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芻議我國煤炭企業的兼並重組(2 / 2)

(二)科學規劃兼並重組區域。

為了避免各大企業之間相互跨區域爭奪地盤,出現無序競爭,應該堅持一個礦區以一個主體開發為主!和就近適量的原則,遵循地質規律,科學合理劃分兼並重組區域,以確定兼並重組主體;要大力支持國有骨幹煤炭企業優先兼並重組相鄰相近煤炭企業和整合煤炭資源。山西省把全省的產煤地區劃分為晉北、晉中、晉東三大煤炭基地和18個礦區。

(三)靈活運用兼並重組方式。

此次煤炭企業的兼並重組,是以大型骨幹煤炭企業為主體,以資源為基礎,以資產為紐帶,根據被兼並重組礦井的實際情況和礦井所有者的意見,在當地政府的配合下,通過溝通協商,靈活運用並購、轉讓、聯合重組、控股!等方式,由大型煤炭企業兼並重組中小煤礦;大型煤炭企業聯合重組、國有煤炭企業之間的兼並重組,在當地政府的指導下,以資產劃轉的方式完成重組;非國有煤炭企業之間或非國有與國有煤炭企業之間的兼並重組,可采用資源、資產評估作價入股的方式。

(四)製定配套兼並重組政策。

要順利完成此次煤炭行業的兼並重組,達到預想目標,不但要有國家的產業政策,更離不開當地政府的大力支持配合。當地政府要在資源轉讓、行政審批、環境優化、資金、稅收等方麵,製定配套的政策,支持兼並重組主體企業,加快兼並重組進度,提高工作效率。

(五)建立小煤礦退出機製。

對於不符合此次兼並重組標準的小煤礦,或者不願參加兼並重組的小煤礦,要強令其退出煤炭開采領域,除全額返還安全風險抵押金外,要給予適當的優惠政策,為退出的民營資本開辟轉型轉產綠色通道。

四、兼並重組主體企業應注意的問題

(一)清晰兼並重組原則。

這次煤礦企業兼並重組是通過機製創新,實現跨越式轉型發展,從根本上解決製約行業發展的關鍵問題,推動我國煤炭行業邁向國際水平。在當地政府的配合下,兼並重組企業主體在兼並重組工作中應該始終堅持政府協調指導和市場作用發揮相結合,煤礦企業重組整合與煤炭開采秩序治理整頓相結合,上大、改中與關小和淘汰落後產能相結合,注重發揮國有大企業作用與注重發揮民營骨幹企業作用相結合!的原則,以保證兼並重組工作穩步進行。

(二)兼顧重組各方利益。

兼並重組主體企業不僅要根據國家的產業政策完成兼並重組工作,壯大企業的生產規模,形成集約化經營,也應該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對被兼並重組小煤礦的資產、資源依法進行評估,最大限度地維護小煤礦所有者的合法利益;支持礦井所在地公益事業建設;維持原有稅費上繳渠道,支持當地經濟發展。努力做到被兼並煤礦、整合主體、當地群眾和地方政府都滿意。

(三)完善公司治理機構。

完成兼並重組工作後,主體企業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依據兼並重組的約定方式,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實行統一的專業化生產經營管理模式,提升被兼並重組企業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