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概念的轉變(2 / 3)

有充分的證據可以證明,在中世紀末和文藝複興時期,有一種普遍流行的信念認為,政府的事物是受正在運行中的行星的控製的。尤金·羅森斯托克-休伊斯;發現了一個德國16世紀時的例子,在這個例子中,人類曆史中的事件,與“在最初的運行中”(“indererstenRevolution”)關係到黃道十二宮的行星有關。維拉尼(哈托1949,510)對1362年有過一段記載,其中有占星術所提供的佛羅倫薩人將要出兵攻打比薩的準確時間。開普勒和伽利略都把用占星圖為統治者算命當作他們專業工作的一部分。開普勒(1937,4:67,參見格裏萬克1973,144)曾認為,參星的出現是與那些延長了的災禍有關的,這些災禍“不僅由於君主的去世,而且由於隨之而來的政府中的變動[nichtebendurchAbgangeinesPotentatensunddarauferfolgendeNeuerungimRegimen]”導致了一些苦難。在1606年的一封信中,開普勒(1937,15:295-296)批評了占星術“以宇宙的運行為基礎[exrevolutionemundi]”對人類曆史所作的淺薄的預見。

生活在文藝複興時期或者生活在16-17世紀的人,一下子就會把“revolution”這個詞與巨大的時間之輪的展現這一思想聯係在一起。時間之輪及其運行這一概念,不僅被用來作為一種純粹的思想的隱喻,而且還可以用具體的實物形象和物理客體為例對它加以說明。例如,在文藝複興時期建築物的鍾樓上,誰都能看到標誌著時間進程的表針(表針隻有一個,即指示小時的時針)連續不斷的運行。時間消逝的另一個形象化的比喻,大概就是在包括太陽、恒星和月球在內的夫球運行的過程中每天的表觀運動。對於時間之輪,也可以根據太陽每年在其視軌道上穿梭於固定的恒星之間的運動作出形象化的描述。天球每天的運轉(我們今天把這稱之為自轉)會帶來其從早晨到中午、傍晚直至夜間的變化,並且標誌著一種每24小時為一天的周期。在一年的進程中,太陽在其軌道上的運行所帶來的變化有回升和日落的位置變化,白晝與黑夜的時間長度的變化,以及季節的變化等。

這些周期性變化的重要性質不僅僅在於,從“revolution”這個詞本身意味著“轉回來”這個意義講它們是一係列現象的循環或重複,而且在於,在每次這類時間循環的過程中,總有一些戲劇性的重要變化。有什麼差別能比得上日夜之間或冬夏之間的差別呢?!它們的差別就像是這樣:生命產生,進入成熟階段,然後死亡,腐爛,最終又複活——亦即地球上生命的循環和生命無窮無盡的延續。天文時的循環周期包含著一係列變化,這些變化太富有戲劇性了,用“突變”這個詞來定義它們是十分恰當的,蒙田及其他一些文藝複興時期的作者都曾用它來表示某種巨大的變化,而我們則會把與這類變化相似的事件稱之為革命。到了17世紀,一場revolution所指的就是人類事物和民族命運變化的大潮中的一係列事件、一次循環或一種漲落興衰,或者(或多或少)是以前的某種狀態的再現,而依次單獨發生的事物和特別的事件往往被稱作是突變。不過,即使某個重大的事件或變化並非必然就是某一固定順序的組成部分,但由於它隨著偉大的曆史車輪的發展及時地發生和形成了,因而,用revolution來形容它也還是可以的。revolution也可以用來指某一改變了曆史的正常進程的事件,例如一個使曆史車輪稍稍加快前進的事件,或者一種開辟了一個新紀元(或“epoca”)、標誌著新紀元開始的事件。在16世紀和17世紀,甚至在18世紀,巨大的變革都被稱作是revolution,這反映出了對占星術事業、對命運之輪、對事物的興衰或循環以及對曆史車輪的前進等進行思考的背景情況。

這種“revolution”的出現,其最有趣的地方也許就在於,它暗示著有些事件是由超出人的意願和力量的一些因素決定的——或許是由占星術業、或許是由有關(曆史車輪的運行導致的)循環演替的規律決定的。因此,人類事件和曆史的進程,大概也像恒星、太陽、月球以及行星等的運動那樣,遵循著同一個不可抗拒的固定的程序安排,上帝的直接幹預能使它們發生變化,就像奇跡中發生的那樣。也許,人的幹預也可以引起一場革命,從而超越或在瞬息之間取代由那些恒星的運行所決定的固定的順序。

