”,即“寺院”,用“院”字才比較符合和貼切,此處可見僧人是拜訪別人而已。因此,理當用“敲”字適宜。

通過語言和邏輯的引領,學生的思維頓時清明起來,文字的得來也並非順手拈來,它是有預設和構思的。這構思的美與巧也在邏輯的推力下,得以清晰解構和重現。

二、善用邏輯,感受語言豐富之美

就一般而言,語文的教學實際就是語言的教學。由此看來,在語文教學中,學會感受語言,相當重要。王尚文曾指出:“語文學科的價值取決於語言的價值,語文學科的價值觀取決於語言的價值觀。”語言的價值,我們可以通過審美語言之美去獲得,但語言之美,它往往會被語言本身所遮蓋,不易輕易感受,它不是自動生成的,它需要通過品讀,涵詠才會更深刻,它在邏輯的映照下才會更光彩奪目,經久而不絕。語文之味,比之於咀嚼之味亦宜,越是有邏輯的參與,味道才會更濃烈,芳香才會更宜人,才會有豐富之美。

在《伶官傳序》一文中,有學生對“請其矢”的“請”字,提出了異議,課本的注釋為“取出”,如果用邏輯的眼光去分析,注釋為“取出”,似有明顯的不妥。

邏輯一:從情感的邏輯角度看,“請”字含有尊敬的情味,將其翻譯為“取出”,那情感是缺乏的。文中莊宗所領取的“三矢”是晉王臨終所賜,既然是王所賜予,它代表的是先王的遺物,“三矢”裏承載著先王的三大遺願。因此,打仗之前,莊宗宜隆重地舉行祭告的儀式,方可拿出來,但譯為“取出”,則是毫無情感,毫無表情,甚至是麻木的取,這是有違於文意的。

邏輯二:從語義比照的層麵的邏輯來看,課文將“請”翻譯成“取出”,可能是為了與下文的“納”相應,因為“納”是“收藏”之義,但這並不意味著“請”字就可以翻譯為“取出”,譯“納”為“收藏”是因為前後的語境已有了很大的改變。當莊宗將“矢”收藏時,其剛“凱旋”而歸,此時是意氣飛揚,雄姿盡展之時,與先前受“矢”的那種恭敬相比,已判若兩人,所以語味已改變。如果將“請”譯為“恭敬地請出”,這樣的話文章前後的比照意味更濃,也更為吸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