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小學教育投資體製改革(1 / 3)

三、中小學教育投資體製改革

(一)中小學教育投資體製改革的進展及麵臨的問題近年來,我國中小學教育投資體製改革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主要表現在:

1·教育投入的法製化取得一定進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以及《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等法律和法規性文件,為基礎教育的條件保障和經費籌措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依據。中央和地方還出台了一些相應的配套政策或法規,如關於教育費附加、農村教育集資、學校收費等的征收和管理辦法等,個別地方還製定了義務教育投入條例。

2·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政策的實施,擴展了教育經費投入的來源渠道,對於緩解教育經費短缺矛盾,促進基礎教育辦學條件的改善起到一定積極作用。

3·確立了基礎教育“地方負責,分級管理”的體製,增強了地方政府對基礎教育投入的積極性。同時,中央和省級政府也在逐步加大對基礎教育、特別是義務教育的資助力度,如啟動了“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設立“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助學金”等。

4·初步建立了一套教育經費管理、統計和監測製度。如頒布《中小學財務管理條例》,發布《全國教育經費統計監測公報》等。各地規範學校收費行為,製止亂收費的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5·在國家財政比較困難的情況下,政府財政預算內教育撥款總量逐步增加,基礎教育階段財政預算內生均事業費支出和生均公用經費也保持了逐年增長的勢頭。基礎教育的辦學條件有所改善,普通小學圖書設備達標率從1991年的13%提高到1995年的34%;小學理科教學儀器配備達標率從1991年的9%提高到1995年的26%。

但是,必須清醒地看到,目前基礎教育辦學經費緊缺的狀況並未根本改變。投資體製上的一些弊端仍然嚴重地影響著基礎教育的普及和提高。當前投資體製上的主要問題是:

1·基礎教育特別是義務教育總經費支出中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的比重持續下降,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弱化。義務教育經費支出中預算內教育撥款所占比重,1994年到1996年,小學從58·25%下降到51·92%,初中從56·44%下降到49·44%。預算撥款的作用仍然隻是“吃飯財政”,很難滿足改善辦學條件和維持教學基本費用支出的需要。

2·從投入體製上看,目前我國的教育撥款實際上是教育層次越低,基層政府負擔的比重越高。中央和省本級財政的教育撥款主要用於非義務教育特別是高等教育,多數地方是縣辦高中,鄉辦初中,村辦小學。義務教育的財政撥款主要靠縣以下政府籌措,省級政府和中央政府的撥款過小。

3·城鄉教育費附加的征收和管理體製不完善。由於征管體製不順,城市教育費附加1995年的實際征收數尚不足應征數的70%,農村教育費附加的實際征收數占應征數的比重則更低。由於地區間教育費附加的稅源儲量不同,帶來附加費收入上的平衡。1994年,全國中小學生均教育費附加農村平均為68元,最高的省市與最低者相差50·8倍。附加費的管理和使用上的不規範行為,如擠占、截留、挪用、拖延撥付和頂抵預算內撥款現象仍然存在。

4·由於財政性教育經費緊張,中小學公用經費普遍緊缺;基礎教育階段學校辦學條件距離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有很大差距。1995年的學校教學儀器設備達標率小學僅為26%,中學為46%。很多地區教師的工資待遇仍然較低,拖欠教師工資的現象也時有發生。為彌補辦學經費的不足,一些地方和學校不得不通過集資或收費來籌措辦學經費,助長了“亂集資”和“亂收費”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