17世紀

除了這些用法和含義外,作為表述非循環的巨大變化事件的revolution概念,漸漸地出現了。在這一發展過程中我們務必要牢記的是,在16世紀和17世紀初,“revolution”這個詞含有兩種顯然對立的一般性意義。一種所指的是這樣一類要經曆循環的全過程的具體的活動,它最終能導致一個與以前的某一狀態同一或類似的狀態,或者,導致這類循環的一種繼續或一種不需具有嚴格周期性的漲落興衰過程。另一種所指的是,顛覆,推翻,“mutatiorerum(事物的變化)”,在國家大事中、在王朝的繼承中或者一個政體中具有相當重要意義的變革等。第一種所要借助的是一個完整的周期或轉動360度這樣的概念;第二種所要借助的則是18O度的大轉彎這樣的概念,這種大轉彎隻不過是一種短時間內的激進的變革,聽起來很像是我們1789年以後的revolution(即政治革命)概念。不過,這二者之間的差別也許未必像看上去那麼大。因為在此時,人們普遍相信,正如大部分有記載的曆史所表明的那樣,進步的方式就是回到早些時候那些更好的時代之中。

自古以來,人們就把一次重要的進步想象為是回到以前的某個狀態,即回到某個黃金時代去。把時鍾或日曆向後撥就構成了進步這種信念,是與世界本身或生活的環境不斷惡化這一概念聯係在一起的,按照西方的宗教思想來看,這樣一種衰退可以追溯到人類的墮落、被逐出伊甸園之時。在我們當中,有誰的父母不曾對他說過“以前的”情況更好?我們的父母是對的。食物在新鮮時顯然比冷凍後、比用化學染料和防腐劑摻了假、比裝在缺少新鮮空氣的塑料袋中味道更好、更有營養。很清楚,在輪船男女服務員的照顧下坐在平安寧靜的包艙中漂洋過海,要比八個或十個人坐在一排擁擠不堪的寬體噴氣客機中舒服得多。毫無疑問,在談到孩子們小的時候更尊敬他們的長輩、舉止更有禮貌時,我們的父母也是對的。今天,像我們這樣生活在化學戰、生物戰以及核湮滅的不斷威脅下的人,沒有誰在回顧以往時不把過去的某些最黑暗的日子看作是從某種意義上講比我們現在要好的時代。16世紀、17世紀和18世紀的社會政治的改革者們,也以同樣的方式期待著回到某個更美好的或類似的時代,回到符合聖經宗旨的環境中,回到受登山寶訓中宣布的正義原則所支配的世界。因此,從回到某個更美好的時代、建設起“一個天堂”、恢複——如1649年平均主義者的《宣言》所提出的那樣的(艾爾莫1975,153)——“[存在於]原始的基督徒[自發的]公社”的那些原則等意義上講,劇烈的變革被看作是一“revolution(回返)”。直到美國獨立戰爭時,“revolution”這個詞的確定的含義仍然是恢複,在這裏是指恢複《權利法案》(1689)的原則,這項法案對在美國的英國殖民地上的英國人並不適用。

在16世紀、17世紀甚至到了18世紀,要想說出某位作者心中所想的“revolution”是哪種意思:是一種明確的複歸(一種循環現象、一種漲落興衰),或是(可以導致某種新事物的確立的)某一大規模的事件,還是某個順次發生的事件,並不總是那麼容易的(有時甚至是不可能的)。例如,在1603年約翰·弗洛裏奧所譯的蒙田的《隨筆集》(p.74)中有這麼一段具有現代意味的話:“綜觀我們內部的和國內的這些爭鬥,有誰不會驚訝地大喊:這個巨大的世界框架正在接近毀滅,審判之日即將降臨,別再念念不忘業已看到的許許多多更糟的revolutions了吧……?”孤立地看,這段話似乎很像是具有1789年以後意味的一段評論,弗農F.斯諾(1962,169)就是這樣解釋的,但是,“許許多多更糟的”這一修飾語的出現暗示著,弗洛裏奧所想的隻不過是以前循環出現的事件,甚或僅僅是以前的一些事件;這一解釋得到了以下事實的證實:弗洛裏奧的“revolutions”指的是蒙田的“Choses(事件)”(1595,“97”=88;19O6,204),而斯諾卻沒有注意到這一點。在指我們會稱之為“革命”的那些事件時,蒙田是用“mutationd'estat(政府的更迭)”來表述的,此語源於拉丁文的“commutatioreipubliCae”。

