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革命形式繼續發展下的美國海軍
中國並沒有在1928年實現統一:革命仍將進行二十多年。中國局勢繼續動蕩不安的主要原因是日本決心控製滿洲和蒙古的局勢,同時蔣介石也未能贏得中國人民的擁護。但在中國革命中,1925年到1928年這一階段十分重要。國共合作以及隨後發生的國共分裂、北伐戰爭、國民黨打敗軍閥及同化軍閥等都是這一時期的關鍵事件。這些國內事件對中國的外交政策以及遠東地區的國際局勢都有重大影響。由於這些事件的影響,外國在九江、漢口、鎮江、廈門和天津等地的租界到1930年都已全部歸還中國。1929年,英國放棄了在威海衛租借的海軍基地。條約進行了重大修改,國民政府得到了法律上的承認。所有這些事態發展都帶有排外性:中國決心要根除外國控製,尤其是以租界、外國利用中國內河所進行的商業活動,在中國內河巡弋的外國軍艦以及“不平等條約”等形式所表現出來的外國控製。
中國革命的排外性對美國僑民的生命財產都造成了威脅,因為在1925年中國總共約有一萬四千名美國僑民。保護這些美國僑民的主要工具是亞洲艦隊,尤其是華南巡邏隊和長江巡邏隊所屬的炮艦。
亞洲艦隊和派駐該地的海軍陸戰隊都支持美國的對華政策,這是一項防禦性政策,執行不同其他外國聯合的獨立措施。這項政策由國務卿弗蘭克·凱洛格於1927年1月初步製定,並由亨培克於1928年7月概括成形。亨培克指出:“應該在考慮中國人民權力和利益的基礎上”保護美國僑民的生命,“不應考慮其他國家的利益,不應采取任何帶有侵略性的行動。”
美國亞洲艦隊的高級海軍軍官和海軍陸戰隊軍官都遵守美國采取獨立行動並且不幹涉中國內政的政策。馬克·布裏斯托海軍上將和史沫特萊·巴特勒少將堅決支持並貫徹這些政策。事實上,在盡量裁減美國駐華軍隊這方麵,布裏斯托比大部分美國駐華外交官,包括馬慕瑞公使在內都要來得徹底。
同樣,華盛頓的官員同派駐中國的官員看法上也有不同。1927年3月發生的南京事件充分表明了這一點。國務院派駐中國的官員比留在華盛頓的官員更能直接感受到事態的緊迫感。而留在華盛頓的官員對美國公眾輿論比較敏感,對報界輿論、國會輿論以及美國商業教會團體潮水般的信件所表示的輿論尤為敏感。報界、國會和商業、教會團體都下定決心要對美國的對華政策施加影響,他們讚成執行一項對國民黨和其他他們稱為改革者的人有利的“軟”政策。
1927年6月,當中國排外危機達到頂峰的時候,京津地區的美國海軍陸戰隊達三千三百七十三人,上海達一千二百二十六人。加上天津的陸軍第十五步兵團的九百名官兵,駐在中國的美國作戰部隊兵力幾達一個整編師,他們分屬於海軍陸戰隊和步兵,擁有大炮、坦克和飛機。這是一支規模龐大、戰鬥力很強的部隊,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的時期,美國的國防力量有所削弱,因此這支部隊更顯得強大。
盡管這支部隊兵力強大,布裏斯托、巴特勒和其他美國指揮官仍然自覺並成功地執行了國務院製定的政策。史沫特萊·巴特勒對美國采取獨立行動的政策認識尤為清楚。他寫道,這一政策“已經嚴格遵守……我們沒有同其他外國部隊采取任何聯合行動,並且明確指出我們不接受任何保護天津外國僑民的作戰計劃,我們隻接受我們自己製定的保護美國僑民的作戰計劃。”
亞洲艦隊同在華的所有外國部隊一樣,在行動上都受到限製。單獨行動的驅逐艦和炮艦能夠威脅當地的中國指揮官,並能把美國僑民撤離危險地區。但是凱洛格、詹森和亞洲艦隊的指揮官們都認為對駐在中國的全體美國部隊來說,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攻擊目標。法國報紙發表的一篇社論也同樣指出:即使外國軍隊采取“聯合行動”,他們也“無法對一個沒有稱職政府、擁有四萬萬人口的龐大國家采取決定性行動”。溫斯頓·丘吉爾也曾指出:“懲罰中國就如同鞭笞水母一樣,徒勞無益。”
在美國官員中,對這一點認識最清楚的是馬克·布裏斯托海軍上將,他也認識到駐在華盛頓和中國兩地的海軍軍官和外交官員之間存在意見分歧。布裏斯托同華盛頓的主要決策人詹森對美國應該執行什麼樣的對華政策通常持有一致意見。華盛頓國務院一位高級官員約瑟夫·格魯副國務卿不同意詹森的觀點,後來迫於壓力,他隻好離開國務院。格魯對中國事件采取一條強硬路線,而他的觀點同駐京公使馬慕瑞和公使館官員的觀點比較接近。
他們認為美國對華政策應該建立在同其他外國合作的基礎之上,尤其是同英國合作;他們讚成進行軍事幹涉,消除對美國僑民生命財產的威脅。這一方針也得到許多領事官員的支持,尤其得到了高思、克寧翰、精琦士、戴偉士、亞當斯和範宣德的支持。可是駐漢口領事羅赫德卻是例外,這也許是因為他不久前仍在華盛頓任職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