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課改的三個誤區
學科研究
作者:賓蓉
綜觀當今小學語文教壇,課改無疑是廣大教師關注的焦點。《語文課程標準》的出台為我們指出了方向,同時使課改更具可操作性。我們在為取得的成績感到欣喜的同時,也發現了一些值得深思的現象。
一、無限度地收集資料
現象:教師在教學《元宵節》一課前,請學生回家搜集元宵節的相關資料,上課時,她請學生展示交流搜集到的信息,發現學生手捧著一張張從網上下載的資料卻說不出幾句話來,課堂上頓時沉寂了,教師隻好信手拿來幾張資料開始講解,效果可想而知。
反思:“現代社會要求公民具備良好的人文素養和科學素養,具備創新精神、合作意識和開放的視野,具備包括閱讀理解與表達交流在內的多方麵的基本能力,以及運用現代技術搜集和處理信息的能力。”許多教師拿到《語文課程標準》看到這段話時,隻注意了“運用現代技術搜集和處理信息的能力”,而忽視了“公民”這個極為重要的詞語。“公民”並不是“兒童”的同義語!要一個六七歲的學生就能搜集和處理信息的確有些為難。可想而知,學生手中大段陌生的文字資料並非他們親自動手所得,經曆學習過程的並不是學生,而是他們的家長,難道我們教育的對象是學生家長?收集檢索大量的信息固然重要,但能否以批判性思維對這些信息進行處理,取其精華,棄其糟粕也不容忽視。當然,這些能力都是需要培養的,是逐步形成的,不可能一蹴而就。《語文課程標準》在總目標中就寫道:(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應該)“初步具備搜集和處理信息的能力”“利用圖書館、網絡等信息渠道獲取資料”是第三學段(5-6年級)才要求具備的能力。因此,我們要準確地理解課程標準,同時,還應該充分考慮學生的年齡特征,真正做到以學生的發展為本。低年級的學生以具體形象思維為主,圖片資料對他們來說更容易接受,也更具吸引力。我們不如明確要求:去搜集相關圖片,再請教一下家人,聽他們講一講相關的信息,這樣會更具實效性。謹記:搜集資料是為學生學習服務的,我們的課堂不應該成為“資料展示廳”。
二、無節製地合作學習
現象:教師在教學《珍貴的紀念》一課時,引導學生進行了兩次合作學習。
第一次:請小朋友們自由讀課文1-2自然段,然後四人小組討論:亭子是誰建的?小動物們留下了什麼紀念?小刺蝟為什麼站著不動?
第二次:請同學們齊讀課文3-4自然段,然後同桌討論:亭子周圍的景色怎樣?花是誰種的?為什麼“這才是珍貴的紀念”?
課堂上學生四人圍坐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語,合作學習的場麵可謂“熱鬧”,可之後的交流卻頗令人失望,學生照本宣科,答案千篇一律,缺乏自己的獨特見解。他們怎麼了,難道不願意展示自己?
反思:《語文課程標準》積極倡導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方式,認為教學內容的確定、教學方法的選擇、評價方式的設計,都應有助於這種學習方式的形成。但是,我們不能為了合作而合作!有的問題很淺顯,答案直白得一眼就可以看出來,還需要合作探究嗎?合作探究有利於集思廣益、優勢互補,但如果過於頻繁,就會適得其反。“好鋼還要用在刀刃上”,討論要在真正需要的時候用,討論的問題應該有思考價值,而且不宜過多。對於一年級的學生來說,問題如果過多,往往他們連問題都記不住,還合作探究什麼?那麼究竟什麼時候需要合作探究呢?第一,出現了新知識、需要新能力時,可以讓學生討論探究;第二,遇到了大家都希望解決的問題,而且有一定難度時可以讓學生合作探究;第三,當學生的意見不一致,而且有必要爭論時,不妨讓持相同意見的學生一起探究,準備與對方爭辯。小組合作學習還應明確分工,主持人、記錄員等各負其責。每位組員既要會表達見解,還要會傾聽意見,這樣才能真正發揮小組合作學習的“整合”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