在斯諾提出的另一個例子中(以及他沒有提及的一部分譯著中),無疑大都具有循環的意味。在1614年版的威廉·卡姆登的《文物雜論》中,有一章是討論“服飾”的,在1605年的第一版中沒有這部分內容。即將結束時(p.237),卡姆登說:“據此看來,對於那些厭惡當今流行的小手提包的人,就讓他們記住塔西佗的話吧。世間萬物都是周而複始的,就像一年的四季那樣,人們的生活方式也是如此,也有其周期性。”顯然,這段話包含了塔西佗在類似的情況下說的另一段話中的類似的內容,當然,塔西佗這段原話中沒有“revolution”這個詞[Annals(編年史)3.55.5]:“Nisi

fortrebuscunctisinestquidamvelutortis,utquemadmodumtemporumvices,itsmorumvertantur”。

在《哈姆雷特》(5.1.98)著名的“墓地”這場戲中,有一個在涉及到人類事物和生活時把“revolution”當作循環講的引人注目的例子。莎士比亞筆下的哈姆雷特對小醜掘出的骷髏說:“從這種變化上,我們大可看透生命的無常。難道這些枯骨生前受了那麼多的教養,死後卻隻好給人家當木塊一般拋著玩嗎?想起來真是怪不好受的。”莎士比亞是否[像斯諾(1962,168)指出的那樣]把“revolution等同於恢複某個人以前的狀態,或等同於回到生-死循環過程以前的某個位置”呢?也就是說,這裏是否含有漲落興衰的意味、或某些作者歸之為“命運倒轉”的意思?莫裏哀所寫的“殘忍的命運會使我們麵臨所有大變革”(《普緒喀》611-612行)中,就含有這種意向。

17世紀上半葉,在一般的或非科學的意義上使用“revolution”這個詞時,往往是指類似於某種天文學意義上的循環或半循環現象。因此,在1611年的一部詞典中,“revolution”隻被定義為“旋轉一周,環行,回到最初的位置或出發點;循環過程的完成。”不過,“revolution”漸漸有了表示某一重大的事件和變化的含義。以下這段話摘自詹姆斯·豪厄爾1646年所寫的一封信,從中我們或許可以了解到“revolution”一詞的這兩種含義是怎樣同時出現的:“我想,後來萬能的上帝與全人類產生了不和……因為在這12年的時間裏,不僅在歐洲,而且在世界各地都出現了一些最奇怪的變化(revolution)和最可怕的事件,我敢冒昧地說,在亞當死後,它們就已經在如此短暫的一段時間周期(revolution)內落到了人類的身上。”在“如此短暫的一段時間周期內”這個短語中,豪厄爾(1890,I:512)是按照傳統的含義和詞的本義來使用revolution這個詞的;但是在“最奇怪的變化”這個短語中,他也許想到了、也許沒有想到那些動蕩的歲月中的政治事件。

16世紀沒有經曆過我們今天使用這個詞所表示的任何重大的或大範圍的社會領域和政治領域中的革命。因此,在16世紀或17世紀初,也就沒有什麼政治事件或社會事件可用來作為革命理論的具體事例,或者,可為人類具有創造性的工作範圍中的(激烈的甚至是突發的長期變化意義上的)革命提供事例或概念模型。不過,到了17世紀中葉,政治變動使得革命理論和革命概念有了實際發展的跡象,在這些變化中,有著名的1688年的光榮革命——第一個被承認的現代革命。

在今天,人們對17世紀中葉的光榮革命(參見下文)出現前幾十年的一係列事件的討論,使得光榮革命的意義不怎麼明顯了;對於這些事件,人們今天有時候把它們統稱為英國革命——在史學家中,這一普遍的用法由來已久,而其中的許多史學家並不認為這些事件就是一場革命。有的史學家,例如阿克頓勳爵(1906,219),把後來出現的光榮革命歸屬於英國革命,這種情況造成了更多的混亂。對這一所謂的英國革命,幾乎從未有人給它下過定義,甚至那些認為有過這樣一場革命的人也未定義過。這場所謂的革命的主要特點是,不時地被戲劇性事件打斷的一些政體方麵和宗教方麵的大動蕩:內戰(1642—1646),查理一世皇帝受審並被處決(1649),聯邦的空位期和奧利弗·克倫威爾控製下的攝政政體。19世紀著名的立憲史專家塞繆爾·羅森·伽德納把曆史的這一幕看作是“1625-1660年的清教徒革命,”並且,他編纂的那部曆史資料巨著(1906)就是以此為題的;但在其中(例如,pp.X,xi)他也提到過“英國革命。”盡管這場英國革命以暴力活動(內戰,弑君)為特征,而且在政體的外在形式(聯邦製而非君主製)方麵導致了暫時的變化,但是,並沒有出現“具有永恒價值的”根本性的政治變革或社會變革。甚至基本的王權神授問題和(建立在選民基礎上擁有真正至高無上權威的)議會的權力問題,在光榮革命之前一直沒有得到充分的解決。

伽德納(在1886年以及其它的著作中)提出的清教徒革命這一專有名詞,是以這一顯而易見的事實為依據的,即與國王作對的主要是清教徒,但他們對立的問題是些經濟和政治方麵的問題(反對皇室運動的參與者包括許多新興的商人階級和工匠階級的人士,他們要求在政府中能發揮更大的作用,並促使政府減少在財政和貿易方麵所加的限製)。在清教徒運動中,有一些真正的革命黨人,其中最極端的派別就是那些所謂的平均主義者(對他們的這一稱呼具有貶義,因為他們篤信民主和平等)。平均主義者曾兩度敗在克倫威爾手下,而“他們所希望的‘革命’一直沒有發生(艾爾莫1975,9)。他們想廢除壟斷和特權(但不廢除私有財產權),他們要確立的是普遍的“男人作主的家庭選舉權”,但不是“無條件限製的男人的選舉權”(p.50)。他們的目的是要通過激進的議會改革,地方行政官員和其他官員的選舉,政府部門的更迭,政府的分權和其權力的嚴格限製,以及君主政體和貴族院的廢除等一係列步驟,使政府的模式發生革命。

當今最重要的論述英國革命的作者克裏斯托弗·希爾在《革命的世紀》(1972,ch.11,pp.165ff.)中斷言:在“1640-1660的20年中……

許多方麵都可以與1789年的法國大革命相比擬的”“一場大的革命發生了。”它之所以是一場“大革命”,是因為“法國式的君主專製製度一去不複返了。”“專製政府的工具,星法院和高等宗教事物委員會,被永遠地廢除了”,而“議會對稅收的控製則被認可了。”不過,希爾又指出,這“是一次很不完整的革命,”“在1640年到1660年期間,曾經有過兩次革命,其中隻有一次成功了。”希爾還堅持認為,曾經有過一場“偉大的人類思想中的革命”——一項“具有普遍意義的成就……即政治問題也許可以通過討論和辯論來解決,”“實惠和權宜之計比神學和曆史更為重要,”而且,“無論是文物研究還是在《聖經》中尋章索句,都不是導致國家的和平、秩序及繁榮的最佳途徑。”由此看來,我們應當同意希爾的這一觀點,即它構成了“一場如此偉大的思想革命,以致於我們難以想象在此之前人的思想活動是怎樣進行的。”在這本書中,希爾總結了一下自1640到1660這20年的影響,他把“受挫失敗的”“清教徒革命”與“無法毀滅的思想中的革命”進行了對比。後者包括王政複辟後組成皇家學會的那些人導致的科學革命和“這一皇家學會要為之獻身的散文革命。”

19世紀以前,人們一般不把這場所謂的英國革命稱之為革命;在其出現的世紀中,人們把它稱作“大叛亂”和“內戰”。19世紀的史學家和政治家弗朗索瓦·基佐撰寫了一部十分有影響的六卷本的《英國革命史(1826-1856)》,在這部著作中,他把法國大革命和英國革命(二者都以弑君為特征)進行了對比,並且對英國相對溫和的革命學說大加讚賞。這部書特別令卡爾·馬克思怒火中燒,他在1850年一篇重要的文章中對基佐進行了抨擊。馬克思和恩格斯在許多著作中討論了英國革命(當然也討論了光榮革命)。到了20世紀,許多有關英國史的著作都把英國(清教徒)革命和光榮革命一並提及。

光榮革命

盡管17和18世紀許多曆史和政治書籍的著者把英國革命稱之為一場革命,但在當時,它並沒有被普遍認為是漸漸形成的政治革命概念的具體體現,我們這裏所要追溯的正是這種概念的曆史。確切地講,思想主流中的第一次現代的革命是光榮革命,這也許是因為,它所導致的變化是持久性的。18世紀中葉,在《法國百科全書》關於革命的條目中,光榮革命被列為典型,而英國革命甚至沒有被提及。在第一版的《不列顛百科全書》(1771,3:550)中,據說“政治中的”革命被定義為“政府中的重大變化或轉變。”有人說從這種意義上講,革命這個詞被“顯著地”用來表示“1688年英國的重大事件,這一年,詹姆斯二世國王放棄了王位,奧蘭治親王和王妃被宣布為英格蘭的國王和女王。”40年以後,在出版第四版時(1810,17:789),《不列顛百科全書》列舉了四種含義的政治革命:“所謂英國發生的革命”(光榮革命,1688),“美國獨立戰爭”,“18世紀末左右波蘭發生的革命”(這場革命使波蘭被奧地利、普魯士和俄國瓜分了),以及“法國大革命”——“無論從伴隨它所發生的事件或由它產生的結果來看,它是所有革命中非凡無比的革命。”